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个人尽皆知的悖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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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次看见弗兰岑是在经济学人上。第二次看到是Amazon的推荐单上。第三次是书店的导购推荐,我不知道是这本书,我推辞说我的书单目前还没排开。于是先标记成“想读”,还说我可能和这本书没什么缘分,一直想看但迟迟未看。早上习惯性的去图书馆溜了一圈,新书推荐扫一眼,赫然的被它的名字吸引了,显然过了好久我再次忘记了这个一点都不具特色的名字,但是一看到弗兰岑,我翻开了,没有臃肿的前言,所以迫使我一翻开就要读下去。希望了解一下这本我四次相遇的书到底为何这么渴望得到我。看了目录,那几个章节的名字让我以为是人类学或是社会学的学术书。可是其实是小说。
讲的不是什么名人轶闻,也不是什么悲惨故事,没有什么特别的美妙语句,也没有什么跌宕的情节,但是却能莫名的激发起我们心里的同理心。作者没有特别多强调中心思想“自由”,而且故事也看似并不自由。可是字里行间却透出个中人物对自由无时无刻的渴望。Patty在walson 和Richard之间的选择,看似她是自由的,可是她却被对Walson的依赖和对维持完整婚姻的渴望结束了对Richard的眷恋。她几次尝试着逾越朋友与情人的界限,但是Richard只用了一句“请不要挑战我的底线”结束了整场充斥着欲望的戏剧。他尽力使他们的关系像喜剧一样收场,但是悲剧和喜剧的界限常跨越在一个片段,毋庸置疑,他们还是没有抵挡的过“情欲”这个看似天使的恶魔。他们尝试着去修补这份已经充满创伤的关系(正如Richard组成的“创伤乐队”的名字一样)。他们开始是自由的,堕落后被彼此束缚住。现在,他们想重新获得自由。可是上帝可不想让事情发展的这么简单。他们努力修复着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心。他们远离了彼此,可是却更加牵挂。
而Walson呢?他并不知情么?他从未怀疑过吗?他真的可以那么大度?作者用了一页的篇幅写当R和W发生了争吵的时候W可以一句话不说。我想这也许并非他缺乏男子气概,而是他成长的环境逼迫他学会容忍一切,学会大度的面对冲突。适时的逃避有时候是解决冲突的最好方式。作者频繁的强调Richard性生活是怎样的不节制,和他的颓废,但是作者却从来没有把R写成一个失败的人。他过度自由,等于没有自由。他羡慕W能有固定的性伴侣,但是他又控制不住他的生理需求。这种自由是可怕的。让我想起了我曾经说的那句“自由,是个人尽皆知的悖论”(我也选择它作为了题目)W和R从一开始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一个白皙秀气,一个黝黑(像卡扎菲)富有诱惑力。他们互相爱恋,却又互相埋怨,甚至嫉妒。很真实,不虚伪。而Patty呢?正如第一章所说的,她过于温顺。她17岁被强奸,是一个运动员,平庸无奇。0也曾认为爱情是伊甸,美丽无瑕。但是内心的她还是渴望一种魅力十足的生活,因为她带有“纽约乡下富家女的自豪感”。而正是这种特点才会使她碰到R和W这样两极化的男人。
整个故事连贯,让我们一旦开始去阅读就无法停止的连贯性,窒息似的快速冲向结局,而这个结局想必拥有小说始料未及的尊严性。刚刚看到Walson和Richard探讨在华盛顿的Patty的生活,阅览室就要关门了。 to be continued...
第一次看见弗兰岑是在经济学人上。第二次看到是Amazon的推荐单上。第三次是书店的导购推荐,我不知道是这本书,我推辞说我的书单目前还没排开。于是先标记成“想读”,还说我可能和这本书没什么缘分,一直想看但迟迟未看。早上习惯性的去图书馆溜了一圈,新书推荐扫一眼,赫然的被它的名字吸引了,显然过了好久我再次忘记了这个一点都不具特色的名字,但是一看到弗兰岑,我翻开了,没有臃肿的前言,所以迫使我一翻开就要读下去。希望了解一下这本我四次相遇的书到底为何这么渴望得到我。看了目录,那几个章节的名字让我以为是人类学或是社会学的学术书。可是其实是小说。
讲的不是什么名人轶闻,也不是什么悲惨故事,没有什么特别的美妙语句,也没有什么跌宕的情节,但是却能莫名的激发起我们心里的同理心。作者没有特别多强调中心思想“自由”,而且故事也看似并不自由。可是字里行间却透出个中人物对自由无时无刻的渴望。Patty在walson 和Richard之间的选择,看似她是自由的,可是她却被对Walson的依赖和对维持完整婚姻的渴望结束了对Richard的眷恋。她几次尝试着逾越朋友与情人的界限,但是Richard只用了一句“请不要挑战我的底线”结束了整场充斥着欲望的戏剧。他尽力使他们的关系像喜剧一样收场,但是悲剧和喜剧的界限常跨越在一个片段,毋庸置疑,他们还是没有抵挡的过“情欲”这个看似天使的恶魔。他们尝试着去修补这份已经充满创伤的关系(正如Richard组成的“创伤乐队”的名字一样)。他们开始是自由的,堕落后被彼此束缚住。现在,他们想重新获得自由。可是上帝可不想让事情发展的这么简单。他们努力修复着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心。他们远离了彼此,可是却更加牵挂。
而Walson呢?他并不知情么?他从未怀疑过吗?他真的可以那么大度?作者用了一页的篇幅写当R和W发生了争吵的时候W可以一句话不说。我想这也许并非他缺乏男子气概,而是他成长的环境逼迫他学会容忍一切,学会大度的面对冲突。适时的逃避有时候是解决冲突的最好方式。作者频繁的强调Richard性生活是怎样的不节制,和他的颓废,但是作者却从来没有把R写成一个失败的人。他过度自由,等于没有自由。他羡慕W能有固定的性伴侣,但是他又控制不住他的生理需求。这种自由是可怕的。让我想起了我曾经说的那句“自由,是个人尽皆知的悖论”(我也选择它作为了题目)W和R从一开始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一个白皙秀气,一个黝黑(像卡扎菲)富有诱惑力。他们互相爱恋,却又互相埋怨,甚至嫉妒。很真实,不虚伪。而Patty呢?正如第一章所说的,她过于温顺。她17岁被强奸,是一个运动员,平庸无奇。0也曾认为爱情是伊甸,美丽无瑕。但是内心的她还是渴望一种魅力十足的生活,因为她带有“纽约乡下富家女的自豪感”。而正是这种特点才会使她碰到R和W这样两极化的男人。
整个故事连贯,让我们一旦开始去阅读就无法停止的连贯性,窒息似的快速冲向结局,而这个结局想必拥有小说始料未及的尊严性。刚刚看到Walson和Richard探讨在华盛顿的Patty的生活,阅览室就要关门了。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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