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 · · · · ·
《月亮和六便士》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作者简介 · · · · · ·
1892年初,他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德国哲学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 (展开全部)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于1874年1月25日出生在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抚养。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之后,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冬烘学究的无端羞辱。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892年初,他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德国哲学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正是根据他从医实习期间的所见所闻写成的。
从1897年起,毛姆弃医专事文学创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写了若干部小说,但是,用毛姆自己的话来说,其中没有一部能够“使泰晤士河起火“。他转向戏剧创作,获得成功,成了红极一时的剧作家,伦敦舞台竟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他的第十个剧本《弗雷德里克夫人》连续上演达一年之久。这种空前的盛况,据说只有著名剧作家肖伯纳才能与之比肩。但是辛酸的往事,梦魇似地郁积在他心头,不让他有片刻的安宁,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他去表现,去创作。他决定暂时中断戏剧创作,用两年时间潜心写作酝酿已久的小说《人生的枷锁》。
第一次大战期间,毛姆先在比利时火线救护伤员,后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到过瑞士、俄国和远东等地。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写作间谍小说《埃申登》提供了素材。战后他重游远东和南太平洋诸岛;1920年到过中国,写了一卷《中国见闻录》。1928年毛姆定居在地中海之滨的里维埃拉,直至1940年纳粹入侵时,才仓促离去。
两次大战的间隙期间,是毛姆创作精力最旺盛的时期。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初期,他写了一系列揭露上流社会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道德堕落、讽刺,如《周而复始》、《比我们高贵的人们》和《坚贞的妻子》等。这三个剧本被公认为毛姆剧作中的佳品。1933年完稿的《谢佩》是他的最后一个剧本。毛姆的戏剧作品,情节紧凑而曲折,冲突激烈而合乎情理;所写人物,着墨不多而形象鲜明突出;对话生动自然,幽默俏皮,使人感到清新有力。但总的来说,内容和人物刻画的深度,及不上他的长、短篇小说,虽然他的小说作品也算不上深刻。这一时期的重要小说有:反映现代西方文明束缚、扼杀艺术家个性及创作的《月亮和六便士》;刻画当时文坛上可笑可鄙的现象的《寻欢作乐》;以及以大英帝国东方殖民地为背景、充满异国情调的短篇集《叶之震颤》等。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活动中占有重要位置。他的短篇小说风格接近莫泊桑,结构严谨,起承转落自然,语言简洁,叙述娓娓动听。作家竭力避免在作品中发表议论,而是通过巧妙的艺术处理,让人物在情节展开过程中显示其内在的性格。
第二次大战期间,毛姆到了美国,在南卡罗莱纳、纽约和文亚德岛等地呆了六年。1944年发表长篇小说《刀锋》。在这部作品里,作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小说出版后,反响强烈,特别受到当时置身于战火的英、美现役军人的欢迎。
1946年,毛姆回到法国里维埃拉。1948年写最后一部小说《卡塔丽娜》。此后,仅限于写作回忆录和文艺评论,同时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整理。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鲁兹大学分别授予他颇为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同年1月25日,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1961年,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
1965年12月15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91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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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
英恩 (莺俦燕侣,苍颜白发)
1. 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 @谈政客等,同理可用于现代社会的每个人,嗯,每个人。 2. 他的瑕疵在世人的眼中已经成为他的优点的必不可少的派生物。 崇拜者对他的赞颂同贬抑者对他的诋毁固然都可能出于偏颇和任性,但是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那就是他具有天才。.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 独特的性格,尽.. (更多)
