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谋杀案
《李欧普与辛纳》这篇真是我最喜欢的。
李欧普(nathan leopole)和勒伯(Richard loeb)是“芝加哥谋杀案”的主犯,最近随着素媛案犯人即将刑满释放的舆论发酵,芝加哥案也被再次提及作为类比。
虽然这篇的主角主要是李欧普,但被用来与赵斗顺比较的一般是勒伯。一般认为勒伯才是芝加哥案的主导者,李欧普是出于对他的迷恋/迷信/痴恋(随便说了)而跟随犯罪(他们杀害了勒伯的表弟并损害尸体藏匿,还提出勒索)。勒伯和赵斗顺在被逮捕后,都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轻描淡写,不以为意。不见悔改之意。一般认为监狱/监禁的作用是限制行动,并让罪犯反思自我修正。但是在素媛案和芝加哥谋杀案中,似乎只有前者在起作用。
勒伯被狱友杀死,划了五六十刀(狱友说他猥亵了自己,但警方没有找到证据)。李欧普则在50年代假释,出狱后在波多黎各生活,考了个研究生在大学当老师,甚至和女人结婚了(用“甚至”这个词是因为一般认为他和勒伯是情侣,他们是homosexual)。
现在赵斗顺要出来了,不是假释,是释放,没有人知道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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