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很多林达的书,最早知道这个人是因为读《带一本书去法国》。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游记,让我第一次从旁观者的冷静侧面去思考什么才是一场真正的革命。但是毕竟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我知之甚少,也难有什么深刻的理解。但是其中还是有很多的文字给我留下了很深的感触。讲到推翻巴士底狱的时候,作者触及了政府的本质,究竟推翻的是什么?应该重建的又是什么?巴士底狱,看似万恶的地方,却有着十分复杂的含义。看到法国革命三大巨头,罗伯斯庇尔,丹东,马拉,他们操纵着的革命的巨大力量,最终还是吞噬了他们自己。第一次让我感受到了集体暴政的黑暗,甚至于对于人性的失望。这些都让我很不能平静,但是确实是对于法国知之甚少,所以这本书也就草率过去了,对于脑子里闪过的想法,也没有细细寻味。
真正认认真真读的是《近距离看美国》系列,虽然到现在也没有读完,但是这几本书的阅读确实是花费我了不少功夫的。一方面我一直对于美国政治文化有着很大的好奇心,另一方面也是书中始终传递着希望,显示出社会变革的良好态势,不像《带一本书去法国》那样让人沮丧,以至于让人不愿再面对那段历史。
第三本书《我也有一个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也是引起我思考最多的一本,也是让我最难过、愤慨和悲伤的一本。
每个国家都有一些绕不过去的问题,像日本侵华之于中国,纳粹之于德国,大革命之于法国。而对于美国,这个没有经历过封建王朝的年轻国家,最令人揪心的就是种族问题了。
从小到大接受到的历史教育一直都是在将问题简单化,对于美国的种族问题也是一样,奴隶制就是坏的,南方落后愚昧,南北战争就是一场正与邪的较量,诸如此类,简单清楚。所以我很难理解为什么种族问题一直到了二十世纪仍然纠缠着美国,如果真的是刚才那么简单的话,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今天,怎么还会受困于种族歧视呢?
种族问题真的不是那么简单,其中很难分出正义与邪恶,尽管从表面上看很容易。
从南北战争说起吧。我印象中南北战争应该是像解放战争一样充满正义与光明的一场战争,可惜美国人民并不这么认为。这场让六十万美国人失去生命的战争是绝对不可能用正义二字一笔带过的。罗伯特李将军的选择也在警示着我们,这场破坏契约与制度的战争,是不应该发生的,乃至是非正义的。南方各州希望继续蓄奴,同时又厌烦了北方的不断施压,于是决定脱离联邦。尽管我的第一反应也是不可接受这样分裂国家的举动,但是制度告诉我这应该是州的自由,尽管宪法中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自治以及契约的精神,这样的行为绝对不能成为发动一场战争的理由。
问题又回到了制度,这里我不想再谈州的自由与美国的政治制度,我想更多的说一说真正的种族问题。南北战争过后,第一次出现了kkk。如果说我有能力消灭一个组织的话,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消灭kkk。Kkk,这个集种族歧视、暴力、仇杀于一身的组织,从出现那一天起就注定要经受千万人的唾骂,却也会有许多人躲在家里为之叫好。他们按照他们心中的规则去“执法”,随意的剥夺黑人的生命。最让我不能接受的就是在费镇的谋杀案。
费镇,密西西比州的一个标准南方小镇,充斥的白人至上主义者和kkk党。三个充满理想的民权工作者在一个夏天来到了这个小镇,于是,再也没有出来。直至今日,我想起这个案件仍然愤怒不能自已,竟然是治安警官带领民众谋杀民权工作者,而且事后在审判中大陪审团厚颜无耻的拒绝对被告起诉,真的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后来我专门去看了《密西西比在燃烧》这部电影,我想看一看从美国导演的角度,这个事件是怎样的面貌。片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治安警官的一句话:我们南方的治安好得很,黑人们安分守己,白人互帮互助,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北方佬才让黑人越来越不听话,你们这是对南方的破坏!我突然有些理解了,原来他们并不是愤恨黑人,而是拒绝改变,厌恶民族融合的结果。以至于大陪审团会认为自己是在维护南方的传统和文化,即便有违宪法的本质,这种替南方百姓撑腰的正义感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立场。面对谋杀拒绝起诉却也能心中无愧,这实在是一种悲哀。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治安警官的质问,也许民族融合的确是带来了很多问题,在《飘》中kkk甚至成为了正义的化身,可是南方人民的自由,与黑人的自由,还有北方人的自由,这些难道不是一样的吗?难道我可以为了我的自由而随意剥夺他人的自由吗?一个出身富裕家庭的白人,只是因为是民权工作者同时又有犹太人的血统,就被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直接杀害,这难道叫做正义?这难道叫做秩序?这难道叫做自由?
