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这一节是选入了我当年上中学时候的课本里的,如今我不知道是否还在中学课本里,我不太建议这些放在中学课本里的,放在大学课本里还比较适合一些,那时候是读不懂的,老师也教不出来的,给人的感觉是稀里糊涂的就判了一个案子,豪夺人命,还有拐卖,恰恰拐卖的是前恩人的女儿,是否要报恩?最终让人觉得是官官相护,胡乱就判了这个案子。
其实不然,首先,贾雨村很老练的先把拐子给判了斩刑,这其实是他能做的最大程度的报恩了,他不能跟英莲相认的,如果相认,那么他就得回避,这个案子落在其它人的手里,拐子就一定会开溜了,所以,他得保证他能审这个案子,然后把拐子法办了,英莲进入薛家,以后的际遇有过艰辛,但最终的结局又是极好的。其次,冯家的诉求其实是想多要点儿烧埋银子,其它很重的话语无非是要加大这个诉求,这个他也给判了不少银子。最后,薛蟠(这个字儿其实这里应该读fan,就是削藩的音译)毕竟是主使惹了人命官司,也给判成了死人,虽说没有真死,变成了一个活死人,失去了继承权,让一家几乎变成了绝户,给自己家里惹出了天大的麻烦,后来还改过自新,跟英莲有了美好的结局。
写这个是要看看江苏那边是个什么情况了,帮凶太多了,不好弄吧。葫芦案不是想象的糊涂案,是极为高明又极为合情合法的判决,草蛇灰线,《红楼梦》的作者真是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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