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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手册——理论与研究(第二版)(上下册)》 抛弃人格的二元论概念
(自我作为主体的和客体的二元性) 一种常见的二分法将自我分为主体和客体。当人们在环境中行动时就说他们是主体,而当他们反思和作用于自身时又说他们是客体。社会认知理论对这种自我的二元看法提出质疑。积极的行动不会是孤立于走我反应的。自我的双重功能显然是交互运作的。 社会认知理论将这种静态的二分法看成是一种功能联接的动力系统而不是将自我割裂为客体和主体。 社会认知理论也拒绝将人类主体分为多重自我。多重自我的人格理论势必成为一个难解的哲学问题。它要求将多个自我回归到一个起统辖作用的监督者式的自我上,由它来选择和管理这多个自我以适合特定的目标。实际上只有一个自我能够设想未来并选择行动路线来达到希望的未来和不利的前景。行动是由一个人而不是一大堆起选择和指导作用的自我来调节的。 (自我系的统结构和过程的二元性) 自我评估传统上是根据自我概念而在人格理论中得以概念化的。这样的自我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一般的自我意象的。 。。。即认为社会认知理论的过程应该与特质理论相结合如同在5因素分类中一样,以形成全面的的人格理论。按照特质结构论者的做法,最从词典及人格问卷中选择出的日常行为描述词进行因素分析将会产生构成人格基本结构的超特质。一些特质理论者带着传教士般的热忱,把外向性、适宜性、责任心、神经质和经验开放性这几个被称为“大五”的一般的超特质当做人格结构的普遍特征。 特质是由什么构成的、它该有多广泛,以及特质应作为无关联的组群进行分析还是作为有着首要特质及次要特质的相关联的组群进行分析。这种矛盾让人回想起以往关于本能或基本动机的正确数目的争论。 特质者不仅在存在多少超特质的问题上有分歧,在包含什么因素以及如何称呼上也不一致。 通过行为描述词的因素分析寻求人格结构的指导性理论的缺乏进一步揭示了有关超特质起源的含糊性。 每一种超特质都是一个多层面的聚合物。例如,经验开放性这个超特质就包括诸如对白日梦的认可、对宗教权威的的拒绝、对艺术和诗歌的激情、对争论者的支持,以及尝试外国食物多种活动。 引自第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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