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侠精神
用今天的视角来看,信陵君对待门客,无非是用自己丰厚的财力和恭敬的态度换别人为自己卖命,完全缺乏生死相许、惺惺相惜的真诚,侯赢实在吃了大亏。而在先秦的传统里,人身依附关系是 全社会的共识,“士”理所应当要向主君效忠,就像在欧洲的骑士 文学里,骑士要向封建领主效忠一样。中国的先秦时代和欧洲的中世纪同样是封建制的社会,无论是社会结构还是价值观都是高度相似的。 效忠的义务通常意味着帮亲不帮理。信陵君想要援救赵国,主要是为了嫁在赵国的姐姐。侯赢和朱亥为信陵君效死力,也无关乎天下国家,而仅仅是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已。在那个时代里,“侠之大者”并不是“为国为民”,而是报答知己,快意恩仇,这更加贴近人性的自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侯赢和朱亥虽有一身本领,但如果不是依附在信陵君的旗下,一辈子都会在平平淡淡的贩夫走卒生涯当中度过,空怀壮心而已,半点都不会有“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可能。而这样的人才,更在意的是有一个让自己闪光的机会,生与死反而无足轻重,信陵君给了他们这样的机会。
如果没有知遇之恩,豪侠精神通常都会展现在私人复仇的事业上。 在当时的观念里,小的仇怨可以调解,深仇大恨必须果断报复,法律非但不可靠,甚至要不得。也许你觉得这种价值观过于野蛮,但孔子正是这种价值观的坚定拥护者。所以直到唐朝,都还不断有人在儒家经典的鼓舞下进行私人复仇,官府有时候也会本着儒家经典的复仇大义,宽恕这些有着古老任侠精神的杀人凶手。至于人民群众,当然更会把同情心寄托在凶手身上,因为这样的情感来得更加自然,更加符合人性的本真。 “报答知己,快意恩仇”的极致,就是所谓“一饭之德必偿,睡眦之仇必报”。做一个随性的人,让情绪永远能够得到及时的释放,让内心的准则而不是社会的藩篱成为自己唯一的标准,这是多少人想做却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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