@谈政客等,同理可用于现代社会的每个人,嗯,每个人。1. 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
@谈艺术家。同意。却总让我想起来追星族。2. 他的瑕疵在世人的眼中已经成为他的优点的必不可少的派生物。 崇拜者对他的赞颂同贬抑者对他的诋毁固然都可能出于偏颇和任性,但是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那就是他具有天才。.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 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
3. 有一种肉欲和悲剧性的美,仿佛作为永恒的牺牲似地把自己灵魂的秘密呈献出 来。老实讲,把艺术看作只有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技巧,其实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但是我也承认,艺术评论家如果对技巧没有实际知识,是很少能作出真正有 价值的评论的;而我自己对绘画恰好是非常无知的。
4.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
@莫名其妙地十分喜欢这个比喻。5. 探索心灵秘密的人能够看到不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心理病理学家却看 到了根本不能表达的事物。他就象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乐得心花怒放。
@我一直很奇怪的一点是,为什么自己在年长者面前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十分自信,而在自己年轻一辈人面前却竭力掩饰自我,即使感觉到幼稚,却仍视而不见地想融入他们的思想中呢?这是对自己现在价值观的一种不自信吗?抑或是被新闯入者的气势和活力给吓垮了?6. 年轻的一代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吵吵嚷嚷,早已经不再叩击门扉了。他们已经闯进房子里来,坐到我们的宝座上,空中早已充满了他们喧闹的喊叫声。老一代的人有的也模仿年轻人的滑稽动作,努力叫自己相信他们的日子还没有过去;这些人同那些最活跃的年轻人比赛喉咙,但是他们发出的呐喊听起来却那么空洞,他们有如一些可怜的浪荡女人,虽然年华已过,却仍然希望靠涂脂抹粉,靠轻狂浮荡来恢复青春的幻影。聪明一点儿的则摆出一副端庄文雅的姿态。他们的莞尔微笑中流露着一种宽容的讥诮。他们记起了自己当初也曾经把一代高踞宝座的人践踏在脚下,也正是这样大喊大叫、傲慢不逊;他们预见到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们有朝一日同样也要让位于他人。谁说的话也不能算最后拍板。当尼尼微城昌盛一时、名震遐迩的时候,新福音书已经老旧了。说这些豪言壮语的人可能还觉得他们在说一些前人未曾道过的真理,但是实际上连他们说话的腔调前人也已经用过一百次,而且丝毫也没有变化。钟摆摆过来又荡过去,这一旅程永远反复循环。
@我觉得自己有写作表现恐惧症。天知道我有多少保存在电脑里只给自己看的小说,甚至连匿名发表到网上的勇气都没有。不是对自己写作能力的不自信,而是对自己思想受认可程度的不自信:怕别人不认可自己劳动和成果的比例,怕别人看不出自己要表达什么意思,最怕别人认为自己写下的东西其实无关痛痒。7. 作者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书的酬报;对于其他一切都不应该介意,作品成功或失败,受到称誉或是诋毁,他都应该淡然处之。天晓得,作者为他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血,经受多少磨折,尝尽了多少辛酸,只为了给偶然读到这本书的人几小时的休憩,帮助他驱除一下旅途中的疲劳。
8. 但是我并不想以这些事为自己辩解。我不记得是谁曾经建议过,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这条格言行事: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但是我这个人生来还有苦行主义的性格,我还一直叫我的肉体每个星期经受一次更大的磨难。《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我一期也没有漏掉。
@ 又是一个我喜欢的比喻.9. 这些对我说来都非常富于浪漫气味。它给我一种身为这一神秘的兄弟会的成员的亲密感。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逾越礼规”的言语不再是人们所耻笑的,而变成了一种机智。犀利的语调反而比优雅的措辞更为为普通人所接受了。就犹如冷笑话不再是不好笑的冷场笑话,反而成了最受欢迎的笑话形式。从某种程度来讲,这是否也意味着人们的言论更加自由,获取信息的途径也更加多,若非极度犀利或极度优雅,是不会从信息大潮中脱颖而出被发现的,而显然,前者更加容易伪装,于是伪犀利才如此流行。我认为真正的犀利,真正的机智是建立在优雅的思想和措辞之上的。10. 杰伊太太知道得很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词是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不高于耳语的音调说一些足能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语。
11.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12.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象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自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
@一开始没看懂,过一会突然间明白了,不由惊叹,好刻薄!13.“牛奶很好吃,特别是加上几滴白兰地。但是母牛却巴不得赶快让它淌出去。肿胀的乳头是很不舒服的。”
