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
华兹华斯在他的长诗《序曲》第七卷“寄居伦敦”里写道:
在伦敦这样的大都会/熙熙攘攘的街头/
如此寻常的我/在人群中踽踽独行/
那一种感觉是/穿梭经过你的每一个面孔/
它都是一个谜
在川流不息的伦敦,不仅是面对金发碧眼的鬼佬,即使在唐人街看到无数亚裔的面孔,仍旧会让人有疏离感。钟宜霖的长篇小说《唐人街》就勾勒了这样一群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海外中国人的生活画卷。他们由于不同的身份背景和缘由偷渡来到英国,但他们不会英文,甚至有些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福柯最有力的二元论指出,知识就是权力。而身在国外,这些人连最基础的知识——语言都没有,也就等于完全没有了发言权。于是,这些在英国“黑”下来、在国与国的夹缝中生存的的非法移民,加上又不会英语,所以等于在各种维度的集体失声,成为了文化精英们的相反面:真正的底层(Subaltern)阶层。
现实里这一群人,成了历史夹缝里的失声者,甚至失踪者。他们甚至不可能像童话《帕丁顿熊》里的帕丁顿那么幸运,即使是从外国来的熊,也能融入到英国家庭中。一方面,他们生活在后殖民的语境下,自甘卑贱与沉默,自我认同为“他者”,一种已自我内化的东方主义思想体系;另一方面,由于共同的中国人出生和归属,还有都说汉语的原因,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中国文化的想象共同体:唐人街。
在钟宜霖这部小说里,我们可以真实地看到这种“他者”与“自己人”的交汇,这些有着特殊身份的中国偷渡者们,他们非法寄居的身体,和矛盾而无处安放的心灵。虽然他们的一切生活都和与汲汲挤入主流社会的众生背道而驰,但他们却安然生活在这非主流的边缘人聚集的“唐人街”。他们在伦敦,却说着中文,吃着中餐,过着中国节日,和中国人相处来往,虽然做着最最平凡甚至低贱的工作,但却依旧希望满满、嬉笑颜开。他们的岁月是中空的,不被任何人记住,也从未被载入史册和文学作品,但他们却有着最真实的,最充满人性光辉的爱,拼搏,辛酸,与欢愉。他们的生活,在《唐人街》波澜不惊看似轻松的叙述下,我们看到一个时代的波光粼粼,是那么地轻盈,又那么地沉重。
小说的故事设定在“唐人街”,这并不是真正的在伦敦市中心那条充满了美食的唐人街,而是伦敦北部的一块中国人住宅区。中国人张来在这条“半条街住的都是中国人”的地方包下了一套印度人的房子,转而做起了二房东,赚起了那些不会英语的中国人的钱。在这套小小的房子里,凑合着挤着住着,竟然塞下了十二三个人。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和职业,共在一个屋檐下,共用厨房和卫生间,形成了一个微缩的海外中国人社会。而且还不断有房客搬走和新的房客搬进,自然扩展了故事的外延。作者以第一人称内部视角的“我”切入到这个群体当中,作为一个刚刚结课,搬到伦敦来写毕业论文的留学生,她的眼睛所看到的,没有半点世俗的惯性和富贵贫贱的势利,而是一种亲切和信任的共处,在同一个屋檐下,目睹着这些作为她楼上楼下的邻居,共处一室的中国人们的日常。
当然,她也许没有想到,她和这些非法移民们的合住生活将会是怎样地深入虎穴、误闯龙潭。作者没有使用传统的宏大叙事空洞,而是用一种后现代碎片化的方式来架构了这部长篇小说;按照中国的传统小说理论来说,小说的结构则是《水浒》式的,看似分散,实则海纳百川。小说里基本上每一个小人物为一个章节,按“我”认识;他们的顺序,有偷渡来的餐馆大厨阿光,同性恋伴侣吕萍和明明,卖盗版光碟的春生,辍学去餐馆打工的落魄公子阿琦,妓女阿宝和她的老公鸡头阿昌,还有黑帮走私贩毒的老朱… 每一章节有叙述的重点,也有旁涉的其他人物关系,就像聚光灯依次打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可我们已然在觥筹阴影中得到了人群暗处的关系和秘密,通过他们每一个人自己语言的展示,窥测到了他们自己和其他人真实的故事和情感。