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一
就个人而言,自己以往熟悉于线性的思维模式与叙述框架,熟悉于以“进步”、“落后”,“变革”、“保守”作为分析范畴,倾向于对复杂的历史问题做出孰优孰劣的道德价值判别;今次尝试在较为动态的、立体的维度中把握历史事实,是否确实能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推进,实在不敢预料。我担心自己并没有做好学术基础的积累准备,又缺乏理论上的真知灼见,却因急于贡献一得之见而搅浑了原本容易澄澈清楚的问题。行文干涩,是我写作中的突出毛病,学生们经常批评我的文章难读。一直想改,却收效甚微。这或许是因为,表述的不清晰,其实质原因在于思路未能从根本上豁然贯通。目前书中存在的“隔阂肤廓之论”或“穿凿附会之说”一定不少,祈请师友们有以教我。(P20) 引自 序引:问题的提出 在宋人心目中,“祖宗”的举措施为及其原则被认定为“祖宗之法”,被奉扬为一个朝代神圣的政治号召。大到朝廷决策的理论依据,小到任用官员、确定则例……凡事举述“祖宗家法”,成为赵宋突出的历史现象。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P43) 在“家”与“国”已经相当程度分离的现实社会中,“祖宗家法”这一表述,反映出传统意识形态对于“家国一体”的认定与强调。所谓“祖宗家法”,兼容并包地将赵宋的“家法”与“国法”混溶为一体,在君臣关系方面,突出地体现着“孝”与“忠”价值行为模式的沟通;在王朝设范立制的取向方面,则鲜明地显示出注重秩序、注重承续、注重稳定的政治精神。(P44) “祖宗家法”(“陛下家法”、“祖宗法”)的提法在仁宗朝正式出现,并在日后凝固为一成说。这一方面与北宋前中期统治者及士人阶层对于家法的普遍重视有关;同时,也与士人“以忠事君,以孝事亲”传家精神的重新确立有关。(P63) 当时,士大夫之家注重齐家之法,是对于社会地位流动不居之总体背景的反应措置之一;帝王之家倡行家法,根本意义亦着眼于建立稳定的家国秩序。赵宋的“祖宗家法”,实际上就是宋代帝王累代相承的正家治国方略与规则。(P66) 综上所述,治家意义上的“家法”,本是一种基于亲缘关系之上的约束;而将帝王之家的“家法”扩大,乃至与“国法”混溶为体,则反映出国家政治内在的宗法性。“祖宗家法”提法的出现,一方面,使现世的法度笼罩在宗族秩序乃至道德伦理的体系之下,具有了双重的权威;也使“祖宗”的意旨与现实政治联系在一起,使其形象更为鲜明生动,并因而在现世获得了“永生”。另一方面,这一说法又将已经进入彼界的“祖宗”与用以处置世俗政务的“法度”固定联系起来,从而使“祖宗”不再是“高处不胜寒”的神灵,在拉近了距离、保存了亲切感的同时,也降低了祖宗们的超越度与凌驾度。(P79) 引自 三、“祖宗法度,乃是家法”:“正家之法”与赵宋的“祖宗家法” 综上,唐末五代时期,沙陀民族对于中原地区政治军事活动的积极直接介入,推动着本民族的汉化进程。而且,这段时期中,东北部的外在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契丹民族崛起,新的外族势力对于内地的压力日甚一日。与此同时,石晋将燕云地区割为契丹属地,客观上使得已经进入中原一带的原代北诸族属脱离了与部族根基之地的密切关联。契丹势力突入中原,激起了活动于中原地区的各个民族共同的对立与警惧。新的外族威胁的形成,事实上促进了中原地区民族融合过程的加速。 应该说,五代宋初华北地区“胡/汉”语境的消解,与民族关系整合的总体走势有关,也与时人的观念意识有关。在唐末到宋初这段时期中,民族问题的解决是与政治问题的解决缠绕交错在起的,而政治斗争始终是更为凸出的主线。中原地区的五代迭兴,民族色彩逐渐淡薄而政治色彩愈益凸显;人们意识中印象更深的是政权的兴替而非统治民族的更迭。时至宋代,时人更倾向于淡化处理业已卷进中原地区、逐渐融入一体的沙陀等外来民族之背景。北宋士大夫中严“华夷”之观念的强化,是伴随着与契丹、党项矛盾之日形突出,伴随着新儒学的复兴而来。时移世变,那时的“夷狄”所指,与南北朝以来的“胡族”、“胡化”问题已经全然不是同一概念了。(P102) 唐史研究中经常涉及的“胡汉之分”与宋史研究中讨论的“华夷之别”,是既相关联又有区别的两组概念。“胡汉之分”尽管涉及外族问题,但在唐代,“胡”既包括塞外胡族势力,也包括内附诸族,并不纯属对外关系范畴,而经常牵涉到唐朝内部的文化差异与认同关系。当时内附诸族在政治、军事上的活跃,外来胡人在贸易、艺术等方面的影响,使得“胡/汉”知觉广泛存在于唐代的内部生活之中。也正因为如此,安史之乱后,异族压力不仅构成为“外患”;作为国家内部问题凸显出来的“胡/汉”区分,也成为令唐廷刻骨铭心的“内忧”。