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并非一个简单的由食品匮乏引发的社会问题。是权利体制下的问题。
森为发展饥荒分析的理论框架进行了重要的尝试(1981),像巴蒂亚一样,森批驳饥荒是由食品供应减少引起的,其理由是,即使没有全面的、严重的食品供应减少,饥荒也经常发生。1947年埃塞俄比亚的饥荒就是一个例子。况且,甚至在食品供应严重减少的地方,饥饿的因果机制也包括众多的其他可变化因素。
他提出一种更有用的总体框架,牵涉到食品权利的这一观念:个人和家庭获得货物以便得到充足的食品的途径,或人与食品资源的关系。
邦加茨和凯恩提出一组更深层次的权利:依附权利。如在孟加拉妇女被排除在许多农业活动之外,因此被置于经济上依附男人的地位,通过男人来确定食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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