@就是这一段让我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十分有好感啊。或者是这种对话的状态就是自己一直想变成的人。14. 她用这个词一点儿也没有贬抑的意思,相反地,倒是怀着一股深情,好象由她自己说出他最大的缺点就可以保护他不受她朋友们的挖苦以的。 “你为什么一直不让我同他见面?” “你愿意见他吗?” 她笑了,她的笑容很甜,脸上微微泛起一层红晕;象她这样年纪的女人竟这么容易脸红,是很少有的。也许她最迷人之处就在于她的纯真。 “你知道,他一点儿也没有文学修养,”她说,“他是个十足的小市民。” 她用这个词一点儿也没有贬抑的意思,相反地,倒是怀着一股深情,好象由她自己说出他最大的缺点就可以保护他不受她朋友们的挖苦以的。 “他在证券交易所干事儿,是一个典型的经纪人。我猜想,他一定会叫你觉得很厌烦的。” “你对他感到厌烦吗?” “你知道,我刚好是他的妻子。我很喜欢他。” 她笑了一下,掩盖住自己的羞涩。我想她可能担心我会说一句什么打趣的话,换了柔斯•瓦特尔芙德,听见她这样坦白,肯定会挖苦讽刺几句的。她踌躇了一会儿,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了。 “他不想假充自己有什么才华。就是在证券交易所里他赚的钱也不多。但是他心地非常善良。” “我想我会非常喜欢他的。” “等哪天没有外人的时候,我请你来吃晚饭。但是我把话说在前头,你可是自愿冒这个风险;如果这天晚上你过得非常无聊,可千万不要怨我。”
@貌似我常年处于这个状态.15. 我没有什么事好说,所以只是坐在那里,装作很有礼貌地津津有味地听着 别人谈话的样子。
16. 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 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象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象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他们给我的就是这样一个印象。有些人的生活只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只能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内,也只能依靠它而生活,这种人总是给人以虚幻的感觉;思特里克兰德夫妇正是这样的人。他们有如体内的细胞,是身体所决不能缺少的,但是只要他们健康存在一天,就被吞没在一个重大的整体里。
@已经不年幼的我还是极度赞同. 固执地觉得超过35岁不应该再谈 “爱情”这个词。17. 在我当时年幼无知,睥睨一切的目光中,一个人陷入爱情而又不使自己成为笑 柄,三十五岁是最大的年限。
@大雄之流18. 如果一个人受到侮辱损害而又没有力量对罪人直接施行惩罚,这实在是一件痛苦不堪的事。
19. 我不太好意思谈论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那时候我还不懂女人的一种无法摆脱的恶习——热衷于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讨论自己的私事。
20. 我想她最后加添的话是为了向我解释她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态度,但是我却认为她这样做与其说出于母爱不如说由于极其自然的嫉妒心理。
@ 一直以来我一直想不在乎别人想法地去活着,后来我发现这几乎就是女人的一种天性,她可以在某一方面不在乎人们的眼光,但一定在另一方面更在乎人们的眼光。而同人们所想的相反,她们更在乎的是同性的想法,而非异性。对于任何异性的想法的在乎都是建立在“他对别的女人是否也有如此的看法”的比较之上,也算是在乎同性看法的另一种间接的表达形式。其他女人的想法和自己的一样,是一个实体,而男人的想法只是一面镜子。21. 特里克兰德太太对流言蜚语这样介意,叫我心里有些发凉,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旁人的意见对于女人的生活竟有这么大的关系。我认为这种态度对她们深切的情感投掷上一层不真挚的暗影。
@我倒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认为任何的伤心的本源都是在悲伤自己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受损。小时候自己哭着哭着就会想起这点,觉得自己似乎在演戏一般。于是为自己不能专心致志伤心的羞耻心就会占据了上风,也就渐渐忘了伤心了。22. 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怕别人议论是非;我还怀疑使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搀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是一件龌龊的事);这种疑心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我打听路的时候也会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可能为了显示自己是有归属感的吧。23. 我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向他打听思特里克兰德时要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24. 本来我预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要发一通脾气,要把他冷嘲热讽个够;但是如果罪人对自己犯的罪直认不讳,规劝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我对他这种人一点也没有经验,因为我自己如果做错了事总是矢口否认。
25.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26.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要把这种自然的道路一直认为是自然地坚持下去是多需要勇气…27. 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成为荒谬悻理的了。
