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不起的神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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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个看书专心的人,所以手头剩下的读了半本的书很是常见,但是这本倒是在花了单趟公交车加上晚上睡前的时间一气读完了。
如果问,这本书说的是什么,那无疑答案是爱情,如果要在它前面加上一个定语,我觉得应该是——神经质。
合上书页,回想是什么把我牢牢抓住的,很明显我是被感动了的。但是在经历了一盆一盆洗脚水一样国产电视剧的滋养,一丛一丛野草一样的市井新闻的乱入眼之后,这两部话剧的剧情实在难有动人之处。太阳底下无新事,无非是由爱一个人转向爱另一个人,或者是甲男爱乙女,而乙女不爱甲男,乙女爱丙男而丙男不爱乙女的三角恋故事。非但没得新意,套上流俗的帽子恐怕都是不过分的。
但是我还是被它感动了,脑子里反反复复念叨着那些台词: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高楼和街道也都变换了通常的形状。……你就站在楼梯的拐角,身上带着某种清香的味道,湿乎乎的,走过的时候,才知道你在哭,而事情,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
忘记他,是一般人能做的事情,然而,我决定不忘记他。
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大众审美就是一堆臭狗屎!
婊子是牌坊的通行证,牌坊是婊子的墓志铭。
我不能比别人对你好得更多,但是我可以比别人对你好得更长久。
(请注意,此段并非ctrl+v的结果)
我可能是被这些语言打动了,更准确说,是被语言背后的神经质打动了。恋爱的犀牛里说,“在有着无数选择可能的信息时代,‘死心眼’这个词基本上可以称作是一种精神疾病。”我觉得把“死心眼”换成“神经质”基本也是可以成立的。虽说二者并不等同,但这是两种相似的气质,看到“神经质”这三个字,脑子里浮现出的画面就是一个幽怨的、敏感如同小老鼠的、偏执的、羸弱的痴男或者怨女形象,可以看见眼眶的湿润,时而下垂时而斜睨着的眼角,时而抑郁时而疯狂,或者说,就是有那么点躁狂抑郁症的症状。
我确信这种“神经质”的人格多多少少是有点病态的,然而“病态”一词其实并不包含任何道德范畴或者其他范畴上的价值判断意味,它只意味着和大多数人状态的不同,感觉就如同一个被扔进大猩猩笼子里的人差不多。
对于神经质这种病态,大多数人抱有撇一撇嘴角的态度,有些人却喜欢热情地讴歌它,然而我的态度却很尴尬,用最简单的词来概括,叶公好龙是也。这种态度由来已久,回想自己过去所喜欢的东西,一贯如此。我说我喜欢伍尔芙,其实我几乎没有读过伍尔芙的东西,高中的课本里收录了伍尔芙的《墙上的斑点》,那篇意识流的东西我几乎没能读下去。我对伍尔芙全部的了解,来源于电影《时时刻刻》,我喜欢她,因为《时时刻刻》里的她表现得足够神经质。这种喜欢的理由汗到了某些同学。然而我还是旁若无人地沉醉其中,隔段时间就把《时时刻刻》挖出来看一遍。一个患有精神病还很有才气的女人,这本身已经是奇迹,然而这还不够,她偏偏还要“look life in the face”,坦诚承认自己的疾病自己的缺陷——我仍然是有独立人格的人,是唯一能了解自己的人,有能力为自己做出选择的人,即使我是一个精神病人。包括她疯狂地眷恋繁华,还有最后走向死亡,都魔一般地让我着迷。如果非要对这种神经质做出一种评价,我觉得应该是——BH。
另外一位同学曾经在看完某次书法展之后徒发感慨,说人把精力投向了这样没有意义的东西上去。于是我说起了梵高,他说:“你崇拜梵高么?”
我说:“是的。”
“可是梵高疯了。”
我点头。
“你觉得梵高值得么?”