而宋代的“华夷之辨”,大倡于契丹、党项等外族压力之下,既体现着民族辨判、文化识别,又是宋廷对待外部(“外患”)问题的基本信念乃至政策依据。“华夷之辨”针对外部“夷狄”政权而发,将“夷狄”之民族、文化与其政权、其辖界视为一体。但与中唐以后相较,北宋的“华夷之辨”,一方面透露出强烈的紧张与危机感,另方面却反而少了一些切身的腹心之痛。当然,南宋的情形大为不同。 在中国历史上,国人的“天下”观,实际上是“对这个世界政治秩序的概念”;长期以来,“中国”被视为一个文化体,而不是一定的政治疆域。有学者指出,古代中国关于民族、国家和天下的朝贡体制和华夷观念,正是在两宋时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由于北方辽、西夏和后来金、元等异族政权的先后崛起,才真正打破了唐以前汉族中国人关于天下、中国与四夷的传统观念和想象,有了实际的敌国意识和边界意识,有了关于“中国”有限的空间意识,形成了“多元国际系统”的观念。北宋时期“正统”理论的出现与张扬,正与这种情形有关。(P103) 引自 一、五代宋初统治人群中民族色彩的淡出 能力素质的欠缺,是导致“右族”衰败的根本原因之一。所谓“名家子”们,矜于门望却一无所长,张承业曾经质问卢程:“公所能者何也?”这事实上已经是无法回避的严重问题。在长期动荡之中,“名族”往昔藉以发展延续的政治经济根基严重动摇,而且既不讲求“礼法门风”,又丢弃了赖以炫世的家学传承,全不具备原本意义上的士族所看重的文化传统。“素不学问”、俯仰于时成为他们共同的特征。他们的征引门户、骄矜作态,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回光返照,这决非名族势力在此时转而强盛的反映,恰恰相反,是由于他们感受到处处被炙手可热之新起势力逼迫的切肤之痛,无助之下而彼此牵引故旧,“徒以流品自高”。(P121) 五代时期,文人出路狭窄,选择机会有限;文士与文吏之间尽管观念上泾渭两分,现实中却往往只有模糊的界域。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之下,一方面,文臣们所面临的责任,被简单干脆地化约为“治剧”,“吏能”受到空前的重视;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动乱的影响,尽管民间士人颇有沉潜于学问、读书业儒者,而活跃于当时政治舞台上的“文士”中,很少有崇尚学术而修养深厚之人。从这意义上讲,当时文臣内部的差异和矛盾,与其说体现着“文学”、“经术”与“吏干”之争,毋宁说反映出不同职业素质在“治剧”需求面前的参差。(P127) 引自 二、走向再造:十世纪前中期的文臣群体 总之,藩镇割据局面的结束,经历了相当错综曲折的过程。比较而言,结束割据政权林立局面的过程相对简单;而分步收缴内部诸藩政权、军权、财权,防范割据局面再生,建立“以大系小,丝牵绳联,总合于上”的各级行政体制,则复杂棘手得多。这后一过程开始较早,然经过大约半个世纪的努力方告基本完成;该过程的推进,虽以军事实力为其后盾,却很少以兵戎相见。宋初帝王起家卑微,重视优容武将,抚慰元老勋旧,除给予其优厚的经济待遇外,还与其结成政治联姻圈,以求得局势的安定。而这种基本政策,其后亦长期延续下来。(P212) 引自 一、“变家为国”:北宋初年政治格局的形成 北宋前期中枢政权机构设施的鲜明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事权的分立,以及国家决策群体的扩充;一是以职任分工为基础,国家政务重点的集中。此时中枢部门的分立,主要由其处理的政务范围不同所决定,而不取决于或出令、或审覆、或执行的程序环节分工;在管辖权限之内,决策、执行一体化。以“事任”为中心、依事系任的设官分职方式,在“丛脞芜杂、无系统”的表象背后,突出了国家政务的核心内容,保证了各个门类之内事权的相对集中,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行政勘验程序的内化,多途审核渠道的出现,监察部门影响力的强劲崛起,也正与这种状况相应。(P215) 北宋时期,“坐而论道”的职事与责任,已经转移到经筵讲读官员身上。曾巩《元丰类稿》卷九有《讲官议》,讨论讲官的坐立之礼问题,其中指出三公“坐而论道”与大夫“作而行之”的关键区别,在于“其任之无为与有为”。这一见解,恰恰提供了理解宰相坐立问题的合理思路。作为道德理想的化身,宋代浮设虚置的三公、“启沃圣心”的经筵官,是坐而论道的代表;而宰执辅弼,则是皇帝推行政令的组织首脑。(P225) 引自 二、波折中的调整:北宋初期的政治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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