《商法(第3版)》在编写上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语言精练。作者认为,教材不同于专著,其内容应是学生必须和应当掌握的部分,教材介绍的应该是通说而不是作者的个人研究成果。同时,教材应所涵盖的是最基础的内容而不需要著者做过多的扩展,教材必须为教师的讲课留下适度的讲授和发挥空间。有鉴于此,在这本教材编写中,参编者用最精练的语言,着力压缩了教材的内容,将纷繁庞杂的商法内容浓缩在40万字左右。
第二,知识点涵盖全面。我们认为,法律部门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相当的关联性,特别是商法与民法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教材写作过程中,参编者将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商法内部各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写出来。这样既便于学生掌握和理解,也便于在有限的篇幅内涵盖应有的知识点。
第三,法律应用。在本教材编写过程中,编者根据法学本科教育的特点,在相关章节后面创立了法律应用的内容版块。法律应用是指将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来,之后由教师向学生讲述如何应用法律规定来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司法应用的写作,是针对现状,结合法理和法律规定帮助学生完成从理论到实务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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