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的发家史
JoeyTheKing (Is life always this hard)
读过 门口的野蛮人
看这种商战小说总是对里面主角的生平很感兴趣,正如武侠小说中我最喜欢看的是主角获得奇遇,隐居练功的部分。
看完了第一章,约翰逊这个人给我总的印象就是平凡,从小生长在加拿大一户普通人家,资质一般,学习一般,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可能就是善于交际吧,从小就展示了部分领导力。大学毕业后的经历依旧平凡,先是在蒙特利尔的通用电气做了6年会计,感觉没什么前途,又转岗到公司的市场部当销售,他对销售挺有天赋的,总是能取得很好的业绩,做销售期间他不在乎小钱,总是愿意拿出很大一部分预算来请客户吃喝玩乐。他在通用电气干了13年,32岁了,孩子也出生了,但依旧是个小人物,年薪为1.4w刀。
这一年他跳槽了,来到了加拿大一家连锁超市伊頓公司干中层管理,在这里他认识了佩斯科特,并且受他影响很深。
一个人如果不是在走向重生,就是在走向死亡
这家公司不行了之后,他又跳槽来到了一个叫通用钢铁的公司,在这家公司他应该级别不低,拿到了不错的薪水,认识了很多名流。虽然如此他对公司还是没什么贡献,年过40依旧没什么成就。
后来他又跳槽来到了标牌在蒙特利尔的分公司,在这里他获得了总裁的职位,很好奇公司CEO是怎么面试上的,网上似乎很难找到类似的面经。在这个分公司几年应该是做出了点成就,所以他很快就来到了纽约的总公司,在这里他跟他的老板韦格尔工作不对付,不过最终还是利用董事会挤走了韦格尔。但是到现在他依然没表现出很强的商业能力,标牌的产品和业务做得都不太好。
在标牌干了差不多10年,他迎来了跟纳贝斯克合并的机会,合并很顺利,合并完他又开始玩起了手段,把纳贝斯克CEO谢伯利的亲信都排挤走了,运气不错,刚刚站稳脚就遇到一场跟宝洁和菲多利公司打的商战,赢了,然后夺走了谢伯利的位子成为了新的CEO。来纽约10年后约翰逊成为了美国最大食品公司的掌门人。
第一章看完了,真没感受到这人有多强的人格魅力,只觉得他没太多经营的天赋,最擅长的就是拉帮结派搞政治斗争,但是很奇怪这样的人为什么能一直混得开?在我看来他根本不能算是个企业家。不过看到这样大器晚成而且平凡的人未来也能有成就,心里稍微安慰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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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的发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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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雷诺兹公司的历史
这章写得很长,从19世纪末写到20世纪末,雷诺兹烟草真算是一家伟大的公司,从一家烟草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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