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逸事(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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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4 19:47:29
来自: 船君
(北京)
蔡京東明讖 徽宗召天下道術之士,海陵徐神翁亦至。神翁好寫字與人,多驗。蔡京得「東明」二字,皆謂東明乃向日之方,可卜富貴未艾。後京貶死潭州城南五十裏外東明寺,比之六賊,獨免誅戮。或謂以其當軸時,建居養、安濟、漏澤,貧有養,病有醫,死有葬,陰德及物所致。其然乎?當是時,有司觀望,奉行失當,于居養、安濟,皆給衣被器用,專雇乳母及女使之類,資給過厚,常平所人,殆不能芝,致侵擾行戶。宣和初,複召裁立中制,未幾遂廢。 ——摘自《卷第二•第二十三則》 青布條 京之卒,適潭守乃其仇,數日不得殮,隨行使臣輩槁葬於漏澤園,人謂其得報。此說止見於靖康禍胎記。宣和間,京師染色,有名「太師青」者,迨京之殮,無棺木,乃以青布條裹屍,茲其讖也。 ——摘自《卷第二•第二十四則》 蔡京二事 京在相位,偶在告未出。有某氏,先在兩家各生一子。後二子入從,爭欲迎母歸養,未知適從。事至朝廷,執政無所處,持以白京。京曰:「此亦何難,第問其母願歸何處。」一言遂決。又一歲,戶部欠郊費若干,長、貳堂白,京唯唯。期逼,申言之,答以「徐之」。旋聞下文思院鑄錢樣,亦叵測。時當商大賈在京識事者,懲屢變鹽法之害,亟以所蓄筭請鈔旁。不數日,府庫沛然。 ——摘自《卷第二•第二十五則》 |

2009-07-26 01:10:33 船君 (落花無言,人淡如菊。)
玉盞玉巵徽宗嘗出玉盞、玉巵,以示輔臣,曰:「欲用此於大宴,恐人以為太華。」京曰:「臣昔使虜,見有玉盤盞,皆石晉時物。指以示臣,謂南朝無此。今用之上壽,于理毋嫌。」徽宗曰:「先帝作一小台,財數尺,上封者甚眾,朕甚嘉之。此器已就久矣,懼人言復興。」京曰:「事苟當於理,人言不足卹也。陛下當享天下之養,區區玉器,何足道哉!」其不能納忠,大率如此。
——《卷第二•第二十六則》
呼子為公
京懷奸固位,屢被逐而不去。王黼切忌之,百方欲其去,乃取旨遣童貫偕其子攸往取表。京以攸被詔同至,乃置酒留貫,攸亦預焉。京以事出不意,一時失措,酒行,自陳曰:「京衰老宜去,而不忍遽乞身者,以上恩未報,此二公所知也。」時左右聞京並呼其子為「公」,莫不竊笑。欲去宰輔取表,自京始。嘗攷晁錯更漢令,諸侯諠譁。錯父聞之,從潁川來,謂錯曰:「上初即位,公為政用事,侵削諸侯,疏人骨肉,口語多怨公,何謂也?」錯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父曰:「劉氏安矣,晁氏危,吾去公歸矣!」凡呼其子為「公」,史筆書之,亦以表其失言。
——《第二卷•第二十七則》
失認旗
蔡攸副童貫出師北伐,有「少保節度使」與「宣撫副使」二認旗從於後。次日,執旗兵逃去,二旗亦失之。識者知為不祥。既行,徽宗語其父京曰:「攸辭日,奏功成後,要問朕覔念四、五都知,其英氣如此。」京但謝以「小子無狀」。二人乃上寵嬪,念四者,閻婕妤也。
——《卷第二•第二十八則》
表忠碑
京得東坡表忠觀碑,讀至「天目之山,苕水出焉」,謂坐客曰:「是甚言語?」初不知「某之山某水出焉」,酈元水經格也。王荊公得表忠觀碑,顧坐客曰:「似何人之文?」自又曰:「似司馬遷」。自又曰:「似遷何等文?」自又曰:「漢興諸侯王年表也。」邵溥公濟雲:遷死,亡景帝武帝二紀、禮樂等書、三世王家,乃元、成間褚先生補作,非遷之書也。
——《卷第二•第二十九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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