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世界—中国同性恋人群研究》
1,为何研究同性恋人群。
同性恋现象是社会学家热衷研究的“亚文化”现象。
怀特姆在对美国、危地马拉、巴西和菲律宾四国的比较研究中曾得出下列重
要结论:(1) 这些社会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现象;(2) 在这些社会中,同性恋者在人
口中所站比例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3) 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长同性恋倾
向;(4) 只要存在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回产生同性恋亚文化;(5) 虽然所在的社
会不同,同性恋者在行为兴趣和职业选择上趋于一致;(6) 所有的社会都会产生相
似的性关系连续体,从男同性恋到女同性恋,种类齐全。作者认为,同性恋不是由
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产生出来的,而是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基
本形式。(怀特姆,1983年)
青春期开始之后的白人男性中,有百分之三十七的人至少有过一次同性恋行为,有百分之四的人终生只有同性性行为(绝对同性性行为者)。
为了使人们对同性恋现象有一个客观的了解,金西还创造了性关系连续体的理论。
他认为,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现实社会在一切方面都呈现为连续体。他的理论将绝对异性性行为者到绝对同性性行为者的中间过渡状态,概括为七个等级:
0级--绝对异性性行为; 1级--偶有一两次同性性行为,而且绝没有异性性行为中那样的感受和心理反应; 2级--同性性行为稍多些,也能不明确地感受到其中的刺 激; 3级--在肉体和心理反应上两种行为基本相等,一般两者都能接收和享用,无明显偏爱; 4级--在肉体和心理反应上,同性性行为多于异性性行为,但仍有很多的后者,还能模糊的 感受到后者的刺激; 5级--只是偶尔有异性性行为及其感受;6级--绝对同性性行为。
金西的性倾向连续体,有助于人们改变同性恋与异性恋非黑即白的传统观念,用间色的思想使人们注意到两极间的各种过渡状态。
目前有些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不看重事实本身,却致力于批判,发泄了心中的愤怒。这样作研究一定有很大快感,然而科学研究有别于手淫,其价值有实在的标准,不是快感,因此我们的研究坚决拒绝这样的诱惑。
2,同性恋现象普遍存在
4000年前的古埃及人甚至认为两个男人间的性行为是神圣的。玛雅人还认为,成人之间的同性恋是天性使然,难以改变的,因而对同性恋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同性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度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之,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爱者(be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唯一目的是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战斗,如果少年犯错,这成年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爱者」。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获得了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为士兵们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柏拉图对此曾作过如下评述:「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转战三十余年,立下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一次战役中,三百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唐纳希尔,第41-44页)
带有商业色彩的同性恋是19世纪卖淫现象的一个主要特征,特别是在英法两国。法国的男妓起步较早,在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改为火烧同性恋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们的观念已改变很多。
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称,在最高层有个同性恋集团,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于是,揭露这一集团就成为一种爱国行动了。出版商哈顿发表了攻击同性恋的文章,引起全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围攻。有人证明王子也卷入了同性恋阴谋集团,因此导致王子退位,朝野议论多年。
