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页 第三十五章「暴風雨之來臨『蒙古入主』」第三节「元代之政治情態」
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餘年,幾於無歲不用兵。甫定南宋,(世祖以至元十六年滅宋,此下尚有十五年。)又規海外。內用聚斂之臣,外興無名之師,嗜利黷武,並不能在文治上樹立基礎。 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儲之製度,帝位相續,均由諸王擁戴,故屢起紛爭。(此自寧宗、世祖時已然。武宗以下,權臣負擁立功,擅威福者三十年。直至順帝而國亡。) 引自 第七编 元明之部 此四階級在政治上之待遇,顯分優劣。 漢人、南人不為正官。 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諸職,漢人不得居。參知政事,中葉後,漢人為者亦少。 終元世非蒙古而為丞相者止三人。 世祖時,南人間有台省者。成宗以後,台省有漢人,無南人。 至元以下,執政大臣多由吏進。中州小民粗識字能治文書,得入台閣共筆劄,積日累月,可致通顯。(士人則見用者益寡。)南人地遠,不能自至於京師,其士人又往不屑為吏,故見用者尤寡。 引自 第七编 元明之部 地方行政長官,其先均由世襲。 直至至元二年,始罷州縣官世襲。四年,又罷世侯,置牧守。 創為行中書省,以便其分區宰割之私意。 行省長官,貴倨如君長,同列跪起稟白,同於小吏。各道廉訪使,必擇蒙古人。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始參以色目人及漢人。 州縣官或擢自將校,或起自民全,率昧於從政。縣尉多係色目,並年小不諳事,以承蔭得之,不識漢文,盜賊滋溢。 漢人、南人既不得為台省要官,亦惟有謀為州縣卑秩。 引自 第七编 元明之部 蒙古的“怯薛”,略當於古代之侍衛,本以貴族子弟的資格,選當內衛近侍之任,為封建政治裏麵一種正途的出身。然而在承平積久之後,腐敗習氣,到處彌漫,怯薛亦可以贖買得之。 蒙古人既看不起漢人、南人,因此也不能好好的任用漢人、南人,而隻用了他們中間的壞劣分子。 要之。他們欠缺了一種合理的政治理想,他們並不如所謂政治的責任,因此亦無所謂政治的事業。他們的政治,舉要言之,隻有兩項:一是防製反動,二是征斂賦稅。 引自 第七编 元明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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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3页 第三十四章「南北再分裂」第五節「南宋之財政」
宋之南渡,對金既不能伸其撻伐,屈膝求和,則惟有敲脂剝髓,以奉歲幣;而其國內又仍不得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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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页 第三十五章「暴風雨之來臨『蒙古入主』」第三节「元代之政治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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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3页 第三十五章「暴風雨之來臨『蒙古入主』」第四节「元代之稅收製度與經濟政策」
而開浚水利之功,頗可稱道。 其時能興水利者,以郭守敬為最著。其他如董文用之於西夏、鄭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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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8页 第三十五章「暴風雨之來臨『蒙古入主』」第五节「元之軍隊與禁令」
而文武分途之弊製,遂為明清兩代所沿襲。 漢世良家子得以材力入官,或隸期門、羽林,或為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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