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千里之行始于自己
日文不用音叉 (杀死文艺小清新)
- 2021-02-24 22:33:34
照例,先扯闲话。这本书2015年6月拿到手,毕业后正式做全职社畜的第一份工作中的老板赠书。当年心高气傲,误以为又是一本带着铜臭气的职场宝典,直接被我打入冷宫。直到去年,整理的时候发现这些年三番五次搬家,这本小书居然都跟我如影随行,也是场缘分。于是翻看了起来。
书里重点介绍了七个习惯,罗列如下:积极主动,以终为始,要事第一;双赢思维,知彼解己,统合综效;不断更新。之所以中间增加分号,因前三个习惯致力于塑造个人,从依赖型转变为独立型个体,从而获得个人领域的成功;后三个习惯致力于塑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独立型转变为互赖型个体,从而获得公众领域的成功。而第七个习惯,不断更新,则是对自我的提升与完善,促进自我重塑。
让我惊讶的是,这并不是一本只能适用于职场的书籍,它的视角很广阔,7个习惯能够帮助读者成为一个自洽,自我理解,并且高效执行的人。这样的一个人,在生活中必然是能够厘清自己的需求,排好优先级,处理好人际关系的个体,自然在工作中这样的人能够高效产出。而这一切的出发点,在于自己,或者我解读为,理解自己。
生命中最难的阶段不是没有人懂你,而是你不懂你自己。鸡汤吗?这是尼采的话。(所以好像逼格高起来了一点。)其实作者在前3个习惯的讲述里就炖了一锅味道差不多的鸡汤,即理解自己的重要性。
从第三章的习惯1开始,作者引出了个人愿景的概念,在章节最后的实践中要求读者观察自己是否在生活中存在负面和被动的言行;第四章习惯2讲述自己领导自己,要求读者做葬礼想象,写下人生使命宣言,从而培养以终为始的习惯;之后讲述自我管理,并介绍了多种时间管理的工具,要求通过周计划等等做到要事第一,由小及大地向自己的长期目标前进。
这三个习惯并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线性递进,并且互相催化的强力combo。做不到积极主动,就无法改变现状;做不到以终为始,就不了解什么是对自己长期有意义的目标,迷惘于周围的人和环境;做不到要事第一,就无法积少成多,真正迈向自己的长期目标。而在前进的每一个环节里,优秀的习惯都会带来正向反馈,帮助我们进入正能量的循环中。
前段时间读过一篇写乔布斯的文章。乔布斯与众不同的一个特点,就是他永远只思考长远的事情,随时能够将思考清零,重新评估面前的问题。从这点上看,他的思考方式很像阿尔法狗。阿尔法狗的目标只有一个:尽可能增加一局棋在终局时的胜率。它每一步棋的运算都只会考虑怎样才能提高终局胜率,而不会思考已经做过的决策,当然它作为机器人,更不会有情绪上的干扰。乔布斯的行为和商业上的决策,有时看起来天外飞仙,有时干脆地否定自己,都是因为能够把自己清零,重新评估长期目标。一个真实的例子,乔布斯在一次演说上结识了后来的爱人。演说结束,他原本应该立刻参加一场会议,但是他当时想:如果这是我人生最后一天,我会愿意与那位女士共进晚餐,还是去参加一场公司会议?短暂的思考后,他从停车场又走回了刚刚的会场,从而有了之后的故事。
乔布斯不是普通人,但是普通人可以参考他这种“长期主义”或者说“终局预设”的思维模式,来让自己的人生跳出短期诱惑的陷阱。回到书中,我会对第2个习惯即以终为始感到困难。对我个人而言,做选择,做决策是比执行更困难的事情。受益于最近几年的工作环境与公司文化,我对于做决定的恐惧已经大大降低,然而对于人生这样大的命题,我仍然无法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过意义最终是自己寻找出来的,人生意义的缺位是一个现状,但只要我不想,这样的缺失就无法伤害到我。Again,从自己出发,做自己的主人。
最后,分析一个与作者不完全吻合的观点。作者聊到了品德与技巧孰轻孰重,他认为一战后人们开始强调个人魅力对于成功的重要性,而弱化了品德。他坦言自己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在与孩子的相处中忽略了孩子的幸福与快乐。但这样的偏重问题,并不是在所有的社会语境都会出现的。几十年前直到今天的西方社会,尤其是北美的精英主义与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语境中,也许对于成功的定义刻板化,过于强调代表“个人魅力”的社会形象、人际关系和演说技巧,但是在另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另一些文化传统中,谦逊、诚信、忠诚等等美德恰恰是被矫枉过正的,长久以来的传统让这些美德发酵出了过于厚重的沉淀物与杂质,而社会对于个人魅力和技巧的忽视,也造成了不同于作者所在社会的另一种相反的不平衡。所以对于类似的讨论,我们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照单全收。
后几个习惯牵涉到公众领域,相信会更有意思。下回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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