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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实际上,孩子养成自己的责任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种责任感的基础说白了就是一种罪疚感。在这个过程中,养育环境中必不可少的要有妈妈或母亲角色存在,而且在一段发展妈妈还必须持续地存在着,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她的帮助下,调纳自己性格中的那些破坏性部分。这种破坏性在客体关系的经验中会越成为一个性格特征,我提到的这段发展时间,大约要从婴儿六个月一直持续到两岁左右,在这之后,孩子就可以比较好地融合出一个念头,这个融合就是在想毁掉一个对象时,真的也还爱着这个对象。在这段时间里宝宝特别需要妈妈,特别需要妈妈的“幸存”。妈妈既充当了宝宝的生环境,同时也是一个特定的对象,是那个被宝宝兴奋地爱着的对象。宝宝会慢慢把这两种妈妈融合在一起,然后变得既能去温柔亲切地爱妈妈,也能充满深情(包括愤怒等负性情绪)地对待妈妈。然而,这一切又会让宝宝陷入一种特殊的焦虑,也就是罪疚感之中。好在小婴儿逐渐也能容忍这种罪疚感的焦虑,因为他知道,尽管这种感觉来自于本能经验中的破坏成分,但是将来总会有机会修复和重组它们。 我们从小男孩的画中看到了这种平衡和公正的品质,可你看,小婴儿早就在体验着这种早期的平衡和公正,比起父母强加的任何标准来,这种平衡和公正能让小婴儿有更深刻的是非之心。说起来,婴儿能发展出这个公平和是非之心都要感谢妈妈,是妈妈用爱为小婴儿营造了一个可靠和稳定的养育环境,才得以发展出这些早期的道德品质。可是,假如妈妈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婴儿,或者她生病了,或者她心事重重的,或者她焦虑急的,以至于她不能关注到婴儿,我们就会看到,婴儿对环境的可靠性就会失去信心,要儿会感到罪疚的能力也一并渐渐消失了。 我们也可以这样想,孩子必须要发展出一个内心里面的好妈妈才行,如果婴儿能发展出内心里面的好妈妈,这让他觉得在人际关系中不论得到什么体验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当孩子成长到这一步时,妈妈自己就不再需要那么紧张和敏感了。这时,她就可以帮孩子强化和丰富他发展出的道德感了。 引自 085 第十四章 宝宝天生的道德感 妈妈提供一个稳定的安全基地,一个足够好的客体,去承载孩子的爱恨交织。从自闭毗连到偏执分裂,再到抑郁整合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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