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30 01:02:46
来自: 考拉
(微木能生火)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的评论



5
杨庆堃先生祖籍广东,乃著名的美籍华裔社会学家。他最为著名的著作《中国社会中的宗教》近年翻译成中文,最近上课,看了书中关于宗教与政治反抗之间的关系的讨论,的确是大家之作。在此,仅仅罗列其最基本的结论,略加案语,算是一篇读书笔记。
一、现存的制度无法满足普通百姓的需要,宗教反抗基本上是某个群体积怨的集体性爆发,目的在于通过和平或非和平的手段,促使现存社会和政治秩序做某种变革。
经济困难和各种灾害构成了孕育宗教运动和反抗的基本危机类型。(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08-209页。)
韩案:在中国历史上,社会的政治反抗,并没有什么单纯的宗教原因,而总是多重因素共同构成的。其中最为核心的,还是经济上的困境和政治秩序的不合理。至于教派纷争,只怕还不能算作是最核心的问题。西方的宗教运动,似乎也不能不寻求其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因素。比如,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除了教皇在买罪券的收入造成的教会腐败,还有教皇所代表的天主教对于德意志地区控制,遭到正在成长中的诸侯的反抗。伊斯兰教的兴起,似乎也不能不考虑穆罕默德代表的弱势的哈希姆家族与掌握麦加大权的古莱家族之间的争斗。当然,在整个伊斯兰教兴起之时,这个因素并不是太过明显。经济、政治、文化、种族等因素与意识形态的相关性,似乎是难以否认的。
二、政府的态度。许多教派团体实质上是非政治的,而政府对其镇压不是由于发现它们有任何造反的企图或行动,而是基于一贯的恐惧:如果在非常时期出现一个政治上野心勃勃的领袖,这些团体很容易就在反叛中成为被利用的工具。
因为政府认为现有的社会政治制度受到了持有不同社会政治倾向的异端教派运动的威胁。(杨庆堃,第206-207页)
韩案:虽然有上述的相关性,但是,很多意识形态,特别是宗教的兴起,最初并没有明确的目标,更多的大概只是一种意愿或者利益的朦胧的表达。但在强有力的政府执政的条件下,任何超出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组织或者类组织,都会令政府感到不安。这并不难理解,如果一个社会是四分五裂,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政权,新出现的组织,只能在小范围内起作用,顶多也不过是在社会已经很多的结构体系中新增一个而已。但对于强有力的政权,因为已经习惯独享权力,但凡有不受控制的组织和异端思想的出现,都会不仅仅是潜在的,而且在实际上无形中分解了现政权的力量和民众基础。
三、意识形态的危机。正统儒学只适用于太平年代,而在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中,异端教派的号召和救世的许诺却很容易获得民众的立即响应。儒学思想主要是现世性的,由于局限于现实主义而显得缺乏想象力。宗教总是寻求与现实的差异,而不是相同处,这与儒学形成鲜明对比。无论作为人类想像力的发现或是创造,宗教总含有革命的因子。(杨庆堃,第211-213页)
韩案:这一点很有趣,也很有解释力。杨先生在此对于儒学的适用范围的讨论,不但涉及到儒学适用的时代,而且提出异端教派的想象力问题。试想,在一个“宁为太平犬,不为乱离人”的时代,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教导,或许在很小的圈子里可以保持,但怎样能够在大众那里实行?思想的流行,正如我们对于一个玩具的态度,玩的时间长了,因为缺乏新意,不免会觉得单调、厌烦。当然,思想或者思潮,要比一个玩具存留的时间要长得多,但无论怎样,思想也如同生命或者物一样,不免有生住异灭的过程。这其中,不能没有人们心理的作用。而宗教,尤其是新兴的宗教,不但会设置一个比现实社会要美好得多的理想境界,这境界不管是人的,还是神的,对于那些下层的、无助的、绝望的民众,显然是具有吸引力的,更何况,这些宗教还有非常现实的一些心理慰藉和经济互助的功能。正因为宗教对于现实的超越性,两者之间一定会有距离和矛盾,两项对比,说宗教总是含有革命的因子,似乎并不奇怪。
四、追随的理由。
1、宗教组织直接提供的社会和经济好处,比如互助。
2、在老办法不起作用的时候,异端教派可以给人们新的希望。
3、神秘故事的灵异显示,起到克服困难鼓舞人心的作用。(杨庆堃,第214页)
