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英国与亨利·梅里维尔爵士的到来
主要是对bobo老师 你所不知道的约翰.狄克森.卡尔(三) (douban.com) 节录之外的内容进行补充,我认为老师的第十五条可能有误,之所以有两个笔名是因为卡尔脚踩四条船。
克拉丽丝把她们家房子前面的图书室让给了卡尔,将其布置成一个书房,里面有一张桌子和打字机。卡尔喜欢布里斯托尔,因为那里有大型图书馆,他经常去图书馆给他的书收集材料。住在萨默塞特别墅时,卡尔开始创作《宝剑八》,作为菲尔博士的第三部小说,故事发生在布里斯托尔郊外。可能也是在他岳父家,他开始创作第一部亨利·梅里维尔爵士的小说《瘟疫庄谋杀案》。
有几位专门研究不可能犯罪的作家,包括爱德华·霍克和Bill Pronzini,都说他们创作时会从一个敲定的场景开始,然后尝试创造一种解答来解释它。卡尔以这种方式处理前三部亨利·梅里维尔爵士小说的情节;但有时,他采用另一种方法——通常是从哈里·胡迪尼或Jasper Maskelyne等魔术师那里学到的技巧,围绕这些技巧设计情节。最重要的例子是《三口棺材》,它的核心不可能情节源自伦敦流行的魔术节目“Maskelyne Mysteries”中的一个手法变式,见于《Secrets of Houdini》一书。历经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卡尔经常从Maskelyne的技巧中衍生出一些想法。1944年,他将Maskelyne的技艺描述为“魔法的光辉,创造的光彩,甚至现在都能感受到的魅力和浪漫”。他对Maskelyne效果的描述表明Maskelyne的魔术为何如此吸引喜欢不可能犯罪的人。
为了确定一个手法是否有效,卡尔在桌子上摆放了纸板箱,门窗都被拆散架,这样他就可以检视人物从四面八方的观察视角。为了表示那个作证“不可能犯罪”的证人,他用了一个大约三英寸高的陶瓷雕像来代表这个人。
当卡尔沉浸在书中时,他的一天都会围着写作转。他在早上八点前就会起床,喝杯茶,吃块饼干。淋浴和刮胡子后,他会吃一顿炒鸡蛋作为早餐。然后,他就去他的书房过一天。午餐时,克拉丽丝(后来是他们的保姆)会给他送茶和一份三明治。他在写作时整天喝茶,抽一根又一根的烟。有时,他在下午晚些时候会休息一下,出去走走,随后他又会回到工作岗位上,直到晚上七点半左右才吃晚饭。他很少会像在哥伦比亚高地公寓那样通宵达旦地工作,但如果他想完成一项工作,或者当文思泉涌不想停下来时,他就会在打字机前待到很晚。在打字机前一天工作13个小时是很常见的。在金斯伍德,他通常逼自己在两个月内完成一本书。尽管有时压力很大,他仍然可以每天写出五千字以上,就像他为班克林的小说所做的那样。有些书,如《唤醒死者》,写得非常快;但有些书,特别是《艾德蒙·戈弗雷爵士谋杀案》,则花了很多时间。(光是写这本书就花了八九个月,还不算在开始写作之前的详细研究,那花了更长时间。)
卡尔夫妇第一次搬到金斯伍德后,卡尔雇用了一个打字局为他的书做最后的排版,但当排版完回来的时候,有的章节被遗漏,有的单词被弄糊,于是克拉丽丝决定自己打字。卡尔的作品并不难抄写,因为他从来没有要插入的页面,或要从空白处添加的内容,或要重新编排的句子。他最多只会擦掉一个字,然后用另一个字代替,但他没有划掉任何部分。如果他对某一章或某一章的一部分不满意,他就把它撕掉,然后重新开始。要估计书中某一部分的长度是很容易的,因为卡尔对每一页的页边距都是一丝不苟的。因此,克拉丽丝的打字稿在页数和行数上与卡尔的原稿完全相同。对于以自己名字出版的书,卡尔将克拉丽丝的排版稿发给伦敦的汉密尔顿,后者通读了一遍,有时还会提出建议,之后转发给纽约哈珀兄弟公司的Eugene Saxton。
大约在出版前六个月,哈珀公司会要求卡尔寄来他们所谓的“dummy material”,通常包括一个目录、两个章节和一本书的摘要。在早期书籍的出版中,这种初步做出的材料会被印刷和装订,供销售人员用来获得预付订单。据了解,卡尔的书没有这样的“dummy material”,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哈珀公司不太正式将这些材料用于宣传,如准备广告和目录副本。然而“dummy material”是很重要的,因为卡尔有时会在出样书和正式出版之间进行作品修改。例如,《艾德蒙·戈弗雷爵士谋杀案》被削减了大约80页。