@ 还有政客。28. 我肯定知道,我的表演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不会引起任何反响,这就更加使我难以把辞谢的话说出口了。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29. 虽然他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他的性格中却有一种东西使你觉得他这人一点也不乏味。或许这是由于他非常真挚。
30. 我认为他当时根本什么也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搅动着他灵魂的一些幻景。
31.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象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
32. 皈依能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
33.有人也说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说来,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相信别人都看不出来他们的怪异的想法;最甚者也是因为有几个近邻知交表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如果一个人违反传统实际上是他这一阶层人的常规,那他在世人面前作出违反传统的事倒也不困难。 相反地,他还会为此洋洋自得。他既可以标榜自己的勇气又不致冒什么风险。但是我总觉得事事要邀获别人批准,或许是文明人类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天性。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礼规,招致了唇枪舌剑的物议,再没有谁会象她那样飞快地跑去寻找尊严体面的庇护了。那些告诉我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疵小瑕,因此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
fr. ISBN9787532739547 (收起)34. 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卫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到了这一地步,对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名成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当我看到思特里克兰德对他的行为肯定会引起的斥责真的无动于衷的时候,我就象见到一个奇异的怪物一样,吓得毛骨悚然,赶快缩了回去。
2011-01-30 21:56:11 15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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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页
英恩 (莺俦燕侣,苍颜白发)
1.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我承认,我这如此精神分裂过。好像有一种想把自己生活当成一部戏来演的原始冲动一般。所有的悲伤和欢乐从这个角度想都觉得无比滑稽。 2. 当时我还同今天不一样,总认为人的性格是单纯统一的;当我发现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性报复心居然这么重的时候.. (更多)
@我承认,我这如此精神分裂过。好像有一种想把自己生活当成一部戏来演的原始冲动一般。所有的悲伤和欢乐从这个角度想都觉得无比滑稽。1.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对一段时间的伟大就是对另一段时间的卑鄙,对一个人的善良就是对另一个人的恶毒,对一件事情的热爱就是对另一件事情的仇恨。2. 当时我还同今天不一样,总认为人的性格是单纯统一的;当我发现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性报复心居然这么重的时候,我感到很丧气。那时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3. 我们这些人就象从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生活被安排得太有秩序了。我觉得简直太可怕了。
4.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绝大部分人都不是天才不是生来注定伟大的人。但是有的人依旧在平庸的天赋里憧憬着理想境界。足矣。5. 我觉得这是他永远也抛弃不掉的幻景,这种幻景闪得他眼花缭乱,叫他看不到真实情景。他不顾眼前严酷的事实,总用自己幻想的目光凝视着一个到处是浪漫主义的侠盗、美丽如画的废墟的意大利。他画的是他理想中的境界——尽管他的理想很幼稚、很庸俗、很陈旧,但终究是个理想;这就赋予了他的性格一种迷人的色彩。
@ 对于施特略夫这个形象,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是不是所有没有天赋异秉,却在努力着的敏感的人都有这种感觉?6. 讲到施特略夫,一方面造物主把他制造成一个笑料,另一方面又拒绝给他迟钝的感觉。人们不停地拿他开玩笑,不论是善意的嘲讽或是恶作剧的挖苦都叫他痛苦不堪,但是他又从来不停止给人制造嘲弄的机会,倒好像他有意这样做似的。他不断地受人伤害,可是他的性格又是那么善良,从来不肯怀恨人;即便挨了毒蛇咬,也不懂得吸取经验教训,只要疼痛一过,又会心存怜悯地把蛇揣在怀里。
@最美的事物就像一个漩涡,会让人走也走不出来,因为它和灵魂联系在一起。放心,我们这些平凡人几乎注定不会经历创造美的艺术家的灵魂历程,所以,即使加上了想象力,也不会被那种神秘的联系而俘虏。是幸运,也是不幸。7.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8. 他这样完完全全地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不由你不被感动。