韩案:宗教对人的吸引力,除了提供新的社会理想之外,在组织当中能够的到精神慰藉以及经济互助,这是非常现实的说服人们信从的理由。对于那些旧的、政府的说教,人们不但厌倦,而且已经完全没有信任,与其继续接受,不如试试新的,这似乎也是一种理解的途径。这样现实的好处,我们可以通过北宋末年流行于江南地区的摩尼教(也称魔教)的相关记载来体会。
庄季裕《鸡肋编》:“事魔食菜,法禁甚严。有犯者家人虽不知情,亦流于远方,以财产半给于告人,余皆没官。而近时事者益众。云自福建流至温州,遂及二浙。……闻其法断荤酒,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死则裸葬。方敛尽饰衣冠,其徒使二人坐于尸旁,其一问来时有冠否?则答曰无,遂去其冠。逐一去之,以至于尽。乃云来时何有?曰有胞衣,则以布囊盛尸焉。云事之后致富。小人无识,不知绝酒肉燕祭厚葬,自能积财焉。又始投其党者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积微以至于小康矣。凡出入经过虽不识,党人皆馆谷焉。人物用之无间,谓为一家,故有无碍被之说,以是诱惑其众。其魁谓之魔王,佐者谓之魔翁魔母,各诱化人。旦望人出四十九钱于魔翁处烧香,翁、母则聚所得缗钱,以时纳于魔王,岁获不赀云。”(转引自吴晗《读史箚记》,第247页。)可见,加入摩尼教,不但可以获得社会性的帮助,而且还可以积累财富。
五、预言是救世主张的重要部分。预言在危机当头时不可避免地流行起来,根据现有文献,中国历史上出现社会动乱时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奇异的预言。
预言采用的表述方式通常都含糊而笼统,可以对大量人类事件进行多种解释。而且时间跨度很大,只有非凡人才可见证。(杨庆堃,第217-220页)
韩案:人类的预言能力,自然是比较可疑的。在宗教兴起之初,往往有造作神迹的情形出现。伴随此而产生的,必然还有通过对于社会现实和历史的观察,对于社会走向的基本判断。特别是生当乱世,对于旧政权的颠覆的预言,以及给予人们美好生活希望的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合辙押韵的宗教预言,往往会发挥很大的力量。比如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后汉书·皇甫嵩传》)关于其中的模糊性,该怎样理解呢?对于反抗者来说,自然是在最近的甲子年,但万一不成,似乎也可以解释为下一个甲子,以免万一不成,信众失望。
六、宗教组织的能力。宗教的作用在于将大量个人整合进组织性团体,以便进行集体行动。比如教区系统和发誓等形式,他们宣誓造成这样的印象:不只是凡人之间的契约,而且是一种受到神灵保佑的神圣关系,使得普通民众不敢轻易冒犯和触动社会关系的神圣基础。
韩案:宗教组织能力,各个宗教自然有所不同。似乎像佛教这样出世的宗教,对于教众的组织动员能力,明显是不足的。反之,一些政治意图明显,或者教义逻辑严密,信仰严肃的一神教,则组织能力,也会非常强。中国历史上的宗教,组织能力最强的,大概还要算是前者,就是那些政治意图明显的。还以张角起义为例:“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转相诳惑。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号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后汉书·皇甫嵩传》)
以上种种,只是偶然读杨庆堃先生著作之一部分的感想,并无系统阅读材料,更无细致的思考,不过是一时随性的思考,必然是漏洞百出,还望朋友们能够给予指点。
但有一个问题,却颇为困惑。中共建国后,曾经作为历史学领域五朵金花之一的农民战争问题,现在却鲜有研究者。在研究模式和思维倾向发生重大改变的今天,中学历史教材已经以经济史和文化史为绝对重心,这可以说是历史教育的一个基本转型,其中积极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作为中国历史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不可分割的农民战争史从中学教材中基本消失,是否可以说是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的另外一种偏失呢?历史研究,固然要受思潮和时代风尚的影响,但求真乃更高的史学理想。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的评论




5
杨庆堃先生祖籍广东,乃著名的美籍华裔社会学家。他最为著名的著作《中国社会中的宗教》近年翻译成中文,最近上课,看了书中关于宗教与政治反抗之间的关系的讨论,的确是大家之作。在此,仅仅罗列其最基本的结论,略加案语,算是一篇读书笔记。
一、现存的制度无法满足普通百姓的需要,宗教反抗基本上是某个群体积怨的集体性爆发,目的在于通过和平或非和平的手段,促使现存社会和政治秩序做某种变革。
