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立君主編:《中國與域外(第三期)》,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9月版,第124頁
父承休,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雲中郡王。 據胡耀飛《新出〈阿史那明義墓誌〉所見安史政權中的突厥王族》,此處“承休”當即承慶,“休”字避慶緒輩諱改;而“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雲中郡王”則是承慶在唐所任之官(“墓誌提及其在唐政權時任“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雲中郡王”,已經位極人臣。”)。稱慶承休當是一人,殆無疑義,但此處所列官職是承慶在唐所任之官,還是僞燕政權所加之官,則尚須細考。
案《安祿山事迹》,安祿山謀反之初“唯與孔目官嚴莊、掌書記高尚、將軍孫孝哲、蕃將阿史那承慶、慶緒同謀,幕府僚屬偏裨更無一人知其端倪者。”[1]可知阿史那承慶在安祿山反叛之前便以“番將”的身分參與到了叛亂集團中。
而考此處所列官職:司徒屬階官,一般作爲宰執的加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則自唐高宗時代便已經成爲固定的正式宰相名號。此二官皆極尊。天寶時代,邊帥加同平章事的情況幾乎沒有[2],即便安祿山也沒有加同平章事之銜,而阿史那承慶以安祿山“蕃將”的身份,加同平章事之官,從制度上是難以想象的。又案《舊唐書·玄宗紀》,天寶九載“夏五月……乙卯,安祿山進封東平郡王。節度使封王,自此始也。”可知節度使封郡王也是天寶九載纔出現的,而阿史那承慶以安祿山之“蕃將”的身份,又無顯功,安得竟封郡王?也就是說,考慮到阿史那承慶在唐政權下並不甚尊的“蕃將”身份,將“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雲中郡王”理解爲承慶在唐所任之官,從官階制度上看恐仍有討論餘地。
又案本墓誌後文有“相公攀龍附鳳,卜宅周秦。特標建國之勳,大署元功之績。不變奧鞬之號,更崇丞相之班。”等語,其中“更崇丞相之班”當即拜相之意,恰能與此處“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對應。如此,若將此處的官職理解為阿史那承慶在偽燕成立後所受,則承慶以安祿山“從‘龍’元功”的身份,被祿山加同平章事、郡王等官,於理可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據墓誌,在撰寫阿史那明義的墓誌文本時(至德二年,僞聖武二年,757),阿史那承慶尚在世,因此在介紹承慶官職時亦理應以其現任官爲準。
綜合以上三點,筆者認爲,此處“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雲中郡王”應是阿史那承慶至德二年(僞聖武二年,757)在僞燕政權所任之官。
[1] [唐]姚汝能 撰,曾貽芬 點校:《安禄山事迹•卷中》,中華書局,2006年3月,第1版,第95頁。
[2] 張國剛:《唐代官制》,三秦出版社,1987年4月版,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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