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丹佛之前和丹佛
书里的主角很可爱,觉得前半生他一定特别乖(我瞎猜的),当了作家后他的灵魂一定要找一些疯子来拼凑完整。我突然想起自己从前做过一个梦,梦见有个好朋友说要带我去北极,我说好啊,那我要准备很厚很厚的衣服,后来梦里那个朋友真的去了北极,而我没有坐上那辆超级酷炫的车(感觉是有魔法的赛车)因为座位满了。这个主角真的出发了,他要去丹佛,路上已经遇见无数正在流浪的人。不是所有流浪的人都迷失了自我,感觉好多流浪者都无比清楚自我本来就是狗屁,他们及时地向上帝索要精力和生命,然后挥霍去!艹!有一点过瘾!他还没到丹佛,途径的人已经太多了,当然疯子有时候也会窥探正常人的一些生活,就像所有飙车的人喜欢从后视镜观察警察偶尔的气急败坏。我最喜欢他在旅馆醒来的那段描述,那种生命的撕裂和虚无本来是巨大的,很痛的,但是他不在乎,什么感觉都没有,坐起身子后感觉就把灵魂召唤回来了!我喜欢疯子!
今天主人公已经到了丹佛了,总算有我期待的主人公和一些姑娘的性爱描写了,但是根本没什么性爱的场面,dirty talk 也是一点也没有,都快让我怀疑这个作者的药是不是没有磕到位,怎么没射就贤者模式啊!他去丹佛之前那段我很喜欢,他四处在寻找姑娘,自打从车上落到地上,他的欲望就在伸展,但是在到丹佛之前,最大的欲望依旧是去丹佛。流浪的人好像都很需要这样的目的地,否则容易变成迪恩爸爸(酒鬼流浪汉版)。所以只要有目的地,很大程度上这个流浪汉就没有迷失自我的机会,他会一直在那个方向上走,即便有些耽误,有些浪费,有些超出预期(好的或坏的)。丹佛之前,没找到姑娘,但是迪恩这小子在丹佛一个人两个姑娘,我觉得是在说人和人之间是相当不一样了!但是主人公不是淫乱的人,他渴望温存,但是更渴望的是善意的留存,他会因为那个姑娘害怕性体验的不适而愧疚不安,希望能做得很好。说到底,性爱不过是主人公发现的(从那些朋友身上看到的吧大多是)一种释放对生活热情的方式。在赤身裸体中编织互相都明白的虚假情话,在最原始的欲望中窥见生命之光。下一站他们要去旧金山了。我还有一点有点迷惑,💰从哪来呢?他们怎么搞经费啊? 我害怕赤裸 我也渴望赤裸 明天去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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