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利文与摩天大楼
纽约百老汇的曼哈顿区与第23号大街的交叉地带一直是个繁忙地段。百老汇剧院斜穿过这个交叉地段,在北面形成一块小三角地,其风格迥异与纽约所特有的长方形“街区”。1903年,建筑师D.伯纳姆利用这一非同寻常的狭长地带造起了一座成为纽约城标志的大厦,它自启用以来至今仍别具一格、精美绝伦。狭长的V形结构以弗来特埃朗大厦而闻名,由于其造型(大厦的尖顶是圆形的)而令人赏心悦目。但是,造型并非是其闻名的唯一理由,弗来特埃朗大厦高285英尺,共计21层,是纽约的第一座摩天大楼。
建筑物是艺术的最为率直的形式,摩天大楼是对19世纪后期形成的、庞大而拥挤的城市的最为实用主义的反应。在纽约这样的城市中,寸土寸金,尤其是在曼哈顿区,更是如此,因为该区位于一个狭长的岛上。只有摩天大楼才能作为20世纪的标志,因为它是全新的,总是引人瞩目的,有时看上去又是很美的。有人可能对弗来特埃朗大厦是第一座这样的大厦这一说法持有异议。在19世纪,有12,14,甚至19层高的大厦。G.波斯特的普利策大厦乃是其中之一,大厦建于1892年,但弗来特埃朗大厦是世界上建成的第一座摩天大楼。它立刻成了艺术家、摄影师追逐的对象。E.斯泰肯把弗来特埃朗大厦描绘成从迷蒙的雾霭中升起的大厦,几乎成为自然风景的一部分。斯泰肯是美国早期的伟大摄影师之一,与A.施蒂格里茨共同创办纽约第一批现代艺术画廊之一(并把塞尚的画介绍到美国)。他所摄下的弗来特埃朗大厦的照片反映了在煤气灯下的小马拉着马车沿街前进,照片中的内容几乎给人一种巴黎印象派画作的感觉。弗来特埃朗大厦创造出一种向下的气流,这种向下的气流能吹起从旁边路过的女子的裙子,因此年轻人逗留在大厦旁,观看女人遮羞时并拢双腿的美姿。
在纽约得到淋漓尽致表现的摩天大楼,使人想到了芝加哥。这里有一个故事,其悲剧性的男主角名叫L.H.沙利文(1856-1924)。沙利文出生于波士顿,是一位具有音乐天赋且具有德国-瑞士-法国血统的母亲和教授舞蹈的父亲帕特里克之子。沙利文童年时层幻想成为一名诗人,写了许多蹩脚诗,长大后,他厌恶故乡混乱不堪的建筑,而在查理河对面不远的麻省理工学院研习建筑学。他长着一张圆脸和一双褐色眼睛,甚至在其学生时代就自命不凡,这表现在他总是衣冠楚楚,穿着带有珍珠饰纽的衬衫,行走时带着银顶手杖。他游遍欧洲,其间聆听过大师瓦格纳的教诲并考察过一些建筑物,随后短暂地供职于费城及W.L.B.詹尼的芝加哥办公室。詹尼常被称作美国摩天大楼之父,因为他设计的国内保险公司大厦(芝加哥,1883-1885)首次使用钢材结构和电梯。不过,该大厦——按照后来的标准——实际上是否算摩天大厦,这是值得怀疑的。依沙利文之见,摩天大楼的主要特征是,它“必须高大,其每个部分都必须高大。高度的力量必须体现于其中。它是一个和谐完美的整体,这样的摩天大厦必然是每一部分均令人骄傲,必须是高耸入云,令人兴奋不已的”。
1876年,芝加哥在某种意义上尚是一个边境城镇。其时,客居帕默尔饭店的R.吉卜林,发现它是“一个繁忙的养兔场……满是谈论金钱、行为粗俗的人”。1871年那场大火几乎使芝加哥城变成了一片废墟,这在随后的岁月里使幻想中的建筑成为可能。到1880年,沙利文其时供职于D.阿德勒的公司,次年成为其合作伙伴。正是这次合伙,使他声名鹊起,不久他就成了芝加哥建筑学派的领军人物。