@小时候很羡慕能随心所欲画画的人,有能力把自己见过最美的一切给记录下来,而不必担心它们的消失,也有能力把自己想象出的最美的一切给记录下来,而不必担心忘记它们。它不如艺术那么抽象和难以驾驭,是一种更加实际的艺术。9. “我并不介意。我只不过想把我所见到的画下来。”
@我欠揍地想起了上学时考试拿到一张考试卷子的时候,也是有这样的快慰感。我疯了,嗯,我一定是疯了。.10. 当你看到自己兵马都已进入阵地,就要开始一场大厮杀,总禁不住有一种快慰的感觉。
@ 如果可以,我可以吃任何一个人的醋,也可以嫉妒任何一个人。可那样就不像是一个人了。一个人应该自己是一个圆,这样才能包住自尊。所以,我也训练了自己。11. 你知道,我一向是非常嫉妒的,但是我训练了自己,从来不表现出来。她认识的每一个人我都嫉妒,连你我都嫉妒。我知道她不象我爱她那样爱我。这是很自然的,不是吗?但是她允许我爱她,这样我就觉得幸福了。
@同上,当自己成为一个圆的时候,要放开一个小口,让内部不那么稳定,从而可以让另一个人的气息闯入进来。他/她会使那个圆内的因子变得更加丰富,也会使自我原本的因子更少一些。如果你不是天才,成不了思特里克兰德那样的人,那么不要吝啬,也不必等待圆的完美性,否则生活也会嘲笑你。最后一句自勉。@ 今日看到思特里克兰德生病那一段,突然觉得如果拍成电影,科林费斯真是饰演思特里克兰德一个很适合的人选。高大、壮硕、桀骜不驯,眼睛深邃冷漠,同时还有一种艺术家的高贵、含蓄和典雅。fr. ISBN9787532739547 (收起)12. 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 ...... 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
2011-02-01 19:11:42 1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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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8800页
韩彦军 (在大河里沐浴,抬手把星星擦亮。)
/代码内容已省略/ 两年又过去了,也许是三年,因为在塔希提,时间总是不知不觉地流逝过去,没有人费心去计算。但是最后终于有人给库特拉斯医生带来个信儿,说是思特里克兰德很快就要死了。爱塔在路上拦住一辆往帕皮提递送邮件的马车,请求赶车的人立刻到医生那里去一趟。但是消息带到的时候,医生恰巧不在家。直到傍晚他才听到这个信儿。天已经太晚了,他当天无法动身;他是第二天清早才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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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两年又过去了,也许是三年,因为在塔希提,时间总是不知不觉地流逝过去,没有人费心去计算。但是最后终于有人给库特拉斯医生带来个信儿,说是思特里克兰德很快就要死了。爱塔在路上拦住一辆往帕皮提递送邮件的马车,请求赶车的人立刻到医生那里去一趟。但是消息带到的时候,医生恰巧不在家。直到傍晚他才听到这个信儿。天已经太晚了,他当天无法动身;他是第二天清早才启程去的。他首先到了塔拉窝,然后下车步行;这是他最后一次走七公里的路到爱塔家去。小路几乎已被荒草遮住,看来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行人的足迹了。路很不好走;有时候他得跋涉过一段河滩;有时候他得分开长满荆棘的茂密的矮树丛。有好几次他不得不从岩石上爬过去,为了躲避挂在头顶树枝上的野蜂窝。密林里万籁无声。 最后他走到那座没有油漆过的木房子前面时,他长舒了一口气。这所房子现在已经破旧得不成样子,而且一片龌龊,不堪入目。迎接他的仍是一片无法忍受的寂静。他走到阳台上,一个小孩儿正在阳光底下玩儿,一看见他便飞快地跑掉了;在这个孩子的眼睛里,所有陌生人都是敌人。库特拉斯医生意识到孩子正躲在一棵树后面偷偷地看着他。房门敞开着。他叫了一声,但是没有人回答。他走了进去。他在另一扇门上敲了敲,仍然没有回答。他把门柄一扭便走进去。扑鼻而来的一股臭味几乎叫他呕吐出来。他用手帕堵着鼻子,硬逼着自己走进去。屋子里光线非常暗,从外面灿烂的阳光下走进来,一时他什么也看不见。当他的眼睛适应了室内的光线时,他吓了一大跳。他不知道自己走到什么地方来了,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矇矇眬眬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原始大森林中,大树下面徜徉着一些赤身裸体的人。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的巨大壁画。 “上帝啊,我不是被太阳晒昏了吧,”他喃喃自语道。 一个人影晃动了一下,引起他的注意,他发现爱塔正躺在地板上,低声呜咽着。 “爱塔,”他喊道,“爱塔。” 她没有理睬他。屋子里的腥臭味又一次差点儿把他熏倒,他点了一支方头雪茄。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屋里的朦胧光线了。他凝视着墙上的绘画,心中激荡着无法控制的感情。他对于绘画并不怎么内行,但是墙上的这些画却使他感到激动。四面墙上,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展开一幅奇特的、精心绘制的巨画,非常奇妙,也非常神秘。库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如果能够这样比较的话,也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物。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库特拉斯医生模模糊糊地联想到黑色魔法,既美得惊人,又污秽邪恶。 “上帝啊,这是天才。”