卡尔写完一本书后常常在周六晚上聚会,有时玩谋杀游戏(跟现在的剧本杀差不多),但多数时候玩的是另一种:一个客人写下一个故事的开头,然后把纸折起来,这样就看不到前面写的字了。在不知道已经写了什么的情况下,下一个客人写下另一个部分,以此类推。其结果是一个不连贯但往往很有趣的故事。
卡尔称《弓弦谋杀案》是一部 “大杂烩”,但它对莫罗公司来说卖得很好——在出版的第一个月就印刷了两次,销售了大约四千五百册。
哈珀公司(Harper & Brothers):“约翰·狄克森·卡尔”美国出版方
汉密尔顿公司(Hamish Hamilton):“约翰·狄克森·卡尔”英国出版方
莫罗公司(William Morrow):“卡特·狄克森”美国出版方
海涅曼公司(William Heinemann):“卡特·狄克森”英国出版方
1935年11月《独角兽谋杀案》在美国出版后,亨利·梅里维尔爵士的事业几乎走到了尽头。1933年至1936年间,哈珀公司和汉密尔顿公司曾多次反对继续使用卡特·狄克森这个名字,认为这与他们的利益相冲突。1935年7月,卡尔认为他需要从两个名字中获得收入的阶段似乎结束了,当时他与哈珀公司和汉密尔顿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从1936年秋季开始的12个月内将出版三本书,他将得到每月291美元的收入。这取代了早先两部小说的合同,后者的月收入只有一百美元。卡尔不得不以自己的名义再写三部小说,尤其是其中一部的长度要在十万至十二万五千字之间,这将使他很难以卡特·狄克森之名再写书。他告诉莫罗,他作为卡特·狄克森的日子已经结束,但他忘记通知汉密尔顿或Eugene Saxton(即哈珀公司老板)。
1935年11月,东家开始发疯。卡尔名下的《红寡妇血案》小说出版后一个月,海涅曼公司发行了英国版。汉密尔顿提醒卡尔,他曾答应为此创建一个新的笔名。情况变得更糟了,因为接任《星期日泰晤士报》的评论员在报纸上暗示,他怀疑约翰·狄克森·卡尔和卡特·狄克森之间有关系。汉密尔顿抱怨说,很快汉密尔顿要和海涅曼互相抢夺“约翰·狄克森·卡尔”了。
卡尔本人担心约翰·狄克森·卡尔名下的书的销售会受到影响,卡尔告诉汉密尔顿,“在读者眼里卡特·狄克森还没和我发生联系就要溜走了”——没有人注意到写作风格、一些情节元素和作者姓名的相似性。之后,卡尔给他的英国出版商写信说他在7月决定不再写任何卡特·迪克森的书。
然而,莫罗公司不愿意让它最成功的作家之一离开,经过几年对他们有利的合同,他们在1936年5月决定给卡尔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报价。莫罗公司将只购买美国版权,海涅曼公司将单独签订英国版权合同。如果卡尔能保证每年出两本书,这两家出版商将每月付给他超过50英镑,即250美元。加上哈珀公司的协议,这意味着卡尔每个月可以赚到500到600美元,这在大萧条时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当然,他签署了合同,并开始为HM的下一个案子工作。卡尔又一次忘记告诉哈珀或汉密尔顿他在做什么,他们收到的第一个消息是海涅曼公司在1936年7月宣布,卡特·狄克森的新书即将问世。汉密尔顿再次表示反对;卡尔很抱歉,但又说他不能拒绝莫罗公司的提议;汉密尔顿同意“这个提议不容置疑”,但有点惆怅地再次建议使用不同的笔名;卡尔回答莫罗公司和海涅曼公司都不愿意用一个新名字重新开始。从那时起,毫无疑问,有且仅有两个笔名相伴卡尔一生。
这一段时间线较复杂,我认为简单来说就是:《独角兽谋杀案》出版后,哈珀和汉密尔顿反对再使用卡特,卡尔只通知了莫罗不再用。海涅曼出版《红寡妇血案》后其他公司就有意见了。于是莫罗想拿下卡特的美国版权而海涅曼拿英国的,但卡尔又一次忘记告诉哈珀或汉密尔顿,事后折中,保留了卡特·狄克森的笔名。
hd老师的总结:卡尔的弓弦城是打算以“克里斯托弗•斯特里特”出版,但莫罗没有同意,改成了“卡尔·狄克森”,所以被哈珀和汉密尔顿发现了。海涅曼和莫罗是合作出版,卡尔当时并没有跟海涅曼签过合同,由莫罗授权出版了弓弦城,英国版的弓弦城在一年之后出版,署名为“卡特·狄克森”,这被认为是莫罗与哈珀和汉密尔顿达成妥协的结果。后来因为哈珀和汉密尔顿的要求,卡尔曾经打算写完红寡妇就结束,但莫罗开出了一个很好的条件,它单独买美国版权,海涅曼单独买英国版权,每本书再多付钱,卡尔于是又同意了。因为当时卡尔销量不错,所以哈珀和汉密尔顿虽然反对,但也没法放弃卡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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