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
“当然他们只是同父异母,熟识杀死爱情是有道理的,那照理说熟识也不会让爱情发生。两个人若是青梅竹马的老相识,或者每日朝夕相对,我想象不出那个让爱情发生的火花要从哪里来。他们很可能因为喜欢彼此而走得越来越近,但喜欢和爱是完全相对的两种东西,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喜欢离情爱更遥远。” 这时我勉强辨认出这位主人的脸上闪过一丝微笑,昏暗中只看得清脸的轮廓,本来他表情沉重,我甚至觉得有些阴郁。 “你只相信一见钟情吗?” “大概是吧,但得加一条,就是很多人可能彼此碰到了二十回,却没有‘看见’对方。‘看见’有主动的一面,也有被动的一面。平日里见到的大多数人对我们都没有什么意义,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调动自己去好好看他们,而只是承受他们留下的印象而已。” “啊,但我们不也经常听说这样的事吗——一男一女认识了很多年,本来对方是死是活都无所谓的两个人,突然就跑去结了一个婚,这你又如何解释呢?” “好吧,如果你非要这么蛮横地逼我讲逻辑,不能前后矛盾,我只好指出他们的爱是另外一种。说到底,人结婚不只是因为激情,甚至激情就不算是个好的理由。两个人结婚可能是因为孤单,可能因为他们是好朋友,可能只是为了利益和方便。刚才我的确说过喜欢是爱的天敌,但我并不否认没有爱的时候,喜欢是很好的替代品。很可能为了喜欢而结的婚是最幸福的婚姻。” 引自 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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