2011-02-02 21:43:50 9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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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书的扉页上用蓝色墨水笔写着,2008年8月22日购于北京王府井书店。记得买完的当天就坐在东堂的台阶上看完了,囫囵吞枣一般,并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果真没错,我看书始终都只是为了打发富裕得无处疏浚的时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股票经纪人思特里克里兰德有个幸福的家庭,在羡煞旁人的家庭中生活了十几年,某年乡村度假归来之后,毅然抛弃了家庭,从伦敦跑到了巴黎,为了成为一个画家——在此前的几十年里.. (更多)书的扉页上用蓝色墨水笔写着,2008年8月22日购于北京王府井书店。记得买完的当天就坐在东堂的台阶上看完了,囫囵吞枣一般,并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果真没错,我看书始终都只是为了打发富裕得无处疏浚的时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股票经纪人思特里克里兰德有个幸福的家庭,在羡煞旁人的家庭中生活了十几年,某年乡村度假归来之后,毅然抛弃了家庭,从伦敦跑到了巴黎,为了成为一个画家——在此前的几十年里,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方面显露出过任何艺术天分与才能。后来他辗转到南太平洋的塔西提岛,找到了心灵的乐园,创作出了举世惊人的画作。 故事取材于画家高更。只因为偶然又看见了高更的画,于是又重读了此书。 我想毛姆爷爷是仇恨女人的(最起码也是不喜欢的),这一点从他对《月亮与六便士》中的三个主要女性的刻画就足以看出。开篇出场的斯特里克兰德夫人,虽然作家足够仁慈的将她描写成一个“可爱的女人”,甚至虚情假意的感叹
,但他仍然借书中女作家的口,毫不客气的将她讽刺一般。书中的小说柔斯. 瓦特尔芙德(一个既有男性的才智又有女人怪脾气的女作家,也被刻画成一个不甚高明却刻薄的角色),在介绍斯特里克兰德夫人的时候,如此说到:“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
如果前半部书中,毛姆为了情节发展的需要,还让书中的“我”保持平衡以维持一个基本可以入目的斯特里克兰德夫人的形象,那么后半部书中,对于这个女人的嘲笑和揶揄便已经发展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了,他在书的最后这样写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她的女儿朵纳尔德逊太太:“她专门招待人吃午餐。你只要别那么腼腆,多吹嘘自己几句,她准会请你吃饭的。”
而书中的第二个勃郞什更是被描写成一个不知好歹的蠢物,虽然他在书中曾将她描写成“一幅叫你思念不置的画”。这个有着美丽比例身材的女人早年曾是罗马一富户人家的家庭教师,然而受到了家中少爷的勾引成了失足少女,怀孕后又被踢出家门,幸得才华平庸的画家施特略夫搭救。然而她在照顾过重病的思特里克兰德后,又一次决心要追随“爱情”,抛弃了施特略夫,踏上了悲剧的不归路。而事实上,思特里克兰德对勃朗什并无爱意,他对她的仅仅是一种需要:一种肉体上的情欲,和利用她美丽的身体创作的欲望。而当画作完成之后,他勃朗什就不再有任何兴趣了。毛姆写道:“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他劝勃朗什回到丈夫身边去,以便可以摆脱这个对他来说价值全无的女人。但可笑的是,勃朗什却已陷入情网不能自拔。 而思特里克兰德在塔西提岛上所娶的土著女人爱塔,大概是唯一一个令毛姆有所仁慈的女人。这是一个通情达理的,蛮漂亮的,对他“很有情意”的女人。这个女人给了思特里克兰德创作的灵感,也是唯一一个“将思特里克兰德铁石心肠打动”的女人。 然而即使是这个女人,毛姆仍然让思特里克兰德在弥留之际这样评价道“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
毛姆曾借思特里克兰德的嘴如是说道,“基督教认为女人也有灵魂,这实在是个最荒谬的幻觉”。他还让塔希提岛上的蒂阿瑞这样回忆往事::“最后他们还是要把你抓住,你怎么挣扎也白费力气。白种人也好,棕种人也好,到头来都是一样的。”
看完这段描述,我不禁一阵毛骨悚然。 毛姆爷爷大概从来不相信所谓的“美好的爱情”,不仅仅表现在他对书中女人的刻薄的书写,也表现在他对所有对所谓爱情表现出任何些许狂热的男人所毫不掩饰的鄙夷。此外,他还在书中几次写到:“我的第一个丈夫,约翰生船长,也总是经常不断地用鞭子抽我。他是个男子汉,六英尺三高,长得仪表堂堂。他一喝醉了,谁也劝不住他,总是把我浑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多少天也退不去。咳,他死了的时候我那个哭啊。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能从这个打击里恢复过来啦。但是我真的懂得我的损失多么大,那还是在我同乔治·瑞恩尼结婚以后。要是不跟一个男的一起生活,你是永远不会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的。乔治·瑞恩尼叫我大失所望,任何一个男人也没有这么叫我失望过。他长得也挺漂亮,身材魁梧,差不多同约翰生船长一样高,看起来非常结实。但是这一切都是表面现象。他从来没有喝醉过,从来没有动手打过我。简直可以当个传教士。每一条轮船进港我都同船上的高级船员谈情说爱,可是乔治·瑞恩尼什么也看不见。最后我实在腻味他了,我跟他离了婚。嫁了这么一个丈夫有什么好处呢?有些男人对待女人的方式真是太可怕了。”
虽然不能把毛姆的小说当成的爱情指南,但对于现今社会里无数沉醉于温柔之乡不能自拔为男人患得患失的少女们,的确是个不错的提醒。所以在豆瓣的书评上,我毫不犹豫的写了几个字:女人们都该好好读读。 ----------------------------------------------------------------------------------- 西方人的小说讲究矛盾对比,喜欢人物的鲜明,中国现代的小说也如此的趋势。仿佛一定要钉是钉铆是铆,评断出个是非来才淋漓痛快。少时爱读红楼,近日又开始嗜读《海上花》,中国古典小说中人物繁多,然而人物的面目与西人小说来比总显得有些模糊,又缺少极冲突的情节。曹公写《红楼梦》八十回,也只写了大家族生活的质地,不过是看戏,写诗,游园,小儿女们以假意试探真情,韩少云写《海上花》凡六十三回,也不过是上海滩上的长三书寓里,达官贵人一道摆酒,划拳,与相好们坐马车,置办头面,总看下来,算得上有些冲突的桥段也不过几个。然而毛姆一部《月亮与六便士》,人物不过十数个,却在二百余页中,激荡了多次,直接明了,与情节无直接相关的一律略去。 