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P9】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和特蕾莎在一起好呢,还是一个人好呢?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像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生命的草图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托马斯自言自语:einmal ist keinmal,这是一个德国谚语,是说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P106】
假若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不过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像托马斯和萨比娜便交换产生了圆顶礼帽这一动机),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
【P133】
“活在真实里”
这是卡夫卡在他的日记或书信里写过的一句话。确切的出处,弗兰茨已经记不起。他被这种说法吸引住了。活在真实里,是什么意思?否定式的定义很简单:不说谎,不欺骗,不隐瞒。从他认识了萨比娜,他就活在谎言里。他跟妻子谈起阿姆斯特丹代表大会,说去马德里讲学,可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他害怕同萨比娜一道在日内瓦的大街上散步。说谎和欺骗,正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他觉得好玩,就像当初他在班里是第一名,可最终却决定逃学一样,心头痒痒的。
对于萨比娜而言,要活在真实中,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除非与世隔绝。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萨比娜瞧不起那些披露个人全部隐私,乃至朋友私密的文学作品。萨比娜认为,失去私密的人失去了一切,而心甘情愿放弃私密的人则是怪物。所以萨比娜并不因需要隐藏自己的爱情而感到痛苦。相反,这正是她能活在“真实”里的唯一方式。
至于弗兰茨,他肯定地认为,一切谎言的根源来自于私人生活领域与社会生活的分界:私底下是一个人,公众场合又是另一个人,依弗兰茨看来,“活在真实里”便要消除私人生活和公众之间的阻隔。他常引述安德烈布勒东的话说他情愿生活在一间“玻璃房”里,没有任何秘密,对所有的目光敞开。
【P144】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萨比娜感觉自己周围一片虚空。这虚空是否就是一切背叛的终极?
直至此时,她显然仍未明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追求的终极永远是朦胧的。期盼嫁人的年轻女子期盼的是她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追逐荣誉的年轻人根本不识荣誉为何物。赋予我们的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萨比娜也不清楚隐藏在自己叛逆的欲望背后的究竟是什么目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目的就是这个吗?自从离开了日内瓦,她已朝这个目的越走越近。
【P210】
而被控诉的人这样回答:都不知道啊!都被欺骗了啊!当时都以为是呢!其实在内心深处,都是无辜的!
于是争论归结到了一个问题:他们当时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呢?还是现在他们装出一副当初一无所知的样子?
[...]
托马斯心里想,根本问题并不是:他们当初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而是:是不是只要他们不知道就算是无辜?如果王位上坐的是个蠢蛋,那么是否只因为他是个蠢蛋就可推卸自己的一切责任?
[...]
于是托马斯又想起了俄狄浦斯的故事:俄狄浦斯并不知道跟自己同床的女人是自己的母亲,然而当他明白所发生的一切之后,他绝没有感到自己是无辜的。他无法面对因自己的不知而造成的不幸,戳瞎了自己的双眼,黯然离开底比斯!
托马斯常常听到人们声嘶力竭地为自己灵魂的纯洁性进行辩护,他心里想:由于你们的不知,这个国家丧失了自由,也许将丧失几个世纪,你们还说什么你们觉得是无辜的吗?你们难道还能正视周围的一切?你们难道不会感到恐惧?也许你们没有长眼睛去看!要是长了眼睛,你们该把它戳瞎,离开底比斯!
【P233】
托马斯为了让特蕾莎高兴,也开始喜欢上贝多芬。不过他不太醉心于音乐,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知道贝多芬的著名动机“es muss sein? es muss sein!"的真实故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个叫登普金的先生欠贝多芬五十个弗罗林金币,于是手头总是缺钱的贝多芬找上门来要钱。可怜的登普金叹气道:“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贝多芬乐了,笑着回答:“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 后来,他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几个字及其音调,并根据这个很真实的动机谱了个四重唱的短曲:其中三个人唱“es muss sein, ja ja ja (非如此不可,是的,是的,是的)”,第四个人接着唱:“heraus mit dem Beutel!(掏出你的钱袋!)”
一年之后,在他编号为一三五的最后一部四重奏的第四章里,这一动机成为了核心动机。这时,贝多芬想的不再是登普金的钱袋。“es muss sein!”这几个字对他来说已经具备越来越庄严的调子,仿佛是命运之神的亲口召唤。一句话,若出自于康德,哪怕是一声“早安”,要是说得到位,听起来也可能像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德语是一种词语沉重的语言。“es muss sein!”根本已不再是一个玩笑,而是“der schwer gefasste Enschluss”,细加掂量的决断。
贝多芬就这样将诙谐的灵感谱成了严肃的四重奏,将一句玩笑变成了形而上学的真理。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由轻到重(也就是巴门尼德的正负变化之说)的例子。奇怪的是,我们似乎并没对这样的转变表示出惊讶。如果倒过来,贝多芬将严肃的四重奏变成关于登普金还钱的无聊笑话的四重唱,想必定会引起我们的愤怒。然而这却是符合巴门尼德精神的,因为他把重变成了轻,把负变成了正!最初(作为一支没完成的短曲)表现了伟大的形而上学的真理,而最终(作为完成了的作品)却只是再无聊不过的玩笑?!我们经再也不会像巴门尼德那样思考了。
我相信,托马斯在自己内心深处,早已十分恼火这一庄重、严肃、逼人的“es muss sein!”,于是在他身上产生了一种对改变的深切渴望,渴望按照巴门尼德的精神,把重变为轻。我们还记得当初他片刻内就做了决断,永世不见第一任妻子和他的儿子,而且当他得知父母与他断绝关系,反倒松了口气。要推开那试图压到他身上的沉重责任,推开那“es muss sein!”,除了采取这突然且不合常理的举动,还会有什么呢?
