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
郑小教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1072号)——如何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不特定多数人”
包武伟危险驾驶案(第1073号)——被判处缓刑后在上诉期内又犯新罪的法律适用
杨智勇销售假药案(第1074号)——联系制作假药销售网站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
王挺等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第1075号)——因个人爱好,以收藏为目的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如何定性
朱某某合同诈骗案(第1076号)——如何把握合同诈骗案件的具体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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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
郑小教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1072号)——如何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不特定多数人”
包武伟危险驾驶案(第1073号)——被判处缓刑后在上诉期内又犯新罪的法律适用
杨智勇销售假药案(第1074号)——联系制作假药销售网站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
王挺等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第1075号)——因个人爱好,以收藏为目的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如何定性
朱某某合同诈骗案(第1076号)——如何把握合同诈骗案件的具体证明标准
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第1077号)——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徐勇故意杀人案(第1078号)——关于自首情节中“确已准备去投案”的认定
都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第1079号)——实施一般殴打导致特异体质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张润博过失致人死亡案(第1080号)——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性
吴某强奸、故意伤害案(第1081号)——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而逃跑,被公安机关依法通缉后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是否认定全案构成自首
石加肆盗窃案(第1082号)——前罪原审判决被撤销后的刑罚适用若干问题
嵇世勇诈骗案(第1083号)——对假冒国际标准集装箱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周某非法持有毒品案(第1084号)——非法持有毒品者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毒品的,如何量刑
沙学民容留他人吸毒案(第1085号)——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被抓获,应如何计算前罪余刑
张正亮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第1086号)——如何把握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
祝贵财等贪污案(第1087号)——如何区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贪污罪
赵明贪污、挪用公款案(第1088号)——对采取虚列支出手段实施平账行为的认定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数罪并罚中的理解与适用
杨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第1089号)——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如何认定,受贿既、未遂并存的如何处罚
(立法、司法规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印发《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的通知
(经验交流)
关于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座谈会综述
成都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刑事诉讼人证出庭作证操作规范(试行)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一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温州法院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警察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关于刑事案件专家证人出庭若干问题的纪要
(实务探讨)
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定性研究
疑罪从无原则司法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主刑减轻情况下附加刑适用的思考
(疑案争鸣)
郭正冬故意伤害案——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可否及于被害人近亲属
被告人阮传贵强奸、抢劫案——强奸犯罪未遂与中止的具体认定,对抢劫犯罪中“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的理解与认定
关于《刑事审判参考》第101集“疑案争鸣”的一点看法——“张彦双、王常仲抢劫案”短评
(大案传真)
林森浩故意杀人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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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0 有用 逸水清仙 2022-12-29 21:01:25 天津
书还就不错
0 有用 维斯帕尔 2018-07-27 21:45:15
本期主要看点在于所谓的“特殊体质致死”类案件,不同于理论上“客观说”“主观说”与“折中说”的争讼不休,实践中对于被害人因特殊体质,在受到被告人轻微暴力,通常是拳打脚踢的情况下死亡的,一般倾向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单纯地以意外事件排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实务中很难发生。这也提醒我们司法工作者,刑法理论固然可以适当超前于实践,但是也不能够完全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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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还就不错
0 有用 维斯帕尔 2018-07-27 21:45:15
本期主要看点在于所谓的“特殊体质致死”类案件,不同于理论上“客观说”“主观说”与“折中说”的争讼不休,实践中对于被害人因特殊体质,在受到被告人轻微暴力,通常是拳打脚踢的情况下死亡的,一般倾向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单纯地以意外事件排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实务中很难发生。这也提醒我们司法工作者,刑法理论固然可以适当超前于实践,但是也不能够完全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