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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用 殷顽民 2021-11-27 11:33:31
南朝四书通读计划之参阅书,疏漏颇多,议论往往空泛
0 有用 吴观我 2021-10-11 14:31:36
厚诬古人,一至于斯
0 有用 花想蓉 2024-03-11 17:21:18 北京
年老之作
0 有用 此又公之功也 2024-01-02 11:40:27 陕西
翻过了
1 有用 塵水 2022-03-18 17:29:28
《南史·宋宗室及诸王传上》:“(刘)遐人才甚凡,自讳名有同主讳,常对客曰:‘孝武无道,见枉杀母。’其顽騃若此。” 高敏《南北史考索》云:“‘见枉杀母’句不可解。查《宋书》卷五十一同人传作:‘遐人才甚凡,自讳名,常对宾客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所谓‘枉杀我母’,即指同卷《刘彦节传》所云:刘遐与嫡母殷氏养女通奸而殷氏禁之,从而使孝武有机会诬刘遐毒杀嫡母一事,故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南史》删... 《南史·宋宗室及诸王传上》:“(刘)遐人才甚凡,自讳名有同主讳,常对客曰:‘孝武无道,见枉杀母。’其顽騃若此。” 高敏《南北史考索》云:“‘见枉杀母’句不可解。查《宋书》卷五十一同人传作:‘遐人才甚凡,自讳名,常对宾客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所谓‘枉杀我母’,即指同卷《刘彦节传》所云:刘遐与嫡母殷氏养女通奸而殷氏禁之,从而使孝武有机会诬刘遐毒杀嫡母一事,故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南史》删改为‘见枉杀母’,反而难通,此因删改而致疑也。” 今案:“见”字在此处相当于前置的“我”,“见枉杀母”即“枉我杀母”之义,《南史》本无误,高敏自误耳。 (展开)
0 有用 花想蓉 2024-03-11 17:21:18 北京
年老之作
0 有用 此又公之功也 2024-01-02 11:40:27 陕西
翻过了
1 有用 塵水 2022-03-18 17:29:28
《南史·宋宗室及诸王传上》:“(刘)遐人才甚凡,自讳名有同主讳,常对客曰:‘孝武无道,见枉杀母。’其顽騃若此。” 高敏《南北史考索》云:“‘见枉杀母’句不可解。查《宋书》卷五十一同人传作:‘遐人才甚凡,自讳名,常对宾客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所谓‘枉杀我母’,即指同卷《刘彦节传》所云:刘遐与嫡母殷氏养女通奸而殷氏禁之,从而使孝武有机会诬刘遐毒杀嫡母一事,故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南史》删... 《南史·宋宗室及诸王传上》:“(刘)遐人才甚凡,自讳名有同主讳,常对客曰:‘孝武无道,见枉杀母。’其顽騃若此。” 高敏《南北史考索》云:“‘见枉杀母’句不可解。查《宋书》卷五十一同人传作:‘遐人才甚凡,自讳名,常对宾客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所谓‘枉杀我母’,即指同卷《刘彦节传》所云:刘遐与嫡母殷氏养女通奸而殷氏禁之,从而使孝武有机会诬刘遐毒杀嫡母一事,故曰‘孝武无道,枉杀我母’,《南史》删改为‘见枉杀母’,反而难通,此因删改而致疑也。” 今案:“见”字在此处相当于前置的“我”,“见枉杀母”即“枉我杀母”之义,《南史》本无误,高敏自误耳。 (展开)
1 有用 殷顽民 2021-11-27 11:33:31
南朝四书通读计划之参阅书,疏漏颇多,议论往往空泛
0 有用 吴观我 2021-10-11 14:31:36
厚诬古人,一至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