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北京,北京叫我多愁善感。
我相信我的感受,那是我脱胎换骨后的残骸。
于是我决定拿出我的看家本领,也就是随波逐流——不能太高尚,也不能太卑劣,不能太富,也不能太穷,不能太善,也不能太恶,不能太理想,也不能太现实,不能太纵欲,也不能太禁欲,不能太老实,也不能太狡猾,不能太干净,也不能太脏,不能太时髦,也不能太土鳖,不能太有名,也不能太没名,不能太年轻,也不能太老,总之一句话,胡混吧。
三年前,那是什么时候?日历上说,那是公元2000年,这就够了——我要说,在2000年,你是谁?你在干什么?你是否有钱?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在北京,重要的是,你必须年轻,和这座城市一样年轻,一样混蛋。
年轻和混蛋,在北京,在2000年,这就是一切。
生存是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啊,尽管结果必为一死,人仍然不死心,希望自己在宇宙里显得重要,这是一切雄心壮志的源泉,可惜的是,这希望在我眼里是那么可怜巴巴而一厢情愿,这希望的表现形式又是那么丑恶,因为它只能以欺骗的手段向同样的生命诉说与强调,而不是向无生命的物质发出挑战——人最虚假的尊严是建立在人的眼中的,即使道德目的也不过如此。
生命,一个不及物的神话,一个天真的无知与狂妄,一个混乱的梦,当我向你告别之时,我不会说我想,我要,我希望,那是青春玩笑,不值一提,我说,我接受,我愿意,我甘心,我不痛苦,我不反击,事实上我一筹莫展,我毫无办法,我选择退缩。
生活就是这样,当你试图加以控制的时候,它往往因缺乏头绪而显得十分困难,当你将它置之一边的时候,事情自己便会按照它的逻辑走下去,我只需耐心,事情自己就会有所谓的解决。
我认为写作活动源于一种内心深处的匮乏,也许有人更愿意在心满意足之间随手写写东西,不过我认为那东西要是读起来一定非常气人,字里行间定会洋溢着一种得意之色,谁会愿意去看别人得意的样子呢?反正我不会。
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喜欢人们对自己的真实情感掩饰一些,那是一种勇气,真实情感无非就是一些想入非非的奢望,人手一份,不就是希望别人无条件地对自己好吗?这有什么可说的?要是在这方面真诚起来,那可真叫人受不了。
路上,便接到袁晓晨一个电话,说公司里最帅的一个帅哥帮她安装电脑软件,还说她的顶头上司是个四十来岁的香港人,跟她说话嘴里带着股海鲜味儿,西服里穿一件鳄鱼牌T恤,“长那么糙还怕叫人联想不到鳄鱼,真够低估别人的智力的”!
事实上,你因向往而美丽,而且,我知道,甚至只有向往才是美丽的。
名著上经常形容恋爱为炽热的、深沉的什么的,那多半是外国有产者的感觉,很难模仿出来,中国人谈恋爱,图的就是一个轻松,生活压力大得叫人只能把谈恋爱当成娱乐休闲项目来搞,跟流氓淫乱活动基本没什么区别。
随手抽出一本《白话四书五经》,胡乱一翻,便看到这样的句子,“公子突说:派一些勇敢但没有毅力的战士,冲击一下敌军就赶紧逃离。”看的我直皱眉头,原来我国古代的部队是按性格分成一个个作战集团的,也不知道他们打起来什么样儿!