后来我又去看pbs的《美国民权之路》,其中Dave Dannis在切尼(费镇谋杀案的受害者之一)的葬礼上的演讲又一次让我热泪盈眶,摘录其中一部分。
“我觉得他得到了自由,而我们仍然需要战斗。”
“不过我今天想说的是那些麻木的人们(dead lives),他们就在我们中间,不仅是密西西比,全国都是。那些人并不在乎—也许他们在乎却没有勇气来签名。那些在华盛顿等地忙于政治的人,是利用我的自由在玩弄政治!从总统到密西西比州长都是!”
“我今日在此立言,我不但要谴责那些开枪的人,那些殴打、掘墓的人,我还要谴责在华盛顿特区的政客,就像我要谴责杀手一样。”
“我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即便找到真凶,他们也会在州内,找出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来做陪审团,他们肯定会做出无罪宣判的!他们会说没法确定是谁先开的枪。”
“我真的受够了,还有一件事情更恶心!我们作为这个国家和州的公民,我们的黑人同胞竟然能听任这样的事发生!今天我看见孩子们感觉特别哀痛。可怜的小切尼,还有像他一样年轻的孩子。黑人保姆照看白人小孩,而白人会抱起黑人的孩子吗?!如果他可以,他就能理解我!他就能接受我去注册投票!他就会让所谓的垃圾来密西西比州!他就会接受我们统治他们!就像一直以来他们统治我们一样!”
“这也是我们的国家,不是我们想这样,是他们逼迫我们不得不这样!”
这样的怒吼将会和费镇的谋杀案一起最终成为费镇的,密西西比的,乃至整个美国的遗憾。
其实这个谋杀案只是美国南方死刑泛滥的一个缩影,还有更多我们不知姓名的黑人或拜仁死在了所谓的执法者手中。这让我再一次想起《社会契约论》中提到的公意,如果说杀掉黑人是现在的公意,难道我们就应该去服从吗?时代的局限性造成了美国南方人民的狭隘和愚昧,我们可以理解,可是那些死去的黑人与白人能理解吗?如何在这种公意之下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如何去避免多数人的暴政?这其中的平衡又该怎样掌握?太多的问题了,我根本想不清楚。
马丁路德金在谋杀案发生之后去过一次费镇,事后他说:这是我一生中最恐惧的时刻,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双敌视的眼神,他们沉默着,却似乎传达着一种威胁。
关于kkk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受很深。在二十世纪末,有一场有关焚烧十字架的官司一直上诉到了最高法院。焚烧十字架是kkk用来恐吓黑人的惯用伎俩,试想在黑夜中一个在熊熊燃烧中的十字架摆在面前,的确很有威慑力,就连我这个不信仰基督教的人都感到了一丝的恐惧。曾经有州法律规定焚烧十字架违法,可是在实际官司的审理中被告认为该条文违宪,于是上诉,几番下来就来到了最高法院。说这条法律违宪主要是指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即言论自由。在最高法院最开始的审理中,几位大法官的询问和评论中略有偏向认为这条法律违宪的被告,突然,一向沉默的黑人大法官托马斯用沉重的声音发话了“这是恐怖之统治,烧十字架就是这种统治的象征,它和我们社会的其他象征不一样。”他提醒大家注意,“我们有差不多100年的南方暴民私刑”。检方随即提出问题:“点燃一根火炬和点燃十字架究竟有什么不同?”大法官肯尼迪俯身向前,一字一句地说:“区别是,100年的历史。”看到这里,我几乎要激动地落泪。这是美国政府欠所有黑人的债,终于在大法官这里开始偿还。如果kkk所宣扬的恐怖暴力仍然可以被所谓的言论自由保护,那么这一百年的历史真的就失去了意义。一百年,这一百年间给美国的黑人们留下了太多的苦难了,以后的美国人应该牢记,私刑、暴力、仇恨和歧视是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