经济困难和各种灾害构成了孕育宗教运动和反抗的基本危机类型。(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08-209页。)
韩案:在中国历史上,社会的政治反抗,并没有什么单纯的宗教原因,而总是多重因素共同构成的。其中最为核心的,还是经济上的困境和政治秩序的不合理。至于教派纷争,只怕还不能算作是最核心的问题。西方的宗教运动,似乎也不能不寻求其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因素。比如,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除了教皇在买罪券的收入造成的教会腐败,还有教皇所代表的天主教对于德意志地区控制,遭到正在成长中的诸侯的反抗。伊斯兰教的兴起,似乎也不能不考虑穆罕默德代表的弱势的哈希姆家族与掌握麦加大权的古莱家族之间的争斗。当然,在整个伊斯兰教兴起之时,这个因素并不是太过明显。经济、政治、文化、种族等因素与意识形态的相关性,似乎是难以否认的。
二、政府的态度。许多教派团体实质上是非政治的,而政府对其镇压不是由于发现它们有任何造反的企图或行动,而是基于一贯的恐惧:如果在非常时期出现一个政治上野心勃勃的领袖,这些团体很容易就在反叛中成为被利用的工具。
因为政府认为现有的社会政治制度受到了持有不同社会政治倾向的异端教派运动的威胁。(杨庆堃,第206-207页)
韩案:虽然有上述的相关性,但是,很多意识形态,特别是宗教的兴起,最初并没有明确的目标,更多的大概只是一种意愿或者利益的朦胧的表达。但在强有力的政府执政的条件下,任何超出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组织或者类组织,都会令政府感到不安。这并不难理解,如果一个社会是四分五裂,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政权,新出现的组织,只能在小范围内起作用,顶多也不过是在社会已经很多的结构体系中新增一个而已。但对于强有力的政权,因为已经习惯独享权力,但凡有不受控制的组织和异端思想的出现,都会不仅仅是潜在的,而且在实际上无形中分解了现政权的力量和民众基础。
三、意识形态的危机。正统儒学只适用于太平年代,而在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中,异端教派的号召和救世的许诺却很容易获得民众的立即响应。儒学思想主要是现世性的,由于局限于现实主义而显得缺乏想象力。宗教总是寻求与现实的差异,而不是相同处,这与儒学形成鲜明对比。无论作为人类想像力的发现或是创造,宗教总含有革命的因子。(杨庆堃,第211-213页)
韩案:这一点很有趣,也很有解释力。杨先生在此对于儒学的适用范围的讨论,不但涉及到儒学适用的时代,而且提出异端教派的想象力问题。试想,在一个“宁为太平犬,不为乱离人”的时代,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教导,或许在很小的圈子里可以保持,但怎样能够在大众那里实行?思想的流行,正如我们对于一个玩具的态度,玩的时间长了,因为缺乏新意,不免会觉得单调、厌烦。当然,思想或者思潮,要比一个玩具存留的时间要长得多,但无论怎样,思想也如同生命或者物一样,不免有生住异灭的过程。这其中,不能没有人们心理的作用。而宗教,尤其是新兴的宗教,不但会设置一个比现实社会要美好得多的理想境界,这境界不管是人的,还是神的,对于那些下层的、无助的、绝望的民众,显然是具有吸引力的,更何况,这些宗教还有非常现实的一些心理慰藉和经济互助的功能。正因为宗教对于现实的超越性,两者之间一定会有距离和矛盾,两项对比,说宗教总是含有革命的因子,似乎并不奇怪。
四、追随的理由。
1、宗教组织直接提供的社会和经济好处,比如互助。
2、在老办法不起作用的时候,异端教派可以给人们新的希望。
3、神秘故事的灵异显示,起到克服困难鼓舞人心的作用。(杨庆堃,第214页)
韩案:宗教对人的吸引力,除了提供新的社会理想之外,在组织当中能够的到精神慰藉以及经济互助,这是非常现实的说服人们信从的理由。对于那些旧的、政府的说教,人们不但厌倦,而且已经完全没有信任,与其继续接受,不如试试新的,这似乎也是一种理解的途径。这样现实的好处,我们可以通过北宋末年流行于江南地区的摩尼教(也称魔教)的相关记载来体会。
