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宁:评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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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07:15:18
来自: 林泉
(北京)
在历史学研究中,有时一个概念的定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明确而合理的定义,就会在史学界造成很多无意义的争论,并在民众的思维中造成混乱。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封建”一词,在很多场合都造成了歧义,以至于现在很多学者都避免使用这个很重要的语汇。 大家知道,去年刚去世的任继愈先生一直主张儒家是宗教,这个观点也令我感到突兀,我猜想这或许又是如何定义宗教的问题。最近看了他的一篇文章“具有中国民族形式的宗教——儒教”1,文中任先生明确指出:儒教是在宋朝起变成了完整形态的儒教,并尊奉孔子为教主。其论据主要有三点,我感到都属于名辩的问题,简单说一下。任先生的第一个论据是北周时已有“三教”的说法(即佛教、儒教、道教),隋唐时,三教之说已很流行。言下之意,儒家为宗教的认识是古已有之的,并不是骇人的新观念。但我觉得古代的“儒教”,与现在任先生所说的“儒教”一词,内涵有相当大的区别。我们现在所说的宗教,都是指西方那个“religion”的概念。第二个论据是说,儒家表面是理性主义,但最终引向了信仰主义——忠和孝。因为忠和孝被认为是天经地义,不可质疑的,所以是一种信仰,所以儒家就是宗教。显然任先生把宗教和信仰的内涵等同了起来,宗教是信仰,但信仰未必是宗教。比如,任何数学都是从公理开始的,然后通过理性逻辑来构架理论,我们可以怀疑其构架的过程,但不能怀疑公理,那我们能说数学是宗教吗?任先生的第三个论据是宗教都提倡禁欲主义,儒教也是这样,所以儒教是宗教。就算所有宗教都倡导禁欲,但有的出于养生的目的禁欲,估计就不能算宗教,毕竟禁欲和宗教是两个概念。其实,我觉得宗教最核心的内容是要有“彼岸超越”,其次要有完整体系的理论,以及一定程序的崇拜仪式。而儒家的忠与孝都属于现实世界,并没有彼岸超越,所以儒家或儒教恐怕不是宗教。 不过,我才识浅薄,儒家是否为宗教这一高深的问题,实在不是我能问津的。或许我根本就没看懂任先生的意思,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知识,才能有深层次的认识。所以本文主要谈谈葛剑雄先生著作。 葛剑雄先生在2008年出版了《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因为该书引出了一个比较惊人的结论:在中国的历史上分裂的时间远远大于统一的时间。2最近我慕名购买了该书,并进行了仔细的阅读,书中所详述的历代领土变迁让我对中国的历史地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书中所陈观点值得商榷,主要是书中一些主要概念的定义令我很难接受。要论述中国的统一和分裂,首先要对“统一”、“分裂”和“中国”这三个语汇给比较合理的、普适的定义,否则议论将无从说起。 书中对“统一”是这样定义的“统一是指国家之间或政权之间,一个国家或一个政权内部在政治上的一致、集中及结合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民族、语言、风俗、经济、思想、宗教、血统甚至地理环境等等的一致性或整体性。”(P64)应该说这个定义是相当合理的,只是觉得需要进一步的阐述:“政治上的一致”是一种比较绝对化得定义,因为即便在中央集权制对最发达的朝代,地方与中央也不可能达到完全的一致,而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斗争是贯穿整个中国历史的。由此看来需要对“政治的一致”这一概念进行更严密的定义,避免其内涵的绝对化。 而葛先生似乎对“分裂”的定义不甚关注,只是简单地进行了解释(P73)。从全书的论述看来,葛先生将不统一的时期全都认为是分裂的。我个人认为这在语义逻辑上是有欠缺的,统一与分裂是反义词,所以并不符合排中律。就好比不是白的,却未必是黑的。比如说1851到1864的太平天国与满清对抗的这十四年,固然不能说是统一时期,但说成是分裂时期也是欠妥的。我想分裂应该定义为“在中原出现了两个或以上的政权,并且互相之间承认了或默认了对方的存在,从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边界,是为‘分裂’”。这样,东汉末年不算分裂,直到三国鼎立时,分裂才正式形成;同样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和随后的五胡乱华不能都算作分裂期,直到晋元帝在建康登基、东晋建立,南北分裂才正式开始。 最令我难以接受的是葛先生对“中国”的定义。“中国”这个词的内涵很大,针对统一问题,当然应该侧重于其疆域的范畴。葛先生书中(P22-P29)比较细致地探讨了“中国”的一词历史演变,充分认识到了“中国”及其疆域是一个非常动态的概念,但是他最终却这样定义到“历史上的中国,应该以中国历史演变成一个统一的,也是最后的封建帝国——清朝所达到的稳定的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理由是“我们今天讲历史上中国的统一和分裂应该有我们特定的含义,而不是用当时人那些模糊不清、前后不一致的概念。”(P30)以此定义为基础,葛先生给出了惊人的结论“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八十一年。” 