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55-56
我敢说,先生们,罪犯害怕的不是你们的宣判也不是执达员用来书写判决书的羽毛笔,而是我的利剑。这利剑的合法性,子手是从哪里得到的?是从国王那里,是从国王需要惩罚罪恶、保护无的历史使命中得来的而我,则是这个宝物的保存者,它是王权中最漂亮的特权,也是国王最有别于普通人的特权。 确实,子手履行公务时需要杀人,可如果这是国家的需要,那还有什么可耻的呢?我们不是给了那些以杀人为使命的军人足够多的荣吗? 如果说有不同之处,那肯定对我有利。因为军人,他们杀的是什么人?是许多无辜者、许多值得尊重的人 而我,在履行我的职时,我尊重无辜者,我只杀那些罪犯。 士兵在国家边境保卫和平,子手在国家内部担负着同样的任务。在外部需要成千上万的人保卫边疆,在里面只需要一个人就能维持公共秩序。 我,独自一人在辽阔的省份承担的责任,超过在外的十万人。 引自 第二章 桑松二世:摄政王的刽子手|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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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桑松二世:摄政王的刽子手|39
十八世纪初,警察局长德拉马尔如此阐述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国王是衣食父母,是臣民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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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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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154页
这种公开示众的方式超了死刑本身的影响,激起了航脏的热情,当死是女人或名人时,场面更是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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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政治诉讼:埃贝尔和丹东|194
陪审员的一句话在巴黎广为流传:“因为走在号伯斯庇尔后面,丹东的脑袋是多余的,应该除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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