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从西周到春秋时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学术
周代人口稀少。因为人口稀少,所以当时的地方制度简陋紊乱。都鄙制:人民聚居的地方唤作“邑”,邑的大小范围没有一定,有的有城垣,有的没有。大而有城垣宗庙的唤做“都”,都大致是列国大夫的封邑或重要的城镇。诸侯所居的首都唤做“国”。国、都、邑,是那时列国大小城镇的三层等级。天子所居的首都唤做“京师”,“师”是军队驻扎的地方的专称,“京”是高大的意思。国都以外的地方也统称为“鄙”,鄙中有邑和县,“邑”和“县”是差不多的组织。城外有郭,大致城外郭内的地方唤做“乡”,郭外唤做“郊”,郊外唤做“遂”;又有“牧”“野”等名目,也是指城乡外的地点。地方上的小组织,有“邻”“里”“党”“州”等名目,其详细的区划已不可确知。大致是以家为本位,合若干家为一邻,合若干邻为一里,合若干里为一党,合若干党为一乡。州大致是与差不多的地方组织。县郡的原始:县和郡本是国都外的地方区划,秦、楚、晋、齐、吴在春秋史已出现了县。县郡本是国都郊外的区划,秦、楚、晋、齐四国在春秋初年因开疆辟地的结果,开始有较正式的县制,秦国并有郡制。楚县最大,大致都是小国所改;晋县次之,大致都是都邑所改;齐县最小,大致是从乡鄙改的。秦县的大小,当在楚、晋之间。楚、晋、秦的县是独立的区域;齐县则大致是附属于邑内的小组织。楚和秦的县郡似直隶于君主,晋、齐、吴的县制多是大夫的封邑。战国以前城邑建筑的形式和范围记载不多。古代的去取民之法略分四项:一“税”,是征收土地上的收入。一种叫做“赋”,是征收马牛车甲等军用品。一种叫做“役”,是征用人民的劳力。一种叫做“征”,是征收商业上的收入。贵族交的税统称为“彻”。古代有一部分田地实行着“助”制,所谓“助”乃是人民出力助耕公田,即以公田的收入作为租税。关于“赋”“役”可靠材料少。商业的“征”税,最古是没有的。后来大致有“廛”征,是征收商场的税;“市”征,是征市场的税;关征,是征商货出入关口的税。周代的兵制也不可详知。周代的军队组织,记载既凌乱,又缺乏。军队数量记载无征,不敢随便乱道。战国以前用兵少称人数,多称车乘。戎车之外的步卒,有的杂在军队里;有的单以步卒组织成军,这便是所谓“徒兵”。南方的吴、越等国也多用步兵或舟师应战。各国的战阵也有许多名目,如郑有“鱼丽之阵”、楚有“荆尸”之阵、吴有“方阵”、越有“勾卒”、宋华氏又有“鹤”阵和“鹅阵”。正军以外又有所谓“游阙”,是游击补阙的军队。春秋各国兵力:晋,晋国在春秋时国势最强,军力当然不弱,在春秋中晚期,晋全国的兵力至少已达四千九百乘,如以一乘三十人计算,则晋国共有十五万左右的兵,再加上别组的吐兵等,当更不止此数,春秋末年,晋势衰弱了。齐,齐国在春秋初年,国军已有三军,约千乘三万人的兵力,到后来军制虽未甚改变,而军力当有大大的增加,才能维持他东方强国的地位。楚,楚国的军制,王室的禁旅有左右广,每广十五乘,合为三十乘。又有宫甲,也是王宫中的兵甲,其全国似无一定的军数。秦,秦国全国的均数缺乏确实的记载。鲁,鲁国的军制本味二军;襄公十一年,作三军;昭公五年,又把中军废了,扔复为二军,鲁国的国军大致在千乘三万人左右。郑,郑国的军力当在鲁国之上。宋,宋为次等国家中的大国,兵力也不很弱,当在千乘以上。卫,卫在西周时为东方大国,兵力当必不弱。