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938年3月,合并(奥地利并入帝国)之后,他被派往维也纳组织移民。这件事在德国尚不为人知。直到1938年秋天,德国国内的传闻依然是,犹太人之所以离开是出于他们自发的强烈意愿,而并非受迫。德国犹太人之所以笃信这一传闻,主要因为,纳粹于1920年拟定的纲领同魏玛宪法的命运相似,从未被正式废除;“二十五点”也从来没有被希特勒宣布为“不可变更”。后来发生的事件可以说明,当时规定的反犹条款根本是小巫见大巫:犹太人没有完整的公民身份,不能担任公务员职务,被清除出媒体行业,所有在1914年8月2日(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取得德国公民权的犹太人,将被剥夺公民权,这意味着他们将被驱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民权应当立即被剥夺;不过,对大约一万五千人的整体驱逐却是五年之后才开始的,当时人们还以为驱逐已经彻底结束。每天都有犹太人被运送到波兰边境的兹邦申,并迅速被关进集中营。)纳粹官员从来就没有把党纲当回事,他们为参与到一场运动中来而感到自豪。运动不同于一个政党:运动不受纲领制约。即便在纳粹夺权之前,“二十五点”也不过是对政党制度的妥协,以及对那些关心他们所加入的政党有着何等党章的老派选民的安抚。艾希曼,如我们所见,并不受制于这类可悲的习惯;当他在耶路撒冷法庭之上说他不知道希特勒的纲领时,很可能说的是实话:“党纲不重要,你知道你加入了什么。”而犹太人则循规蹈矩到将“二十五点”熟记于心并坚信不疑。只要有违背法定党纲的事发生,他们就会归结为是未受正规训练的成员或团体暂时的“革命性越轨”。 引自 三 一位犹太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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