每个故事的信息量都在前后的章节中一点点地叠加,很像是我们在生活中正常认知方式的模仿(imitation),而不是传统小说通常使用的全知全能叙述视角的讲述,和先入为主的喷涌而出,这种叙述方式不仅得益于作者成熟的叙述技巧与克制的功力,也恰好符合英美创意写作中所提倡的“展示,而不是讲述”的写作理念。于是,当我们依次读完小说中这一个个光怪陆离,精彩迭起的人物故事之后,就好像清明上河图一样,这些鲜活的人们,在读者的脑海里就自动映画成了一幅完整的“唐人街”。
城市研究学者凯文林奇曾经说,城市,不仅应该是自身存在的事物,更应理解为市民所感受到的城市,中心是在于人,人认知城市的形象凝聚成一种形态,叫做城市印象。而个人印象叠加成了集体印象,某种程度上就会变成城市想象。所以是春生,是张来,是阿琦,这一群人,他们的生活,组成了看不见的城市,我们头脑想象中的唐人街。而正是钟宜霖所讲述的这些故事,以小说文字的方式,将这些城市边缘人隐秘的胶卷,冲洗成了可感的相片,最终在读者的头脑中得以还原。
平时我们日常生活中去唐人街吃饭消费,遇到厉害的大厨和万能小贩,我们可能很少去想过他们的生存可能存在的不为人知的辛酸。这种辛酸已不仅仅是萨义德《东方学》中说的作为西方,作为欧洲中心论,那种外界把被殖民者异化为“他者”的审视,而更多的是一种自我审视,一种对自己不合法身份与卑贱地位的自我审视,对峙,判定,和认同的辛酸。斯图亚特霍尔在他的《文化身份与离散族群》里把这种由于矛盾欲望,引发被殖民者用“他者”来自我判断的思想定位东方主义的一种延异,是于东方主义根植人心,内化拉锯与反应的结果。小说故事的深剖其实就是这些鲜艳人物背后真实的底片,在文中我们看到,已经偷渡来到英国十三年的阿光,曾经是伦敦唐人街中国餐馆的头牌大厨,做得一手好菜,却因为黑工查的越来越严,不得不越躲越远,最后远走苏格兰。这是他对于自己非法身份的无奈与逃避。 卖盗版光碟的春生以及老朱他们一伙人,则完全承认了自己的非法身份,承认了自己是“他者”,才如此能够忍气吞声地忍受不公,他们眼看自己不能买月供的手机,眼看房租被二房东讹高价,眼看走在各处都得动用钱来买通关系,他们却只能顺从,不能抵抗。当小说中的“我”问他们,(你过得这么苦)那你来英国又是为了什么?这时春生说了一段特别耐人寻味冷暖自知的话:“你哪里知道,在我们老家,到英国来等于什么——到英国来是我们全家人的理想啊,我全部的梦想,都在这里。”
在《唐人街》里,我们可以看到当年被殖民的“他者”如今逆潮而上,争相投奔回当年殖民他们的宗主国,自甘卑贱成为“他者”,这是经济主导一切的社会现状下,非法移民人性中的挣扎,矛盾,无奈,与惯性的体现。比如阿光这个人物形象令我想起徐则臣的《跑步穿过中关村》里同样卖盗版光碟的敦煌,可那是北漂的辛酸,这种辛酸恐怕远不及“英漂”们的十分之一,因为在这里,不仅你做的事情非法,连你这个人本身也是非法的,你的存在本身就是非法,是一直完全苟且偷生的存在。然而比这更加可悲的是,这种屈辱和苟且却又充满着梦想的光芒,因为它代表着你在家乡的父老乡亲全家人的理想,因为你是在过一种他们想象中最最高级的生活。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最有希望的是什么,我觉得是孩子,那最伤人的事儿是什么呢,就是把希望扼杀在幼苗。文中有一个很触动人的描写,是在讲住在“我”楼下的一对经常吵架的偷渡夫妇,青哥和青嫂,不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行当,可能是贩毒。青嫂甚至不太会讲普通话,连厨房的盘子和锅都偷用别人的,她和青哥关系并不和睦,经常遭到家暴,但提起在国内的儿子时,却总会流露一种母性的柔光。