庄季裕《鸡肋编》:“事魔食菜,法禁甚严。有犯者家人虽不知情,亦流于远方,以财产半给于告人,余皆没官。而近时事者益众。云自福建流至温州,遂及二浙。……闻其法断荤酒,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死则裸葬。方敛尽饰衣冠,其徒使二人坐于尸旁,其一问来时有冠否?则答曰无,遂去其冠。逐一去之,以至于尽。乃云来时何有?曰有胞衣,则以布囊盛尸焉。云事之后致富。小人无识,不知绝酒肉燕祭厚葬,自能积财焉。又始投其党者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积微以至于小康矣。凡出入经过虽不识,党人皆馆谷焉。人物用之无间,谓为一家,故有无碍被之说,以是诱惑其众。其魁谓之魔王,佐者谓之魔翁魔母,各诱化人。旦望人出四十九钱于魔翁处烧香,翁、母则聚所得缗钱,以时纳于魔王,岁获不赀云。”(转引自吴晗《读史箚记》,第247页。)可见,加入摩尼教,不但可以获得社会性的帮助,而且还可以积累财富。
五、预言是救世主张的重要部分。预言在危机当头时不可避免地流行起来,根据现有文献,中国历史上出现社会动乱时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奇异的预言。
预言采用的表述方式通常都含糊而笼统,可以对大量人类事件进行多种解释。而且时间跨度很大,只有非凡人才可见证。(杨庆堃,第217-220页)
韩案:人类的预言能力,自然是比较可疑的。在宗教兴起之初,往往有造作神迹的情形出现。伴随此而产生的,必然还有通过对于社会现实和历史的观察,对于社会走向的基本判断。特别是生当乱世,对于旧政权的颠覆的预言,以及给予人们美好生活希望的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合辙押韵的宗教预言,往往会发挥很大的力量。比如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后汉书·皇甫嵩传》)关于其中的模糊性,该怎样理解呢?对于反抗者来说,自然是在最近的甲子年,但万一不成,似乎也可以解释为下一个甲子,以免万一不成,信众失望。
六、宗教组织的能力。宗教的作用在于将大量个人整合进组织性团体,以便进行集体行动。比如教区系统和发誓等形式,他们宣誓造成这样的印象:不只是凡人之间的契约,而且是一种受到神灵保佑的神圣关系,使得普通民众不敢轻易冒犯和触动社会关系的神圣基础。
韩案:宗教组织能力,各个宗教自然有所不同。似乎像佛教这样出世的宗教,对于教众的组织动员能力,明显是不足的。反之,一些政治意图明显,或者教义逻辑严密,信仰严肃的一神教,则组织能力,也会非常强。中国历史上的宗教,组织能力最强的,大概还要算是前者,就是那些政治意图明显的。还以张角起义为例:“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转相诳惑。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号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后汉书·皇甫嵩传》)
以上种种,只是偶然读杨庆堃先生著作之一部分的感想,并无系统阅读材料,更无细致的思考,不过是一时随性的思考,必然是漏洞百出,还望朋友们能够给予指点。
但有一个问题,却颇为困惑。中共建国后,曾经作为历史学领域五朵金花之一的农民战争问题,现在却鲜有研究者。在研究模式和思维倾向发生重大改变的今天,中学历史教材已经以经济史和文化史为绝对重心,这可以说是历史教育的一个基本转型,其中积极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作为中国历史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不可分割的农民战争史从中学教材中基本消失,是否可以说是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的另外一种偏失呢?历史研究,固然要受思潮和时代风尚的影响,但求真乃更高的史学理想。
本评论版权属于作者考拉,并受法律保护。除非评论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
作者: 杨庆堃
副标题: 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
原作名: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 study of contemporary social functions of religion and some of their historical factors
isbn: 720806413X
书名: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
页数: 357
译者: 范丽珠
定价: 35元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装帧: 平装 32开
出版年: 2007-6-1
考拉的其他评论 · · · · · ·
- (评黄河青山)
- (评西藏与西藏人)
- (评一九八四 上来透口气)
- (评毁灭的种子)
