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无论是怎样出生的,孩子都是孩子。但奇妙的是,政府最近的“少子化对策”虽然鼓励结婚、鼓励已婚女人生育,可哪儿也看不到鼓励“婚外子”出生的政策。这只能让人感觉,日本政府的少子化对策不过只有这个程度,实在太不够真格。也就是说,比起孩子的出生,还是保护父权制更重要。 引自 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 109 这里又何尝不是呢。
男人们之所以被上述那种侮辱性词汇激怒,是因为他们自己将制造出“圣女”与“娼妇”的性双重标准的父权制歧视意识(参见本书第三章)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了。男人们希望自己能归属于男人共同体之中,作为“像样的男人”的条件,他们希望正式地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正因为他们自己是歧视他人的人,所以歧视性词汇才会让他们那么愤怒。 引自 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 109 太透彻了。
其实,大多数娼妓不过是为了金钱,而不得不将自己身体的性使用权暂时转让给男人的女人;女人成为未婚母亲,大多不过是因为本应成为父亲的男人逃跑或否认应承担的责任。她们中很多是父权制下的牺牲品。将原因转嫁到被害者身上,是加害者的一贯手法。 引自 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 109 “将原因转嫁到被害者身上,是加害者的一贯手法”。但娼妓的存在是否也在加固父权制的思想枷锁呢?
厌女症通过比较而被强化。将两者相比,也就意味着两者是可以比较的。之所以可以比较,是因为双方具有可比的公约项。在性别和身份的差异被视为不可改变的命运来接受的世界里,有的是“区别”而非“歧视”。只有当“都是一样的人”这种可以公约的“公母”出现之后,“歧视是不应当的”的心性才会产生。性别歧视本身并非从前不存在,但“近代”通过“比较”反过来将这种歧视强化了。所以,控诉性别歧视的女性主义,是作为近代社会的直接后果而诞生的。也正因为如此,已故的女性学先驱驹尺喜美对“从‘区别’升格为‘歧视’”的变化表示欢迎,而不愿看到这种变化的人们,则总想把“歧视”拉回到“区别”。 引自 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 109 这段话是否可以看做在父权制下饱受歧视的女性却为父权制辩护(也包括平权仙子)的理由呢?因为害怕承认问题干脆自欺欺人,并且强求他人也相信,懦弱的表现而已。
人在成为女人的时候,要姑且先将“女人”这个范畴所背负的历史性的厌女症接受下来。如果满足于这个范畴所指定的位置,那么,“女人”就诞生了。可是,女性主义者就是对那个指定位置感到不满、对厌女症不能适应的人。所以,不存在不是从厌女症出发的女性主义者。做一个女性主义者,就意味着与厌女症的纠葛和抗争。没有厌女症的女人(假如那种女人真的存在的话),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成为女性主义者。有时会听到女人号称“我从来没有拘泥过自己是女人这回事”,这种说法其实应该翻译成“我一直在回避与厌女症的正面抗争”。 将“女人”这个强制的范畴改变为选择,“解放”的关键应该就在其中。 引自 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 109 女性主义者是与厌女症作斗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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