Über Anmut und Würde与京特和维特科夫斯基
在这里,席勒是康德的继承人。如果席勒把人类审美教育的观念建立在康德所表述的这种美与理论情操的类比上,那么他就能遵循康德的一个明确的指示,即“趣味无需过分强烈的跳跃就使感官刺激向惯常性的道德兴趣的过渡成为可能。” 引自 c)体验艺术的界限,为譬喻恢复名誉 (手上的书是2017年商务印书馆·珍藏版,这里是P113)这里的第一句原文注释是:席勒在“优雅与庄重”中大略说过,美的对象应充当某个理念的“象征”(《席勒文集》,京特和维特科夫斯基编,自1910年出版,第17部,第322页)。
实在是好奇京特和维特科夫斯基是谁,于是去找了英文的译本[Gadamer, H. G. (1999). Truth and Method, trans. by Garrett Barden and John Cumming. P68],看到的注释是:He says, for example, in Anmut und Würde that the beautiful object serves as a "symbol" for an idea. Werke, ed. Güntter and Witkowski(1910ff.),part 17, p. 322.
于是终于明白这里的京特Güntter和维特科夫斯基Witkowski是两个人。
可供参考的在线原文:https://catalog.hathitrust.org/Record/01125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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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Über Anmut und Würde的译法也可以是《论秀美与尊严》(参考《席勒经典美学文论》,三联,2015)。《德意志理想主义的诞生·席勒传》(社科文献,2021,P434)里沿用了这个译法。
顺带摘录《德意志理想主义的诞生·席勒传》相关内容:
“虽然席勒知道,他通过“美是现象中的自然”这一定义构建了美感的客观标准,并因此超越了康德,他也知道自己将“美”的概念从人的领域扩展到了整个自然界,即“类自由”的领域,但纯粹作为人之作品的特有的“高尚化”还没有得到充分阐释,而他现在就要让“高尚化”的概念能为人所理解。在“秀美”(Anmut)与“尊严”(Würde)这两种形式中,“高尚化”得以可能。” P462
“席勒想要的并非如此:“应当sollen”不应统治“欲求wollen”,相反,应通过艺术驯化“欲求”,使之将“应当”纳入其所欲中。当然也可以想见,在一些情况下“我”无论如何不能“欲求”“我”所“应当”之事,在一些场合中“我”不得不逼迫自己做出某些事情——对席勒而言,这就是特殊情况,虽然在其中无法表现出“美”或“秀美”,却能展露“尊严”。” P465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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