- (评历史人类学导论)

2008-07-30 07:59:24 遠古邪惡小郎君
无论作为人类想像力的发现或是创造,宗教总含有革命的因子。====================================================
倒是可以和劉小楓的那本《儒家革命精神源流考》對起來讀
2008-07-30 09:03:51 考拉
那书记得是有的,不过没有看过,有机会找来看看。2008-08-16 12:07:08 王科力
民众、政府与宗教——读《中国社会中的宗教》王科力
关于杨庆堃教授《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一书,有两个引人注目的评价,欧大年教授说它是研究中国宗教的“圣经”,而范丽珠教授(中文版译者)似乎更关注本书提到的两个概念,也就是所谓制度性宗教和分散性宗教,看了一些评论,关注点也多在这一描述上面。不过这些评价也说明,《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是开创性和经典性的著作。
2007年6月,该书中文版在大陆出版发行,此时距杨著英文版问世已过去了近50年。一本对中国宗教如此重要的书,竟迟至今日方得跟大陆读者见面,不能不让发人深思,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恰与杨先生书中的分析有关。中国的宗教之能呈现明显的分散性特点,跟历代专制的封建政府不遗余力的打击分化有着非常大的关系。这也是笔者在读杨庆堃教授的著作时,感触很深的一点。在本人看来,杨著的最大贡献不是点出了中国宗教的形态,更重要的是他从功能论的角度出发,让我们看到了封建专制政权统治之下,围绕宗教这一问题,政府和普通民众之间进行的冲突、对抗和妥协,并分析了儒家正统思想在这一博弈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众与宗教:小民的无力
该书第一章是导论部分,第二、三、四章集中讲述民众以及社会、经济团体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作者提到,在家庭的整合过程中,宗教总是如影随形。生活的好坏,人类自身并不能完全掌握,这种对不可知事物的敬畏,催生了民众对神灵的信仰。每到年关,神圣、崇敬的氛围就会弥漫在家庭生活的各个角落,于是家庭就成了宗教的中心。
说到家庭的宗教信仰,不能不提祖先崇拜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神灵敬拜活动。在许多家庭中,供桌和牌位都摆放在房屋的正厅,从这也能看出祖先崇拜在中国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死亡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性悲剧,它意味着一个成员永远从团体中消失,所以,从根本上说,祖先崇拜是一种生存策略,用以对付家庭群体中由于近亲死亡而带来的情感崩溃和社群瓦解状况的发生。家族通过举办葬礼,借以安顿超度亡灵,保护生者免受鬼魂的困扰,并通过这种方式凝聚家族,重振家庭地位。作者认为,祖先崇拜就是有神论信仰的一种,能发挥重要的团结和稳固血缘家族组织的功能,中国家庭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功于这种信仰。他的理由是,虽然儒家理性主义认为祭祀只是表达了人类对逝者的情感,不是有神论思想,但杨庆堃认为,超自然的观念绝没有从相当多的传统儒家学者的思想中剔除,即使是君子,在祭祀仪式中也不可避免与灵魂沟通的神秘经历。除了祖先崇拜,前世注定的思想,来生转世的思想,神秘的民间传统等都带有宗教信仰因素,影响着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
而在社会和经济团体中,有着更为花样繁多的宗教形式。在社会团体中,比如结拜兄弟和秘密会社里,宗教总会起到重要的联结作用;农民拜农业神,诸如龙王、雷神、河神、大禹、虫神、树神等等,有关农业神崇拜的宗教仪式已成为农民世代与自然搏斗的一部分,更是在面对共同的危机时集体行动和群体仪式的聚合点;在手工业和贸易中,也有很多神灵在各行各业大显身手,木匠拜鲁班,生意人拜财神,有些地方的店老板把关羽当作武财神来敬拜。这些神灵一方面帮助他们客服不安全、不确定的危机感,增强他们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有着联合个体,共同应对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预期的灾难的作用。
二、政府与宗教:天命运作及“以神道设教”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看到,民众对宗教的依赖和信仰,除了精神上对超自然能力的敬畏以外,宗教的实用性功能也是重要原因。而要弄清政府和宗教的关系,就必须先弄清楚宗教的政治作用。
