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帕累托模型的一体两面
帕累托在他的著作《精英的兴衰》中提到他的社会学精英理论。他认为社会“人类历史就是少数精英轮回交替的长篇史诗” 。在帕累托看来,精英和平民的两个不同阶层是社会结构中不会变更的元素。虽然个体和家族也许会在精英和平民阶层中游走,这个稳固的结构也不会消失。
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之争其实与分配制度的政策倾向争议实际上可以是一体两面。所以当我们讨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之后分配制度的合理性的时候,实际上不可避免的需要面对关于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之间看似矛盾的价值选择。而一旦确立了精英和平民的价值选择,才必然能够引导我们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中面对不同群体的实践。虽然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这两个名字在我们的语言体系中基本上都不带有正面的感情色彩,而且还有将精英主义和寡头独裁,把民粹主义和暴民造反直接联系起来的倾向。但是,这里我们还是暂且用,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来代替精英和人民两种不同的偏重取舍。首先,我们说到精英主义理论的代表帕累托就必须要提到他在经济理论中建立的帕累托最优原理的分配模型。《新世纪企业家百科全书》上关于帕累托原理的解释:
如果一项变动使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的境况改善,而且其他人的境况并未变坏,那么,这项变动是可取的,或者说这项变动增进了社会福利。如果社会经济福利在不牺牲其他人经济福利的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的增进,这就标志社会经济达到了最优化状态——帕累托最优状态。帕累托最优状态的任何变动都不可能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他人的境况变坏。帕累托最优状态本质上反映的是资源最有效配置状态。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帕累托最优状态时生产和消费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资源配置都不会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
简单的说就是在不损害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改善一部分人的福利并且达到无法继续这样的政策的变动而达到一种最优的状态是一种资源有效配置的状态。其实,这就是中国市场改革初期所尝试要做的事情。与其让一部分资源处于闲置状态,不如让一部分有能力的精英分子在不危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的利用闲置资源,创造财富,这也是中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因。但也绝对不能把这种政策简单的理解为是对整个精英主义的肯定。帕累托改进机制在中国市场改革的初期也许是卓有成效的,但是我们都不能忽视的帕累托改进理论的前提: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和福利的前提之下。
同样,当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后出现的种种问题,当已经使一部分人的情况开始变坏,甚至是剥夺了其他人最为基本的权力的时候,这样的政策性变动就必须要停止。当然这也不应该被简单归纳到的民粹主义的观点之中。所以秦晖老师在他的文章《不要民粹主义,也不要精英主义》中写到:
[……]这绝不意味着只给少数人以追求个人利益的特权。“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绝不能理解为只给这部分人(哪怕他们是“精英”)“富起来”的权利或机会。恰恰相反,“富起来”的权利与机会应当是给予每个公民的,至于他们怎样利用这种权利与机会并且取得了怎样的结果,则是另一个问题。农村大包干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实践,但作为致富机会的土地并不是只给了“一部分人”,而是基本平均地分给了全体社员,就是这个道理。
依照秦晖老师的观点,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都不可取。虽然他认为民粹主义是扼杀个人而崇尚抽象人民的整体主义者,而精英主义也同属于整体主义者与个体主义相对(这一点还存一些疑问)。他们都忽视了个人尊严和基本权力,这很像秦晖老师关于中国现代化中“大小共同体”纷争的讨论。
事实上,早期的俄罗斯民粹主义者及被称为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对于民众的愧疚情感基本上也是停留在抽象层面上的。文化人对自己不用劳动而得到物质享受有沉重的负罪感,他们认为自己压榨了人民,从而反对文化本身,对文化抱有一种鄙夷的态度。他们虽然提出了“到民间去”的运动,但毕竟文人只能热爱一个抽象意义上的人民。这跟中国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何其相似!所以民粹主义是要不得的,但是我们却不能放弃人民!而精英主义被寡头和集权者以利用的情况就更不少见,但是我们也不能扼杀精英!
所以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的争论似乎也成为了伪命题,正如秦晖老师所说:“民众”和“精英”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权力和尊重。
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之争其实与分配制度的政策倾向争议实际上可以是一体两面。所以当我们讨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之后分配制度的合理性的时候,实际上不可避免的需要面对关于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之间看似矛盾的价值选择。而一旦确立了精英和平民的价值选择,才必然能够引导我们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中面对不同群体的实践。虽然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这两个名字在我们的语言体系中基本上都不带有正面的感情色彩,而且还有将精英主义和寡头独裁,把民粹主义和暴民造反直接联系起来的倾向。但是,这里我们还是暂且用,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来代替精英和人民两种不同的偏重取舍。首先,我们说到精英主义理论的代表帕累托就必须要提到他在经济理论中建立的帕累托最优原理的分配模型。《新世纪企业家百科全书》上关于帕累托原理的解释:
如果一项变动使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的境况改善,而且其他人的境况并未变坏,那么,这项变动是可取的,或者说这项变动增进了社会福利。如果社会经济福利在不牺牲其他人经济福利的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的增进,这就标志社会经济达到了最优化状态——帕累托最优状态。帕累托最优状态的任何变动都不可能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他人的境况变坏。帕累托最优状态本质上反映的是资源最有效配置状态。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帕累托最优状态时生产和消费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资源配置都不会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
简单的说就是在不损害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改善一部分人的福利并且达到无法继续这样的政策的变动而达到一种最优的状态是一种资源有效配置的状态。其实,这就是中国市场改革初期所尝试要做的事情。与其让一部分资源处于闲置状态,不如让一部分有能力的精英分子在不危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的利用闲置资源,创造财富,这也是中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因。但也绝对不能把这种政策简单的理解为是对整个精英主义的肯定。帕累托改进机制在中国市场改革的初期也许是卓有成效的,但是我们都不能忽视的帕累托改进理论的前提: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和福利的前提之下。
同样,当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后出现的种种问题,当已经使一部分人的情况开始变坏,甚至是剥夺了其他人最为基本的权力的时候,这样的政策性变动就必须要停止。当然这也不应该被简单归纳到的民粹主义的观点之中。所以秦晖老师在他的文章《不要民粹主义,也不要精英主义》中写到:
[……]这绝不意味着只给少数人以追求个人利益的特权。“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绝不能理解为只给这部分人(哪怕他们是“精英”)“富起来”的权利或机会。恰恰相反,“富起来”的权利与机会应当是给予每个公民的,至于他们怎样利用这种权利与机会并且取得了怎样的结果,则是另一个问题。农村大包干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实践,但作为致富机会的土地并不是只给了“一部分人”,而是基本平均地分给了全体社员,就是这个道理。
依照秦晖老师的观点,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都不可取。虽然他认为民粹主义是扼杀个人而崇尚抽象人民的整体主义者,而精英主义也同属于整体主义者与个体主义相对(这一点还存一些疑问)。他们都忽视了个人尊严和基本权力,这很像秦晖老师关于中国现代化中“大小共同体”纷争的讨论。
事实上,早期的俄罗斯民粹主义者及被称为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对于民众的愧疚情感基本上也是停留在抽象层面上的。文化人对自己不用劳动而得到物质享受有沉重的负罪感,他们认为自己压榨了人民,从而反对文化本身,对文化抱有一种鄙夷的态度。他们虽然提出了“到民间去”的运动,但毕竟文人只能热爱一个抽象意义上的人民。这跟中国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何其相似!所以民粹主义是要不得的,但是我们却不能放弃人民!而精英主义被寡头和集权者以利用的情况就更不少见,但是我们也不能扼杀精英!
所以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的争论似乎也成为了伪命题,正如秦晖老师所说:“民众”和“精英”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权力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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