她有一次忍不住给“我”看她儿子的照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穿了很整齐的衣服在镇上的艺术照相馆,打了无数柔光灯照出来的艺术照。而青嫂却说,等他大一点了,就把他也“办”(偷渡)出来。在这个时候,你能感觉到他们人性中的爱,但这份爱却让你难过,因为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内化的“他者”意识已然根深蒂固,恐怕有的树苗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在阳光下长大,他们从一生下来就必须接受自己出生卑贱的事实,然后以一种卑贱的姿态,在成人的世界里弯着腰扭曲地成长,成为自然,青嫂的孩子,只会变成下一个春生,永无止境。在这种轮回里,我们看不到希望。所有的希望都已经被扼杀在了摇篮里。
当然,通过努力,这些非法移民他们的身份,也可以逐步改变和改善。斯图亚特霍尔说:“身份的形成是一种不断调整、不断定位的过程。”这一点,我们在老尉夫妇的故事里可以明显地看到。他们俩原来也是偷渡客,靠在市集批发卖水果为生。但后来因为他们有个亲戚拿到了英国护照,他们突然就亮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个“升天”就是从此他们可以申请探亲签证,而不再做“黑人”了,再进一步,他们可以申请成为“难民”,得到政府的救济和福利。即便如此,在他们已经祖宗保佑地“升天”以后,从非法变成了半合法化的难民,他们最羡慕的人,仍然是有正当的工作签证在超市当搬运工的小陈,而且竟然把这份珍贵的“人脉”当作人情和谢礼介绍给小说中的“我”,一个签证马上就要过期的留学生。一般人听到这份好心或许会觉得荒诞好笑,但这的确是“他者”思维下正常的逻辑与行为。
小说里还有一个挥霍光父母积蓄后沦为妓女的阿宝,她的故事也暗藏着巨大的逆转,人性的挣扎,和底线的拷问。没有穷到用微波炉转个偷来的马铃薯吃的人,是不足以谈人生的,好歹阿宝也是靠自己努力工作赚钱生存,这样的日常生活里祛魅后的妓女,你无论如何也恨不起来。那么,怎样才可以不怕缺钱和挨饿,成为万能的中华好儿女呢?小说中的青哥告诉你,那就是背菜单。这是绝对的靠谱秘籍,只要中文英文的菜单倒背如流,哪里缺人你立马就能补上。这样一个个来自于生活经验的故事和细节就好像光芒一样向你卷席涌来,仿佛是生活的光芒万丈,实则是万箭穿心,读着读着你却已吸光所有的氧气,不得不屏息静气,甚至窒息。这些底层社会的偷渡客所积累生活的技巧,在这新的社会里不时灵动地冒着泡,通过这种比“北漂”们艰难一万倍的辛苦和努力,他们的确比以前生活得好了,或者变的有钱了,从其他地方获得和弥补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前文中斯图亚特霍尔的后半句话是:“而文化认同,却是一种永远无法完成的生产。”诚然,你可以因为同情不去恨一个妓女,但无论怎样,一个自给自足奋斗赚钱的妓女是不能够达到值得尊重的台面上的。在鞋带上“上下而求索”的蚂蚁,他们奋斗了一辈子,从鞋底爬了上来,却也只是只鞋上的蚂蚁。巨大的鸿沟仍然存在于此,那就是“他者”永远无法完成的文化认同。《唐人街》里的居民里,永远都只能生存在唐人街,而不是这条街道以外的那个世界,英国。
然而,每当你读得沉闷得快要窒息,为他们的人生感到悲怆和抑郁时,却又总是听到隐约而连贯的笑声不断从故事里跑出来,带给你沉重的心情轻盈的一笑。比如说,小说中老尉的老婆小丽就是一个乐观而家常的人,她闹腾得招呼着大家子里的人看春节联欢晚会,酣畅的哈哈哈哈声不绝于耳。而她最爱说的话就是,“快了快了”,仿佛生活马上就快好了起来,还有“吃饭吃饭”,仿佛一切烦恼都会在吃饭中消失。这种笑声穿梭在“唐人街”这套不隔音的屋子里的每一个人脸上,读到这时我们才感到释然,唐人街,其实就是他们在英国真正的家,和归属。