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六 撇开己见
赞成维持有罪判决。
1.依照法律,被告有罪。当法律与道德冲突时,法官的角色就是守护法律。
2.法律无关同情。
3.紧急避难抗辩不成立。①滥用紧急避难将破坏法治;②饥饿不能构成紧急避难;③减轻饥饿并非只有杀人一种选择;④制造危害者不能受惠于紧急避难;⑤被告应对危机准备不足;⑥选择被害人有欠公平。
4.法律不能依个人好恶去解释。
5.守护法律是法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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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四 维持法制传统
维持有罪判决。 1.法官的职责不是向最高行政长官发出指示。三权分立。 2.法官不应对对错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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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五 以常识来判断
被告是无辜的,被控的罪名不成立,有罪判决和量刑必须撤销。 1.法律为人服务才有意义,政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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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六 撇开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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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七 判案的酌情权
撤销有罪判决。 1.被告没有犯谋杀罪。是基于纽卡斯国的实定法被判无罪。 2.没有犯罪意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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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八 一命换多命
撤销初审法院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1.法律允许预防性杀人。因为自我防卫杀人也有可能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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