虽然芝加哥以摩天大楼诞生地闻名,但建高层建筑这一想法却很可能古已有之。知识上的突破在于认识到高层建筑无需依赖砖石支撑。电梯也起着这样的作用。1889年,电梯在商业上首次永远纽约得马雷斯特大厦,该大厦的电梯由奥蒂斯兄弟公司利用电动引擎通过“涡轮转动装置”来推动卷筒的原理而安装。最早的电梯只能升至大约离地面150英尺高,其原因是卷筒上不可能再绕更多的钢丝绳。
金属构架建筑物应运而生:早期建筑物的铁构架及后来的钢构架均是由螺丝拴合在一起,如同构成建筑物每一层地面的架式钢板。悬墙就仿佛挂在这种结构上。悬墙因此是建筑物的覆面,而非真正的承重墙。有关摩天大楼的主要结构问题很早就得到了解决。因此,20世纪的许多争论是有关设计美学及工程方面的争论。沙利文积极地投入了这场争论,他赞成现代建筑,而反对混合的、感伤的柱形纪念碑式建筑。他的名言,“形式永远服从功能”,变成了现代主义的战斗口号,已与维也纳的A.洛斯的作品相提并论。
沙利文的早期杰作是圣路易斯的温赖特大厦。然而,它并非一座真正的高层建筑,仅是10层的砖式陶土墙建筑,但沙利文认识到,建筑师的介入能够“增加”建筑物的高度。正如一位建筑史家写的,温赖特大厦“并非只是高;它具有一种高的理念——这种建筑上的高的理念甚至超过它自身的实际高度”。如果说温赖特大厦体现了他早期的风格,反映了对立面的处理及如何控制立面的话,那么,他晚期的佳作通常被认为是C.P.斯科特百货公司大厦,该大厦也建在芝加哥,于1904年落成。这座大厦本事亦非摩天大厦——它仅有12层高,较为强调横向线,而非纵向线。但是,正是这座大厦而非其他所有大厦中,沙利文展示了其伟大的创造性:他创造出一种新的方式来装饰建筑物,即给建筑物以“庄重的流线”、“点缀式的曲线”及“悦目的边带”。C.P.斯科特百货公司大厦体现了沙利文在巴黎所见到的新设计艺术的美国化:地铁站变成了百货公司。
(p.90-92)
F.L.莱特
F.L.莱特也在进行城市建筑方面的实验。 从照片上来判断,他所设计的拉金大厦——这座大厦1950年被拆毁,——同样“是令人兴奋、气势宏伟及领导潮流的”,大厦于1904年建于加拿大边境的布法罗。巨大的办公场所,其外墙从上到下是清一色的砖墙,办公室内的装饰摆设处处和谐对称,里面坐满职员,他们坐在长桌旁办公。正如莱特所说,这一切看起来倒像是一个受控的自动装置,“而不像是一群僚属围绕着经理的办公室,在明亮、干净和通风的大楼里工作”。拉金大厦当年创下许多“第一”,现在这些“第一”已比比皆是。拉金大厦装有空调和防火设备;室内的家具——包括桌子、椅子及文件柜——是用钢和菱镁矿石做的;门是玻璃的,窗户装有双层玻璃。莱特被这些材料和以沙利文所未曾使用过的方式制成它们的机器设备迷住了。他开创了建筑的“机器时代”,及标准化时代。他还对钢筋混凝土这种令设计革命化的全新建筑材料的性能特别感兴趣。早在1851年,大不列颠的水晶大厦就开了使用钢作建筑材料的先河,水晶大厦是钢化玻璃建筑物的先驱,同年法国人F.埃内比克发明了钢筋混凝土。但是,只是在美国,由于摩天大楼式的建筑物,这些材料才得到充分利用。1956年,莱特还曾提出为芝加哥建1英里高的摩天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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