就像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总结的二要素,这群人是有宿命的共同出生的,他们都来自中国,和广泛使用延续久远的共同语言,中文,以及延伸出来的文化,比如一起看春晚看赵本山的小品就能找到家的感觉,这就是他们想象的共同体。虽然他们互相之间并不一定谁都完全待见谁,但在骨子里的友善、亲近、和帮扶,这些东西是更多的。他们在这个圈子里,同样能活出自己的成就感,比如为自己有买到便宜车票的秘诀开心,为嫖了一个洋妞而开心,为给农村老家的妻儿寄回了一百多万修房子而开心,他们是共同的,只有在这条他们想象中的“唐人街”,异国他乡“他者”的概念才会有所消散。他们分享,友爱,社交,打牌,他们不是他者,是自己人。在这种时候,我们似乎又感觉到生活是轻盈的,人生哪有终极意义,快乐不就是聚在同一个屋檐下,和朋友们打一晚上扑克牌吗。
在这一切故事的暗流下面,小说的叙述始却终波澜不惊,带着一种本雅明说的都市漫游者的悠闲的味道。正因为唐人街其他每一个人对叙述者“我”的完全信任,因此我们感觉到故事高度的透视与亲近。而又是因小说中“我”这个人性格中的有趣与纯真,使得整个叙述更加轻盈,给故事本身的阴暗和主题的沉重做了最好的调和,也给透视这幅唐人街图景的聚焦点增加了一份相对柔和的间距和滤镜。也许她并不知道老朱正在做的毒品买卖的危险性,也不知道有钱子弟阿伦为什么请她吃昂贵的餐厅,她只是有一种对身边人都好奇,友好,和看看就好的态度。于是她就这样继续走着,走着。她曾经在雾都的夜晚与一个女生在床上谈论英式的接吻Snog,后来惊惶地和这位女同性恋背靠背睡了几夜;她也曾撞见落魄到衣食无着却依旧有如童话王子的贵公子琦,穿着雪白的衬衣在后花园笨拙地用笔给远方的女孩写一封信;她也曾撞见秋日的伦敦街头,萍消失在她那清新绚丽的珠链耳环所反射的阳光里;她也曾撞见无数不避叨扰的两口子吵架追打和抽完大麻后high过的人群,还有那些洗过的良心和直到天明才被吐露的真情。走着,走着,她已经看到听到太多太多的人们,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他们种种各异的故事,在这座后现代的大都会伦敦,在被历史和法律架空的从来“不存在”的唐人街里,在漫游中,她和这些人一起,扮演着生活真实的五光十色和光怪陆离。
整部小说以中秋节大团圆聚餐结局。那时小说中的“我”已经搬出唐人街,是被叫回去参加家人聚会的,他们干杯,为他们的生活,为伦敦的花好月圆。虽是聚意,却全是离情。这是一场为了告别的聚会。所有的人都心照不宣,但谁也不会吐露,大家热闹地围坐在一起,只享受着异国他乡这一锅浓浓的火锅汤。和浓浓的中国情谊。作为非法移民,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会是去哪里,他们不愿被过问,也不愿被记住。他们既没有名字,也没有声音,他们只是天下熙熙攘攘过来过往曾经来到和消失于唐人街的人群中的一个,他们每一个人的面孔,都是一个谜。
说到这里,不禁想起在今年伦敦的华语电影节,我在莱斯特广场破烂的小影院里看完了娄烨的《推拿》,在电影的结尾,画外音轻轻地说:后来,沙宗琪推拿院被转卖了,大家各奔东西,但所有人唯一的默契便是,对在沙宗琪推拿院过去的日子,绝口不提。没有南京,没有小马,没有沙宗琪。还好,我们有钟宜霖。在她既亲近又疏离的叙述中,我们已还原看到那条光芒万丈充满言谈生机的唐人街,和街道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不被主流世界的新闻、历史、国家和法律所承认,却永远留在了好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里,这些故事,沉重得让人无法呼吸,却又轻盈得如同大海掂量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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