按照《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的理解,中国也和其他文明一样,国家不是一个纯粹世俗和功利的结构,也不是一个由经验知识掌控、以物质利益为目的的冰冷的机械组织。封建朝廷始终受到一定价值体系的支撑,这种体系与宗教教义、神话和其他超自然信仰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中国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宗教一直支持政府,这种支持往往通过赋予统治群体以超自然意义上的合法性,或强化那些有助于维持伦理道德秩序的传统价值等方式。换句话说,政府也只欢迎能够强化其合法性或有利于其统治的宗教。考察道教和佛教的兴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的整合作用有助于社会统一,这种功能对于巩固王朝的社会政治秩序非常重要,经历长期的社会动荡之后,民众和政府都渴望回复和平和秩序,这个时候,民众与政府达成了高度一致,宗教也得以快速复兴发展。而佛教作为一种民众运动,很自然也为王位斗争者们所瞩目,比如结束中土分裂重新统一中国的隋炀帝就成为佛教运动的支持者。但如果依照佛教教义,最理想的状态可能是整个世界的人都被度化,成为寺院中的一员,很显然,宗教运动的如此扩展,结果肯定会产生与世俗政权的冲突。
对一个世俗政权来说,从宗教中寻找权力合法性是其必然追求。宗教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国家伦理政治秩序提供支持,从而与儒家固守的世俗性原则协调一致。这方面的具体例子也比比皆是,比如皇帝借助天命思想,用超自然力量确定自己至高无上的天子地位,从而也确立王权的至高地位,此外,政府还借助天命的思想,增强民众对政治权威的信心。
天命之外,在确立政治伦理信仰方面,作者提到“以神道设教”的现象。在漫长的封建统治历史上,对于天的祭祀和自然怪异现象(天人合一)的解释,都是被官方垄断着的,普通民众无法参与其中。于是,民众发展出对上天崇拜之外的民间政治伦理信仰,通俗地说就是,世俗社会中,地位高的人敬拜地位很高的神(比如上天),地位低的人只能敬拜地位低的神,比如灶王爷土地爷之类。儒家传统对民众的这种政治伦理需要也给予承认,孔子在《易经》中说,“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以神道设教”的基本观念通过民间信仰,成为传统政治制度中的固定组成部分。这样,民间和官方就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地统一在政治伦理信仰之上,区别是信仰的层次不同,官方信仰始终高出民间信仰一个等级,联系则是两者找到了共同的纽带,参与到了同一事务之中。这也显示出,统治阶级始终不放弃对信仰的控制,比如,在对神话人物的信仰上,官方会给那些对统治者有益的人物追加封号,关公、岳飞这些象征着忠义等传统价值的英雄人物,都具有相同的政治伦理。概言之,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宗教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支持因素,在证明政权合理性、树立行政权威、维护治安、支持公民的价值观、在发生社会危机时鼓励百姓忠于朝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政府与民众:围绕宗教的博弈
如果没有政府,民众的宗教信仰就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增进民众之间的联系,强化家庭的地位等。但因为政府的存在,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两者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会让政府感到一种威胁,统治阶级凭借垄断权力,自然也要将宗教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他们只允许对统治秩序有利的宗教活动存在,而打击镇压异端宗教。但是,专制统治总是无法避免自身的腐败,每到政纲不举、纲纪败坏、灾难肆虐、民不聊生之时,民众又会兴起符合社会正义期待的宗教派别,进而反抗无道统治者,直到被镇压或者取得胜利。
