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纪·记/483
今离不开古。当明白了古代的“纪、记”之别,则现代的“纪、记”用法也就迎刃而解了。 古代的记载、记录义主要有四个词:记、纪、载、志(誌)。每个词在记载、记录义上各有特点,结成一个同义家园。“记”的本义就是记录、记载义(详见第240节),故“记”的特点是作此义的总称,适用范围广,《词典》说“别的地方多用‘记’”,道理就在此。“纪”也有自己的特点,因此有一些场合必须用“纪”或由“纪”构成的复合词,而不能用“记”。 “纪”的此义特点是什么呢?这得从本义查起。“纪”的初文是“己”,后来为“天干借义所专,因又制此加糸傍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顾部》)。“己”是什么?有一些古文字学者以为“己”本是结绳记事的绳索,名词,加“糸”无非重其义,故“纪”的本义即同“己”。《礼记・礼器》:“纪散而众乱。”郑玄注:“丝缕之数有纪。”此已变成丝缕之线。作动词,即有记录、记载义。结绳记事之绳是一根纵线,所记事物有先有后;其记事是平日散记、届时综计。因此,其记载义,就有纵记或综理的特点。凡是需要突出其中一个特点就用“纪”,此外则还是用“记”等。 引自 241.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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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羡·慕/466
语言中没有无缘无故的“习惯用法”,用“习惯用法”释所不知,是一种精神胜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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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论语》/480
“论”,从言、侖,侖亦声。“侖”字从亼、册,即聚集简册。与“言”会其意是聚集简册以成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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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纪·记/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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