但我却总觉得,在柔和模糊的面目中去发掘,才更得趣味。 (收起)“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2011-02-04 20:52:15 1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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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管 (书生气的皮囊好来以假乱真)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形象。……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这就是像假面舞会一样的社交吗】 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瀚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 (更多)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形象。……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这就是像假面舞会一样的社交吗】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瀚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些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如果生活一眼就能望到底,哪还有什么激情和好奇可言】他那短得不能再短的回答使得我提出的问题(尽管我的问题提得很有道理)显得非常荒谬。【有时候我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巨不爽的。。】只有诗人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植出百合花来。【诗人和圣徒招他惹他了?这是损人呢 还是夸人家纯真呢?】那些告诉我们他们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他们的微疵小瑕,因此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哈!都不怎么自信嘛】但是这里却有一个真正不计较别人如何看待他的人,因而传统礼规对他一点儿也奈何不得。他像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才叫自信撒~】有一些人很不幸,即使他们流露的是最真挚的感情也令人感到滑稽可笑。【指戴尔克•施特略夫之辈。他总是想使别人觉得他是自然真挚的,所以他一直在表演,表演给人看,并期待得到理解】她对自己的丈夫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感情,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一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面前,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极是】他们用以遮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的虚假夸大 使他们的感受能力变得迟钝不堪。正如一个假内行有时也会无中生有的制造某件器物的精神价值一样,人们已经失掉了他们用之过滥的赏识能力。我的性格还有一个弱点:不论什么人,尽管道德上非常堕落,但只要能跟我唇枪舌剑,针锋相对,我还是愿意同他在一起的。……而且我还知道,如果我自己已经感觉到这一点,斯特里克兰德的敏锐观察力是不会看不到的。【这是对高智力交友的追求】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说不定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看不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的;如果我们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也不理会,我们就讨厌他。我想这就是自尊心中最厉害的创伤。【本来以为这是所谓好学生的一种通病,后来发现原来这是普遍人性。。】有些时候,人们把假面装得逼真,时间久了,他们真会变成他们装扮的这样一个人了。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面,他却毫无防范的把自己显露出来。如果他作势唬人,那只能暴露出他的空虚。假充具有独特的个性无法掩盖平凡庸俗的性格。对于一个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既是一个人信笔一挥的作品也可以完全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想到《Never let me go》里面的情节了——他们认为通过他们的作品,别人就可以判断出灵魂是否俩人真的相爱着……】我想象不出,为什么尼克尔斯船长要同她结婚,既然结了婚为什么又不把她甩掉。也许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做过,他的悲哀就来源于他哪次都没有成功。不论他跑多远,不论他藏身多么隐秘,尼克尔斯太太就像命运一样无可逃避,像良心一样毫无怜悯,马上就会来到他身边。【觉得这俩句型好搞笑~~】 (收起)2011-03-11 12:05:05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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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象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 (更多)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象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他对于某些行为的反感远不如对这些行为产生原因的好奇心那样强烈。