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闽广两越尤盛」。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
3,研究方法及样本
根据一位美国社会学家的统计,在美国,公开身份的男同性恋者当中,有百分之十接为亲密伴侣,同居多年,不再找伴,过着与异性恋伴侣相似的生活,这批人造成的社会问题和自身的心理问题最少,感觉最为快乐;有百分之十八的人属于开放性伴侣,即虽然经常有固定伴侣,但不断寻找新伴侣,这些人生活不如第一种人快乐;还有百分之十五的人属于「游荡的单身者」,他们性活动最为活跃,喜欢有许多性伴侣,而不是仅一个,这种人以性活动为其生活的重心,不断更换伴侣,他们精力最为充沛,最不后悔为同性恋者,性情友好,自信心强,社会及心理调适的成功程度仅次于第一类人;第四类人有许多伴侣,但是有心理和性方面的问题,不能成功地建立有感情的关系,这类人占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第五类是非性的同性恋者,他们在性生活上不活跃,伴侣很少,与人没有亲密关系,很少与人接触,这批人大多数年龄较大占总数的百分之十六;此外还有百分之二十九的人不好归如任何一类中去。(凯查多利,第344页)
二,形成原因
1, 理论描述
同卵双胞胎并不是都是两人同性恋,有时只有一人是同性恋者。胎儿期的激素水平可能是原因之一,对成年人打激素不会改变其性向,只会增强其性欲强度。男同性恋者体内的睾丸酮水平相对异性恋者较少,同时精液中精虫数较少,女性同性恋者睾丸酮水平较高。但也有可能是同性恋心理使得其激素水平发生变化。不过激素研究结果各家也不一致。
后天说:
精神分析学派在同性恋成因问题上作过大量研究,其核心论点是所谓「异性恐怖」说
拜伯在1962对同性恋者实验组与异性恋者控制组家庭关系的比较研究发现:同性恋者的母亲的显著特点,是与他们的带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的关系异乎寻常的亲密。在许多实例中,儿子是她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儿子通常代替丈夫,成了她们爱的目标。约有百分之三十的异性恋者和百分之七十的同性恋者的母亲属于亲密关切型。
同性恋者认为自己的父亲怀有敌意、超然、排斥态度的人数要比异性恋者多。这些同性恋者都有疏远而可恨的父亲,吸引人的母亲,往往是母亲统治父亲,不尊重父亲。同性恋者的父母不鼓励男孩表现出男性。有统治欲的母亲不允许儿子对异性产生兴趣,除非是对她自己。这些与父亲关系疏远或只有一个遭到公开仇视的父亲的男孩,没有男性形象可供认同,他们在童年时对男性爱(父爱)的需求受到了致命的挫折。
对于男同性恋者的恋母情结与产生同性恋倾向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人们作过多种解释:(1) 男同性恋者的父亲未能为其子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因此其子的男性自我认定就不完全;(2) 亲密关切型的母亲不适当地取代了父亲的角色,反对男孩中常见的粗鲁莽撞行为,而鼓励更富于女性化的活动;(3) 青春期及其后,同性恋者会试图寻找一个具有他在父亲身上没有见到的「男性力量」的人作了伴侣。或者,如果父亲很可怕的话,同性恋者可能会觉得可怕的东西很性感,即强壮的男人很性感。(拉里亚,第142页)
行为学派:
同性恋后天形成说中的另一大流派是行为学派。按照这一学派的学习理论,同性恋行为是受环境的影响而习得的。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情感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恋倾向。这种论点与精神分析学派的分歧在于,它认为不是疏远的父亲造就了同性恋子女,而是有同性恋倾向的子女使父亲疏远了他们。贝尔发现,童年期的性别认同错误,是同性恋的成因,比如男孩玩女孩玩具,同女孩游戏等。在对男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对比研究中,他发现,有三分之二的男同性恋者小时候玩过娃娃,而异性恋者中玩过娃娃的只占百分之四十七;有百分之四十七的同性恋者穿过女孩衣服,而异性恋者中的这个比例为0;有百分之四十二的同性恋者和百分之一点五的异性恋者喜欢女性玩伴;有百分之二十九的同性恋者和百分之一点五的异性恋者被人视为女气;同性恋者中有百分之八十喜欢同性作游戏,而异性恋者中有百分之八十喜欢与异性作游戏。(凯查多利,第352页)对童年期性别认同与后来同性恋取向这二者的联系的解释是:男孩如果小时候最好的朋友是女孩,长大以后就会喜欢男情人,因为他已经认同于女孩。混在女孩群里的男孩受到男性伙伴和父亲的反对,因此渴望男性的感情。
伊万斯在1969年以美国西海岸自由同性恋俱乐部的43名男同性恋者为对象进行了3个调查,并设置了异性恋对照组。他发现,同性恋组的特点是儿时体弱,不够灵活,不愿从事体育竞赛,母亲过度保护,苛求细节,把儿子抚养得没有男子气概,感情上又独占自己的宝贝儿子,鼓励他完全从属自己,不允许儿子与异性交往。
