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性改进论
(三十六)现在真理既然无须凭借标记,但只须具有事物的客观本质或者换句话说,只须具有事物的观念就已经足够驱除任何疑惑。所以真的方法不在于寻求真理的标记于真观念既已获得之后,而真的方法乃是教人依适当次序去寻求原注2真理本身、事物的客观本质或事物的真观念的一种途径(因为所有这些都是指同一的东西)。 (三十七)再则,方法必须涉及推理过程和认识能力( intellectus知性)。这就是说,方法并不是认识事物的原因的推理本身,不用说,方法更不是事物原因的认识。而正确的方法就在于认识什么是真观念,将真观念从其余的表象( perceptions)中区别出来,又在于研究真观念的性质使人知道自己的知性的力量,从而指导心灵,使之依一定的规范来认识切必须认识的东西,并且在于建立一些规则以作求知的补助,以免枉费心思于无益的东西。 (三十八)由此可见,方法不是别的,只是反思的知识或观念的观念。因为如果不先有一个观念,就不会有观念的观念,所以如果不先有一个观念,也就没有方法可言。 引自 知性改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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