人生在我眼里,变成一场与空虚的消耗战,最后空虚战胜生命,死亡结束一切,宇宙法则永不更改,这么一看,无论什么样的人生,都像是一种垂死挣扎,从长远看,剩下的表现只不过是个风度问题,拼命维护必死的自我的,叫做没风度,顺从的人显得更从容,被关注的人叫做表演者,剩下的是观众,就是这样。还有一撮另类试图用怪方法超越生命,可惜一直没能说清楚超到哪儿去了,有时候我倒是挺希望谁谁谁能回来看一看,介绍一下超越了生命以后的情形,可惜的是,这种事儿没发生过。
我看到她因自我冲动而忙碌,满怀欣喜与想象,一件一件地为着那近乎贪婪的平庸梦想试穿新妆,我看到她就在我面前转动,脸颊绯红,忘我地投入她那些重要的时刻,她是那么动人,因纯粹与信心而陶醉,如同青春之罪,永远年轻,永远颤抖,永远渴望,永远要赢,却永远错。
“你想要什么?”我问她。
“我什么都想要,”她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想要。”
“我也没什么追求,就这样挺好的,以后你要是出了大名,我辞职回家,给你生一孩子,自己看着,你给我趴电脑边上挣钱去,老了咱靠孩子,要是你不行呢,这孩子就别生了,生了也没条件养好,看着孩子变成像你一样的混蛋我会心疼的,这么着吧,咱看着苗头不对,就分头加紧工作,老了找一保姆管咱们。”这是她对未来的打算。
她曾跟着别人去看过房子,但遭到我的讽刺:“分期付款不干!交银行那么多利息,看着就生气,凭什么呀——还有啊,现在的房子造这么结实,要是赶不上地震,能住一千年,想想看,咱能活多久?一大房子给谁买呢?后面九百多年不是白白地亏了?这里外里一算,咱这劳动全叫别人给占有了,还不如吃了呢。”
袁晓晨一听也急了:“就是,不买!我要是跟你散了,这房子归谁?还不如攒着钱灵活机动地使用,下一个男朋友没准儿就有大房子,到时候住他那儿就得了。”
我点头称是。
一想到我们没谱儿的将来,袁晓晨就会担心,但她看到我茫然的表情,那担心也就像被风吹走的云一样消失了,事实上,我们胡混的关系悄然发生了变化,用一般人话讲,叫做“慢慢地,我们之间有感情了”。
那感情,却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依赖似的习惯,又像是一种共同培养的趣味,总之,我们对于事物的看法基本一致,虽然提出的理由各不相同,但总比那种怎么说也说不到一块儿去的人强。总之,换人的想法一直没有产生。
事实上,我们耗上了。
我们共同生活的主题是懒惰,我们什么也不干,只是天天在一起呆着。每一天空洞得如同没有一样,我们的眼神也变得空洞,有时我放出音乐,她愣神儿,半天了还说没听见,而我竟觉得那音乐声是与我毫无关系的。
不久,因为夜里吹空调,我不失时机地病倒了,没过两天,她也知趣地病了,她请了假,我们仍比着懒,她不做饭,我也不做,我们什么都不干,专心养病。
病养好了,我们便像老年人一样表演无聊,相互说话时,对方都是爱搭不理的,有一阵儿,无论她对我说什么,我都回答她:“没听见。”
换成她,便改成:“再说一遍。”
“农民!出国旅游?公款去还可以考虑,自费坚决不去!”
“干嘛不去?”
“做牛做马地给外国人干了一年活儿,然后花半个月跑人家那儿转一圈儿,只为看看人家都用我们的劳动置了些什么,有病啊!让我白去我还生气呐,更甭提自费了,自费就是把做牛做马挣来的钱都还回去,懂不懂?我疯啦?给人家打工还退人家工钱,我有那么贱吗?要花钱也花在咱中国,最好北京!”
“我靠,中国人民要是有你这智慧,妈的这国家早就有希望了。”
“我怎么会糊里糊涂地跟你混在一起?”袁晓晨定睛看了看我,叹了口气。
“你真是说出了我的心声。”我向她所在的方向吐了口吐沫。
有人找我去做一些他们认为会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总是在心里反问:“那又怎样?”答案是,不会怎样,就那么一回事。所以,我连去也懒得去。
以袁晓晨的标准,我出门穿衣服必须得符合“脏乱差”这一起码的要求,我要是不幸顺手穿上条牛仔裤,她也能借题发挥、冷嘲热讽:“脱了脱了脱了!你这样着装是出去谈事儿的吗?我不是把我爸那件双排扣的西服送你了吗?为什么不穿?我让你装嫩!让你穿紧腿裤!让你浪!让你骚!妈的明天老娘给你生三孩子,你一出门,三娃儿的哭声就响起来,跟情妇还没坐稳,二娃儿就在电话里用颤声叫你爸爸。”
“那我的一娃呢?”
“叫我给掐死了,为的是提醒你注意关心下一代的健康。”
别对我说爱我,别对我说想我,除非,你真的爱我或想我。
我就像一包火堆旁的炸药,单等着一个偶然飞来的火星叫我尝一尝粉身碎骨的滋味。
世界向人们劈头盖脑地展示了万千事物,而人呢,只能窘迫而紧张地被这些事物搞得焦头烂额,魂不附体,还能怎样呢?
我可不能那么没出息,抓住什么都不放手,捞一个是一个,穷凶极恶的,还是算了吧。
结局总是平淡无奇,像开始一样。你想激动激动吗?上街花一毛钱买根针扎自己一下就成了,一般来讲,人就是那么一种追求刺激的动物,一平静,反倒心慌,被枪毙前还有喊口号的呢,不扑腾扑腾,哪儿叫人生啊。
生活在我们这个污七八糟的世界上,我们很难得到什么心爱的东西,就是得到了也因为愚蠢而认不出,总之一切都是难免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