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搞证”和准播证能控制“恶搞”吗?

2006-09-06 13:42:14   来自: Michael (北京)
  http://blog.sina.com.cn/u/591eeecd010005ui

传统的对视频制作和播出渠道进行监管的方式面临根本挑战。“这不是允许不允许你采制新闻的问题,因为我们过去的生产方式、把关方式都是传统媒介基于比较有限载体的精品式的内容生产方式、把关方式、制作方式,这种是以小搏多的,而网络最大的特点是海量信息的储存、链接、互动,这是网络自身的特性。”因此网络的内容一定不能用传统媒介的监管方式监管,“准搞证”和“准播证”控制不了“恶搞”。

约翰.菲克斯谈到:“文化经济的商品不是意义与快乐的承载者或传递者,而是意义与快乐的激励者。产生意义/快乐最后成了消费者的责任,也是为了消费者自身的利益。这并不是说文化商品的物质生产者与发行者不想创造并销售意义与快乐--他们确实想这样做,但这种努力以失败居多。”

今年胡戈“恶搞”《无极》被观众追捧、却被陈导斥为“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小制作《疯狂的石头》得到观众积极的口传而获得出乎意料的票房,可说是观众作为“意义与快乐的生产者”的力量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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