西麦里等人以22至65岁的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了乱伦经历对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影响。他们将研究对象分为三组,第一组为无乱伦经历者;第二组为有在核心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第三组为有人扩大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研究发现,同性恋者中有乱伦经历的比例很大。其中男性多为同性乱伦(夫与子,兄弟之间);女性多为异性乱伦(父与女,兄妹之间)。研究对象对核心家庭中的乱伦经历和异性乱伦经历多持否定态度;对同性乱伦和扩大家庭中的乱伦则多持肯定态度。
心理分析学派和行为学派这两大流派各自形成了对同性恋倾向的心理疗法和行为疗法。前者运用规范的心理分析方法治疗「病人」;后者则采用抑制同性倾向的电击疗法或呕吐疗法强行校正性取向。
然而同性恋能否被正真“治愈”至今未知,大多”被治愈者”是被干预并欺骗自己为异性恋。
第二节、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
根据一种权威的说法,「大约有一半的同性恋男子和四分之三的异性恋男子表现出典型的男性的认同感、兴趣和对象。」(凯查多利,第332页)换言之,男同性恋者当中至少有一半人完全认同男性,另一半男性特征不特别突出(不够典型),其中还有少数认同女性。这一基本估计和我们的观察结果大致相符。显而易见,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与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相比,这一特殊性取向的形成原因必定有较大的差别,因此我们在这一章将同性恋的形成原因分为从小认同男性与认同女性两大类加以论述。
我们的调查发现,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大多是有自恋主义(narcissism)的人。自恋主义的形成原因,即有因父母溺爱引起的自骄,又有因父母过去冷漠引起的自怜,但是所有原因中最为重要的,在我们看来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挫折。
作者认为是成长过程中的溺爱或是挫折造成自恋主义从而导致同性恋,然而我认为,同性恋人正是因为自己是同性恋,喜欢同性而又十分了解自己,从而才对自己感到满意,或者有自恋情结,这并不是同性恋形成的原因,同卵双胞胎生长环境相似,然而一个是同性恋,另一个不是就是这种理论的反例。而关于第一次性经历的理论,我认为正是因为儿童时期性观念不成熟,且社会上出现的大多是异性恋者,他们才会有时有追求异性的行为,实际是一种模仿行为,而当所谓的“诱导性”的同性行为出现时,其实是他们找到自己正确性取向的时刻。很多男孩儿童时期一起手淫,但不是这样的孩子都是同性恋,反而这样做的大多是异性恋。
他作了这样的解释:「多数人愿意找年轻的,可也有些人喜欢找年岁大的,因为他们的父亲对他们不好,想找个父亲。」 在我们回收的问卷中,对于「你与父母感情如何」这一问题,选择「更喜欢母亲」的人数多于选择「更喜欢父亲」的人数;在「父母对你感情如何」一问中,回答,「母亲更喜欢我」的人数也大大超过「父亲更喜欢我」的人数。
而事实上我认为,大多数的男孩,无论是否是同性恋,都对母亲的感情好于父亲,而女孩对父亲的感情好于母亲。我认为此书中对恋母情结和自恋情结导致同性恋的推理过程是很荒谬的。且书中认为同性恋分为选择性的和被迫性的同性恋,我认为也是没有充分理由的。且作者认为的单性环境早就同性恋,我认为单行环境只会早就同性恋行为,而不会造就同性恋。然而似乎真的有一些同性恋觉得自己真的是对异性有过感觉的,因为欲望被抑制或受挫从而转向同性恋?
三, 感情生活
文化层次高的更注重感情生活,层次低的只关心性生活较多。
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的第二个不同之处是,固定的同性恋对子总不能长久。已知长不过三五年,短不过一两次会面。正如金西曾经指出的那样:「男性同性性关系能长期维持的非常少。本来,如果没有社会习俗与法律禁令在不断强化和延续婚姻的话,异性性关系能长期维持的也会比现在实际存在的少得多,或持续得短很多。
一位同性恋者对同性恋对子不能长久这一现象作出如下解释:「两个同性恋男人之所以不能长期在一起,是因为我需要的也是你需要的。同性恋大部分是胆怯的、文弱的,希望对方是彪悍的、阳刚的。不信你看画男性肖像画得最漂亮的,准是同性恋男人,因为一个同性恋男人喜欢的是一个真正的异性恋男人,一个真正完美的男人。所以,两个男同性恋者只会在有共同利益时,才长期住在一起,不是利益关系的话不会长期住一起。由于在一起时都希望对方更象男人,所以不能长久。」这段分析颇似影片《蜘蛛女之吻》中那位同性恋者的自白:「我始终在等待一个真正的男人,可是真正的男人要的是真正的女人。」者其中的辛酸,真不能为外人所知。
同性恋情感特点:1,感情活动比性活动比重小
2, 感情持续交往时间短
3, 情感中嫉妒心理处于劣势,很多人同时有多个感情伴侣。
四,性生活
传统观念认为,性爱应是以生殖为目的的,而仅仅为了娱乐而进行性爱是一种堕落。
五,婚姻生活
90年代的同性恋者甚至把“结婚,离婚,因同性恋鸡奸罪入狱”当作人生中必经的三道关。
而同妻人群对丈夫同性恋事情败露后态度温和,多是因为自己对同性恋甚至不了解,认为这并不是感情的事,只是玩玩而已。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