但在春秋时则为弱国,兵力较差,春秋晚年兵力至少也在千乘左右了。吴,吴是春秋晚期的霸国,军力自然很强。越,越也是春秋末年的强国,倾国之力当有五万人。周室,王室大衰实际不够六军之数。各国内部大世族的实力,普通约在百乘左右;少的只有几十乘至于十余乘;但也有较大的实力存在。周代的武器大致用青铜制造。爵位:爵位是封建制度中的中心制度,有了爵位,有了等级,才能成立封建社会。古诸侯称爵并无一定,有些诸侯甚至于自称为“王”。五等爵号的大半实在是些国君的通称:公即是君,伯为人民之长与诸侯之长,子本是蛮夷君主之称。较大国家的上等的卿似乎也受册命于天子,小国和下等的卿及大夫以下则由诸侯自加册命。西周官制:大致王以下有“卿事(士)寮”,人数似无一定,常数为六人。“卿事寮”之下有“诸尹”,“诸尹”之中最高的似为“大史寮”,亦似不止一人。又有“尹氏”,或称“内史尹”或“作册尹”等他们都是执掌典册诏命之类的大官。又有“大保”等官。春秋普通官制:有冢宰或作太宰,太宰下有少宰,有四司,x史等一系列官名。给国特有官制:晋国有固定的三军将佐,或称将军;中军的将又称元帅。三军将佐是为“六卿”又称“六正”,六正之下有所谓“五吏”、“三十帅”,可见属官多。三军又各有军大夫,每军约二人,又有军尉、候奄,大致是临时设置的官职;中军的尉有佐。中上军又各有军司马,是掌管军中刑罚等事的官等。齐国有左右二相。楚国有令尹,次之莫敖,有左右尹为令尹佐官,还有诸尹等。秦国有庶长、不更等官。鲁国有县人的官。宋国有左右师、大尹。郑国有诸师。王室有卿士、三吏是执政的大官。周代的教育制度,古书虽说得天花乱坠,其实多不可靠。那时贵族阶级的教育虽说文武合一,但实际情形推测,偏重于武事。一般人都以为春秋是个礼学盛行的时代,这个观念实在是错误的!我们知道,春秋时士大夫的学问实在非常简陋。平民阶级可以说除了从小受父兄们各行职业的专门训练以外,所受的国家教育只有打仗一事。“刑”的作用本在镇压被征服的人民,所以征伐所用的兵和诛罚所用的刑,在古代是不分(周初刑罚最严,凡不孝不慈不恭不友和酗酒的人都处死刑)。成文法的公布乃是春秋晚期的事,但把法律著于典籍,那却是很早就有的。周代虽已有较文明、较固定的刑法,但是刑制扔很混乱。据记载,秦齐两国所奉的神祇最是复杂诡异。人死了之后灵魂会变成“鬼”,鬼的地位虽下于神,但与人的关系更为密切。神鬼之外,又有妖怪。凡是鬼神都有受人祭祀的资格,那时的祀典是这样;祭上帝的礼唤做“郊”,一年一次;也把天子的最有功德的祖先去陪享。宗庙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合祭众祖的太庙,一种是分祭一祖的专庙。祭祖宗的时候,要找一个人扮成他的模样来做供奉的具体对象,这叫做“尸”,亦称“神保”。国家每逢出兵打仗的时候,先须祭社,祭毕把祭肉分给将士们,这叫做“受赈”。至少在商代,已有占卜之法;到了周代,扔继续行用。中国文字起于“象形”,周代文字或可称为“大篆”。除了思想以外,周代的文学和科学等也有相当的进展。那时的艺术,看传世的工艺品,都很精细讲究,不亚于后世的作品。“西周”和“春秋”是个野蛮到文明的过渡时代。这个时代的思想,是由神本的宗教进化到人本的哲学;同时各项学术也都渐渐脱离宗教的势力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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