显然,这是一种外在的,由社会习俗强加到他身上的“es muss sein!”,而他对于医学的热爱这一“es muss sein!”则是内在的必然。而恰恰这样更糟糕。因为内心的必然总是更强烈,总是更强力地刺激着我们走向反叛。
当外科医生,即是切开事物的表面去看看藏在里面的东西。也学正是这样的渴望推动着托马斯去看看在“es muss sein!”之外到底还有什么。换句话说,要去看一看当一个人抛弃了所有他一直都以为是使命的东西时,生命中还能剩下些什么。
然而,当托马斯去报到,面对和善的布拉格玻璃窗及橱窗清洗店女老板的时候,他的那个决断的后果便突然向他展现了其全部的现实,他几乎惊慌失措。在惊恐中,托马斯度过了打工的头几天。而一旦克服了(大约一周以后)新生活令人惊恐的陌生感,托马斯猛然意识到自己等于在放长假。
做的是自己完全不在乎的事,真美。从事的不是内心的“es muss sein!”逼着去做的职业,一下班,就可把工作丢在脑后,托马斯终于体会到了这些人的幸福(而从前他总是对他们心存怜悯)。在这之前,他还从来没有感受过不在乎带来的快乐。以往每当手术没有如他所愿,出了问题,他就会绝望,会睡不着觉,甚至对女人都提不起兴致。职业的“es muss sein!”就像吸血鬼一样吸他的血。
【P291】
斯大林侄子因粪便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为粪便而死并不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死。德国人不惜牺牲生命向东方拼命扩张帝国的领土,俄国人则为向西方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丧生,是的,这些人为愚蠢的事情而死,他们的死才毫无意义,才没有任何价值。相反,斯大林儿子之死是在战争的普遍愚蠢之中唯一的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死。
【P320】
弗兰茨蓦然意识到伟大的进军到此为止了。死寂的疆界紧逼着欧洲,伟大的进军的空间只不过圈在了这个星球中间的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那些以前拼命挤在舞台下的观众早就扭过头去,伟大的进军在孤寂中继续着,没有一名观众。是的,弗兰茨想,尽管世界冷漠,伟大的进军仍在继续,它变得激奋、变得狂热起来:昨日反对美军占领越南,今日反对越军占领柬埔寨;昨日支持以色列,今日支持巴勒斯坦;昨日支持古巴,明日又反对古巴;对美国总是反对的。但每一次反对的是一方的屠杀,每一次支持的是另一方的屠杀。欧洲在列队行进,为了紧跟所有事件的节奏而不落下任何一桩,步子越来越快。因此,伟大的进军最后变成了一只急匆匆飞步向前的队伍,舞台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有一天,将变成一个没有任何空间维度的小点。
【P358】
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特蕾莎对卡列宁无所求。她甚至不要求爱。她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探讨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还有一点:特蕾莎接受了卡列宁当初的样子,她从未设法以自己的形象来改变它,她预先就已认可狗也有一个世界,所以不想把它占为己有,她也不想嫉妒卡列宁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另外,特蕾莎对狗的爱是自愿的爱,没有人强迫她。(特蕾莎又一次想到了母亲,感到十分后悔:如果母亲是村子里她不熟悉的一个女人,她那乐呵呵粗野的劲儿或许会引起她的好感吧!啊!要是她母亲是个陌生人就好了!从孩童起,特蕾莎就一直为母亲占了她的五官,夺走了她的“我”而耻辱。最糟糕的事情是,“要爱你的父母!”这千年古训迫使她不得不接受被霸占的事实,把这种侵占行为称之为爱!特蕾莎和母亲断绝了关系,这可不是母亲的错,她跟母亲断绝关系,并非因为母亲是她的模样,而是由于是她的母亲。)
尤其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牧歌献给另一个人。只有动物能做到,因为它没有被逐出伊甸园。人与狗之间的爱是牧歌一样的。这是一种没有冲突,没有撕心裂肺的长眠,没有变故的爱。卡列宁围绕在特蕾莎和托马斯的身边,过着建立在重复之上的循环生活,并期望他们也这样。
卡列宁如果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的话,它肯定早就对特蕾莎这么说了:“听我说,我不乐意一年到头嘴里叼着一个羊角面包。你就不能给我弄点新鲜的东西吃吗?”这句话蕴含着对人类的谴责。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