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完全相信,物种不是不变的,那些所谓同属的物种都是另一个普通已经灭绝的物种的直系后裔,正如任何一个物种的世所公认的变种乃是那个物种的后裔一样,而且,我还相信自然选择是变异的最重要的、虽然不是唯一的途径。
2.根据我自己对于最不同的品种所有的有计划的观察,我可以说,所有鸽子的品种间杂种都是完全能育的,然而两个十分不同的动物种的种间杂种,几乎没有一例能够确切证明,他们是完全能育的。
3.变种无法和物种区别,第一,发现有中间的连锁类型;第二,二者之间具有若干不定的差异量;因为两个类型,如果差异很小,一般会被列为变种,虽然它们并没有密切的关系;但是需要如何大的差异量才能把任何两个类型纳入物种的低位,却无法确定。
4.物种间的差异是怎样发生的呢?所有这些结果,可以说都是从生活斗争中得来的,由于这种斗争,不管怎样轻微的、也不管由于什么原因所发生的变异,只要在一个物种的一些个体同其他生物的以及同生活的物理条件的无限复杂关系中多少有利于它们,这些变异就会使这样的个体保存下来,并且一般会遗传给后代。后代也因此而有了较好的生存机会,因为任何物种按时产生的许多个体,其中只有少数能够生存。我把每一个有用的微小变异被保存下来的这一原理称为“自然选择”,以表明它和人工选择的关系。
5.如果一个物种,由于高度适宜的环境条件,在一个小区内,过分增加了他们的数目,常常会引起传染病的发生,至少我们的猎物一般如此。这里,有一种同生存斗争无关的限制生物数量的抑制。但是,这些所谓传染病的发生,是由于寄生虫所致,这些寄生虫由于某些原因,部门地可能是由于在密集动物中易于传播,而特别有利,这里就发生了寄生物和寄主间的斗争。
6.自然界里的各种关系绝不简单,战争之中还有战争,必定连绵反复,成败无常;然而从长远看,各种势力是如此协调的平衡,以致自然界可以长期保持一致的面貌;虽然最细微的一点差异肯定能使一种生物战胜另一种生物,其结果亦复如此。然而我们是何等极度的无知,又是何等喜欢作过度的推测,一听到一种生物的灭绝,就要大惊小怪;又固不知道它的原因,就祈求灾变来解释世界的毁灭,或者创造出一些法则来说明生物类型的寿命。
7.每一种生物的构造,以最基本的然而常常是隐蔽的状态,和一切其他生物的构造相关联,这种生物和其他生物争夺食物或住所,或者她势必避开它们,或者把他们吃掉。
8.当一种植物或动物若被放置在新的地方而处于新的竞争者之中时,虽然气候可能和它的原产地完全相同,但它的生活条件一般在本质上已发生了改变。如果要使它在新地方增加它的平均数,我们就不能再用其原产地使用过的方法,而必须使用不同的方法来改变它;因为我们必须用它对于一系列不同的竞争者的敌害占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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