我还是点头。
当然梵高的疯是有遗传的原因的,并非他刻意选择,也不一定和他画画有关,说值得与否可能没什么意义。然而我点头的意思是,即使梵高可以选择发疯与否,他为艺术而发疯依然是值得的。
也许有人觉得,这样为神经质着魔的小姑娘,十有八九自己也是有点神经质兮兮的。可惜不是。这就是叶公好龙的尴尬之处。
从小到大,神经质的同学朋友总还是有过几个的,然而对他们,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抱着撇撇嘴的态度,很多时候并不好相处。也就是说,神经质于我更多像一种艺术品,只可远观的东西。就像裸体的油画和雕像,在美术馆里的时候,我可以徜徉在这些艺术品前,安静地伫立,细细观察每一丝肌肉的纹理,然而若是真的一个裸男裸女突然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面前,纵然他/她的身材曼妙过大卫和维纳斯,我恐怕也要惊慌失措乃至落荒而逃了。
那么说我对神经质的仰慕是假仰慕么?还是说神经质只是祭坛上的偶像,只仅仅是用来崇拜的?或许这么说都可以,但用更刻薄一点地说也许会更准确——我是没有勇气。
我无比崇拜萨特和波伏娃那对儿,可以决定“除了感情,不用任何外在的东西来束缚两人的关系”。波伏娃一边为萨特的花心饱受刺激,但一边还为着萨特的约会创造种种机会,虽然她的心一直牵在萨特那头,但这不妨碍她和其他的男人和女人产生真挚的感情。同时她不是一个在情感和欲望中沉沦的女人,她的笔同样给了她足够的在历史上留名的机会。如果还要我对这种神经质做出一种评价,我觉得依然是——BH。
我崇拜,但我深刻地知道我没勇气。或许我可以承受住来自别人的指指点点,但我难以在男人和其他女人走马灯一样谈情说爱的状况下依然对我们的爱抱有信心,而要我在还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和其他人发生真正的感情更是没有可能。选择神经质,选择BH,就意味着选择了跟随一生的刺激,这很美,可是我自知承受不起。
我不是一个看书专心的人,所以手头剩下的读了半本的书很是常见,但是这本倒是在花了单趟公交车加上晚上睡前的时间一气读完了。
如果问,这本书说的是什么,那无疑答案是爱情,如果要在它前面加上一个定语,我觉得应该是——神经质。
合上书页,回想是什么把我牢牢抓住的,很明显我是被感动了的。但是在经历了一盆一盆洗脚水一样国产电视剧的滋养,一丛一丛野草一样的市井新闻的乱入眼之后,这两部话剧的剧情实在难有动人之处。太阳底下无新事,无非是由爱一个人转向爱另一个人,或者是甲男爱乙女,而乙女不爱甲男,乙女爱丙男而丙男不爱乙女的三角恋故事。非但没得新意,套上流俗的帽子恐怕都是不过分的。
但是我还是被它感动了,脑子里反反复复念叨着那些台词: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高楼和街道也都变换了通常的形状。……你就站在楼梯的拐角,身上带着某种清香的味道,湿乎乎的,走过的时候,才知道你在哭,而事情,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
忘记他,是一般人能做的事情,然而,我决定不忘记他。
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大众审美就是一堆臭狗屎!