尽管杨庆堃先生没有明确说明,相信读者也能看出,关于宗教的种种是非,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和普通民众的基本权益之间的紧张关系衍生出来的。在中国社会中,超自然信仰的结构基本上仿效了世俗政府的形式,政府采取各种策略,使超自然的信仰成为权力运作的工具,这一点是无法质疑的。而且人们相信世俗体系和神灵体系互相依存,在某些情况下,官员甚至可以把某个神灵当作其下属,而身为天子的皇帝也能够对神明加以赏罚。既然世俗政权能够主宰各方神灵的等级升降,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当然是既合理又合法的了。国家对民众宗教活动的管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对祭天仪式及天象征兆的解释权的垄断,并以法律的形式禁止私人祭祀上天和主要天神,清朝律法规定,“凡造谶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监候。”官方解释规定,对于朝廷祸福的任何预言都是妖言。这种垄断和法律的严格禁止造成人们不敢聚众布道,担心自己被当作异教分子;二是对庙宇和僧侣进行行政监管。度牒制度、对僧侣数量的控制、以及对出家人行为的监控就是监管的手段;三是排斥和迫害异端,这种排斥行为的根本动机并非来自哲学和神学上的异议,而是出于实际的政治考虑。整个宗教行政管理体系的就是为捍卫国家和统治者的利益而设置的,凡是可能威胁到既定的政治经济秩序的思想,都可以归为异端,不管其教义如何。政府最担心的就是在官府之外出现另一个权力中心,对民众反抗的恐惧,对宗教狂热、民众结社、宗教团体、“异端”组织的担忧,会让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打击与朝廷分庭抗礼的权力中心,从而屡屡酿成血腥惨案,即使是纯宗教活动,也不能幸免。
所有这些都表明,世俗政权实际上完全支配了宗教活动。在政治高压之下,宗教发展的结果是,没有一种宗教占有支配地位,中国宗教的发展呈现支离破碎的奇观。只要不违反世俗法律,你真正相信的是什么其实无关紧要。
然而,对异端的否认和迫害,也反映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以非正统面目出现的宗教让统治政权感到了切实的威胁。也就是说,民众在反抗无道政权的时候,宗教帮了他们大忙。这时候宗教的作用也有多种表现。在起义结社方面,反抗政府总要有民众的联合,历史上的大多数农民起义都会借宗教的名义汇聚民众。作者主要以清代的几次农民起义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如太平天国运动,1813年八卦教起义,义和团运动等等,莫不与宗教有着密切联系;在宗教救赎的主张方面,宗教组织通过提供经济上的好处、治病救人、利用历史事件提出关于未来的预言等形式取得人们的支持,也增强跟随者们的信心。
政府官员腐败,威权统治无法有效运转,加上自然灾害侵袭,人们就会对政府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以宗教教义为旗帜反抗政府非法统治;而统治阶级当然也不会束手就擒,甚至仅出于对民众结社的担忧,也会预防性地打击非正统宗教活动。这是在民众无法参与公共事务的情况之下,必然要出现的恶性循环,无论何种程度的打击和防范都无法起到根本效果,而只会激化矛盾,使民怨富集终至积重难返。
四、人世间:压制的路,信仰的路
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政治斗争都在以神的名义进行,民众对宗教的救赎期望遇到世俗政权的压力时,信仰又该何去何从?也正因为本书对这一问题剖析描述,本文才认为,杨庆堃先生的这本书,不光告诉了我们中国的宗教是什么样子,其更大的价值是揭示了在政府和民众的冲突和妥协中,宗教所起到的功能性作用。从这一点上来说,这本书就不仅具有起点意义,它的开创性和建设性我们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的。
当然,《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仍然是社会学著作而非神学作品,至于人类该如何寻求救赎,作者不会告诉我们,他只想让我们知道,世俗权力在处理宗教事务时,管制方法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世俗政权能否全面掌控宗教信仰,我们能否避免重蹈历史覆辙,这是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问题。
(普世网首发,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pacilutio
2010-04-20 18:39:23 饿昏的蚂蚁
mark>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