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看,先写提炼笔记:
一、学术(或教育)层面:
1、教师不是真理的先知和布道者,而只是一个头脑清明的科学研究者
2、同时也是教育他的那些个有着“不育的亢奋”的自由主义教师乃至普遍意义上的自由主义传教士的人格存在问题
二、政治层面:
1、韦伯将政治看成一种权力斗争哲学,与其说是因为他混淆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严格划分了两者,而只强调政治原则的专业性。
2、在韦伯看来,技术官僚是无需,也不应当将道德伦理带入到自身所从事的工作中去的,那是政客的事情,而技术官僚所要做的就是严格服从命令,把自己的伦理信念完全限制在私人领域当中。
3、强调伦理实践的高度复杂性,与其说他是在区分事实与价值,倒不如说他是在区分不同的价值及其排序。
4、当韦伯谈到不存在普遍的伦理原则时,他究竟是在说比如政治实践不需要考虑公平、正义、博爱等等呢,还是只是在说,对于政治实践来说存在其特定的价值清单排序,并且强调不同领域这样的清单排序必然是不同的?除非我们像柏拉图那样,认为大写的人与小写的人有着完全一致的价值清单,否则我们又怎么能说韦伯是在强调政治实践的非道德性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