婊子是牌坊的通行证,牌坊是婊子的墓志铭。
我不能比别人对你好得更多,但是我可以比别人对你好得更长久。
(请注意,此段并非ctrl+v的结果)
我可能是被这些语言打动了,更准确说,是被语言背后的神经质打动了。恋爱的犀牛里说,“在有着无数选择可能的信息时代,‘死心眼’这个词基本上可以称作是一种精神疾病。”我觉得把“死心眼”换成“神经质”基本也是可以成立的。虽说二者并不等同,但这是两种相似的气质,看到“神经质”这三个字,脑子里浮现出的画面就是一个幽怨的、敏感如同小老鼠的、偏执的、羸弱的痴男或者怨女形象,可以看见眼眶的湿润,时而下垂时而斜睨着的眼角,时而抑郁时而疯狂,或者说,就是有那么点躁狂抑郁症的症状。
我确信这种“神经质”的人格多多少少是有点病态的,然而“病态”一词其实并不包含任何道德范畴或者其他范畴上的价值判断意味,它只意味着和大多数人状态的不同,感觉就如同一个被扔进大猩猩笼子里的人差不多。
对于神经质这种病态,大多数人抱有撇一撇嘴角的态度,有些人却喜欢热情地讴歌它,然而我的态度却很尴尬,用最简单的词来概括,叶公好龙是也。这种态度由来已久,回想自己过去所喜欢的东西,一贯如此。我说我喜欢伍尔芙,其实我几乎没有读过伍尔芙的东西,高中的课本里收录了伍尔芙的《墙上的斑点》,那篇意识流的东西我几乎没能读下去。我对伍尔芙全部的了解,来源于电影《时时刻刻》,我喜欢她,因为《时时刻刻》里的她表现得足够神经质。这种喜欢的理由汗到了某些同学。然而我还是旁若无人地沉醉其中,隔段时间就把《时时刻刻》挖出来看一遍。一个患有精神病还很有才气的女人,这本身已经是奇迹,然而这还不够,她偏偏还要“look life in the face”,坦诚承认自己的疾病自己的缺陷——我仍然是有独立人格的人,是唯一能了解自己的人,有能力为自己做出选择的人,即使我是一个精神病人。包括她疯狂地眷恋繁华,还有最后走向死亡,都魔一般地让我着迷。如果非要对这种神经质做出一种评价,我觉得应该是——BH。
另外一位同学曾经在看完某次书法展之后徒发感慨,说人把精力投向了这样没有意义的东西上去。于是我说起了梵高,他说:“你崇拜梵高么?”
我说:“是的。”
“可是梵高疯了。”
我点头。
“你觉得梵高值得么?”
我还是点头。
当然梵高的疯是有遗传的原因的,并非他刻意选择,也不一定和他画画有关,说值得与否可能没什么意义。然而我点头的意思是,即使梵高可以选择发疯与否,他为艺术而发疯依然是值得的。
也许有人觉得,这样为神经质着魔的小姑娘,十有八九自己也是有点神经质兮兮的。可惜不是。这就是叶公好龙的尴尬之处。
从小到大,神经质的同学朋友总还是有过几个的,然而对他们,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抱着撇撇嘴的态度,很多时候并不好相处。也就是说,神经质于我更多像一种艺术品,只可远观的东西。就像裸体的油画和雕像,在美术馆里的时候,我可以徜徉在这些艺术品前,安静地伫立,细细观察每一丝肌肉的纹理,然而若是真的一个裸男裸女突然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面前,纵然他/她的身材曼妙过大卫和维纳斯,我恐怕也要惊慌失措乃至落荒而逃了。
那么说我对神经质的仰慕是假仰慕么?还是说神经质只是祭坛上的偶像,只仅仅是用来崇拜的?或许这么说都可以,但用更刻薄一点地说也许会更准确——我是没有勇气。
我无比崇拜萨特和波伏娃那对儿,可以决定“除了感情,不用任何外在的东西来束缚两人的关系”。波伏娃一边为萨特的花心饱受刺激,但一边还为着萨特的约会创造种种机会,虽然她的心一直牵在萨特那头,但这不妨碍她和其他的男人和女人产生真挚的感情。同时她不是一个在情感和欲望中沉沦的女人,她的笔同样给了她足够的在历史上留名的机会。如果还要我对这种神经质做出一种评价,我觉得依然是——BH。
我崇拜,但我深刻地知道我没勇气。或许我可以承受住来自别人的指指点点,但我难以在男人和其他女人走马灯一样谈情说爱的状况下依然对我们的爱抱有信心,而要我在还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和其他人发生真正的感情更是没有可能。选择神经质,选择BH,就意味着选择了跟随一生的刺激,这很美,可是我自知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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