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刻画得完美而又合乎逻辑,对于创作者是具有一种魅惑的力量的,尽管从法律和秩序的角度看,他绝不该对恶棍有任何欣赏的态度。我猜想莎士比亚在创作埃古时可能比他借助月光和幻想构思苔丝德梦娜怀着更大的兴味。说不定作家在创作恶棍时实际上是在满足他内心深处的一种天性,因为在文明社会中,风俗礼仪迫使这种天性隐匿到潜意识的最隐秘的底层下;给予他虚构的人物以血肉之躯,也就是使他那一部分无法表露的自我有了生命。他得到满足是一种自由解放的快感。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怞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津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邀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觉勃朗什一点一点地施展起我妻子的那些小把戏来。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她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我。 我凝望着他。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眼睛里闪着讥嘲的笑容。但是尽管他脸上是这种神情,一瞬间我好象还是看到一个受折磨的、炽热的灵魂正在追逐某种远非血肉之躯所能想象的伟大的东西。我瞥见的是对某种无法描述的事物的热烈追求。我凝视着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衣服褴褛,生着一个大鼻子和炯炯发光的眼睛,火红的胡须,蓬乱的头发。我有一个奇怪的感觉,这一切只不过是个外壳,我真正看到的是一个脱离了躯体的灵魂。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被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 我想你失掉勇气了。你肉体的软弱感染了你的灵魂。我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无线思慕之情把你撰在手中,逼着你走上一条危险的,孤独的道路,你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希望到达那里就可以使自己从那折磨着你的精灵手里解放出来。我觉得你很系那个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磐。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寻找的是真理同自由,在一个短暂的时间里你认为或许能在爱情中获得解脱。我想,你的疲倦的灵魂可能期望在女人的怀抱里求得秀气,当你在那里没能找到的时候,你就开始恨她了。你对她一点也不怜悯,因为你对自己i就不怜悯。你把她杀死是因为惧怕,因为你还为你刚刚逃脱的危险而索索发抖呢。 小说之所以不真实正在这里。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子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到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把自己的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在不同的间隔里,在进行一种活动时,可以暂时把另一种完全排除。他们有本领专心致志进行当时正在从事的活动;如果一种活动受到另一种侵犯,他们会非常恼火。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当勃朗什发现思特里克兰德除了偶尔迸发出一阵热情以外,总是离她远远的,心里一定非常痛苦;而我猜想,即使在那些短暂的时刻,她也知道得很清楚,思特里克兰德不过只把她当作自己取乐的工具,而不把她当人看待。他始终是一个陌生人,她用一切可怜的手段拼命想把他系牢在自己身边。她试图用舒适的生活网罗住他,殊不知他对安逸的环境丝毫也不介意。她费尽心机给他弄合他口味的东西吃,却看不到他吃什么东西部无所谓。她害怕叫他独自一个人待着,总是不断地对他表示关心、照护,当他的热情酣睡的时候,就想尽各种方法唤醒它,因为这样她至少还可以有一种把他把持在手的假象。也许她的智慧告诉她,她铸造的这些链条只不过刺激起他的天性想把它砸断,正象厚玻璃会使人看着手痒痒,想捡起半块砖来似的。但是她的心却不听理智的劝告,总是逼着她沿着一条她自己也知道必然通向毁灭的路上滑下去。她一定非常痛苦,但是爱情的盲目性却叫她相信自己的追求是真实的,叫她相信自己的爱情是伟大的,不可能不在他身上唤起同样的爱情来还答她。 (收起)2012-02-18 18:42:50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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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颜 (在彷徨的阵痛中成长)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 (更多)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高中时候我读三毛,总以为这是真的~特别在读《万水千山》的时候。。。直到我自己也离家这么远这么久,才知道无论如何,三毛最终还是回到台湾 死在台湾。不能不说有多么地爱,有宿命般的归属地也许另有他处,可是故乡就故乡,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 (收起)2012-02-18 12:43:59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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