一个概念的定义、一个标准的制定,其本身是否合理在于其普适性。我们不妨用葛先生的定义思路来考察一下其他国家的统一分裂状况,看看是否适用。 先说说美国。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美国分裂时期最多是南北战争(1861-1865)那四年。但是葛先生的思维方式,美国的统一时间也是远小于分裂时期。美国领土的形成过程,具体展示如下:3 1776年7月4日,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独立。此时,美国领土只有大西洋沿岸。 1803年4月,美国从拿破仑法国购得路易斯安那 1819年2月22日,美国从西班牙手中购得佛罗里达 1848年2月2日,美国吞并了本属墨西哥的加利福尼亚、新墨西哥地区 1867年3月,美国从俄国手中购得阿拉斯加。 1897年6月,美国合并了夏威夷王国 1898年美国西班牙战争后,美国吞并了波多黎各、夏威夷、关岛和菲律宾。 至此,美国的扩张基本停止,按葛先生的逻辑,美国的真正统一在1898年才完成,之前都是分裂时期;这就造成这样怪现象——一个国家只要领土扩张,那她之前就是分裂的。 那就1898年之后,美国是否一直维持了其统一呢?答案是否定,因为在二战后,菲律宾从美国独立了出去,从此美国就又“分裂”了,似乎还看不到统一的希望。 或许葛先生也觉得他那个定义过于极端,所以又给出了另一个较为宽松的中国统一的标准,即“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这样的话中国的统一的时间可以长达九百五十年(P62)。但是对这一定义,我仍然不能认可。 我们不妨以德国为例来考察其定义的合理性。本来,德国史就是一部民族分裂,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历史,但用葛先生的眼光来看,情况就大大不同了。 德国源起于神圣罗马帝国,4后来皇权衰落,变成了松散的诸侯联盟 19世纪初,当拿破仑占领德意志,取消了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消亡。 19世纪后半期,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实现了德国在普鲁士控制下的统一。 但是,葛先生不会承认这是统一,因为普鲁士建立的德意志第二帝国中没有包含前朝领土的核心部分—奥地利。 只有到了1938年3月14日,希特勒吞并奥地利,终于恢复了前朝核心领土,第三帝国才实现了葛先生意义上的德国统一,但在1945奥地利又从德国“分裂”了出去。 1990年10月3日,东德并入西德,德国再次获得统一,但是葛先生一定不同意这是统一,因为这个德国不但没有恢复第三帝国的奥地利,还丧失了东普鲁士,更不用说阿尔萨斯和洛林了。所以,德国至今一直处以“分裂”态,而且没有统一的任何前景。 其实按照葛先生的定义,世界上主要国家没有一个是统一的。英国原来是日不落,现在只是英伦三岛;俄罗斯原来是苏联,现在是解体;日本的北方四岛还被俄罗斯占据;而印度呢,有独立的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 在葛先生的定义中,“统一”被拔高为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状态,从而使得这个词汇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也造成了以上所述的荒唐结论。 那中国的统一到底应该如何来定义呢?我想统一的基准点不能从后往前看,也是说不能以清朝的版图来看过去的历史,只能是从前往后的看。而且不能以最大的版图来算,应该以核心领土来作为基准,更为合理。如果简单化地去定义中国的核心领土,那就是秦始皇统一六国时的疆域最为合理。但考虑到中国的领土是动态的,所以将之定义为汉族聚居区更为合理。如果90%的汉族聚居区控制在一个中原王朝的政权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认为这个王朝是统一的(所以我们不应该仅仅因为北宋没有收复燕云十六州而去否定北宋是一个统一的时代)。另外,在考察像统一这类宏观问题时,似乎不宜过于微观;否则反而会失去总体的把握。 虽然我不揣浅陋地对葛先生的观点进行了质疑,但我必须承认,从该书中我获得了很多启迪,尤其是其中两点:一是经济因素在统一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P115到118),另一是分裂实际上延续了传统文明,为北方游牧民族接受传统文明提供了必要的机会和条件。 综上所述,名辨之学在学术研究中起到了奠基石的作用,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相当复杂。越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越是很难找到大家都接受的定义。传统认为语言和对象可达到统一,但现代语言学的开创者索绪尔5早就意识到问题不是那么简单。他认为语言由“能指”和“所指”组成,两者之间没有本质、确定的联系,即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他断言:“能指”和“所指”只是一种偶然的文化约定。索绪尔的观点是发人深省,我们不得不再次考虑“中国”“统一”这些关键词语的定义,努力去寻求其真正的文化约定的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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