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桑弘羊改革
在解读汉武帝的这场经济改革之前,有三个前提是要预先观察到的: 第一,经济改革开始之前,政治集权和思想统一已经全面完成; 第二,以抵御外族入侵为口号的讨匈战争为集权改革创造了道义上的理由,对凝聚基层民心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三,“文景之治”留下巨大的、可供攫取的民间财富。这三项是保证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汉武帝掌握了改革的“时间窗口”。
1. 产业改革
与资源垄断有关的制造业--铸钱、煮盐、冶铁和酿酒相继被国营化。
2. 流通改革
主要政策有二:一曰“均输”,就是统购统销;一曰“平准”,就是物价管制。
均输法规定所有贡品均按照当地市价,由政府统一采购,然后由官办的运输机构运往其他不出产此类物品的地区高价出售。
平准法是由国家来控制全国的物资和买卖,以平衡物价,它与均输相辅相成,成为中央政府控制市场、从流通领域获取利益的重要工具。
均输与平准,一是管理零售市场,一是掌握批发环节,两者互相配合,构成国营商业的统一体系,其功能等同于物资部和物价委员会,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计划经济运作模式。
3. 税收改革
根据颁布的“算缗令”,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不论有无“市籍”,都要据实向政府呈报自己的财产数字,规定凡二缗(一缗为一千钱)抽取一算(两百文),即一次性征收百分之十的财产税。而一般小手工业者,则每四缗抽取一算。
两年后颁布 “告缗令”,鼓励举报,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中产阶级全部破产。
桑弘羊经济思想的最大贡献就是强调工商富国。桑弘羊所提出及执行的所有经济政策的主旨并不在于压抑工商业--相反,他和汉武帝最早透彻地看到了工商业所产生的巨大利润,他们的目标在于将工商业中的私人利润转化为国家的利润。也就是说,主张发展以国营工商业为主体的命令型计划经济,桑弘羊继承了管仲的盐铁专营思想,并进一步把这一做法扩大化和制度化。 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自古是“轻商”的国家,就成了一个伪命题。因为,自汉武帝之后的中国历代统治者从来没有轻视工商业,他们只是抑制民间商人而已。他们把最能够产生利润的工商业收归国家经营,深谙工商之于富国的意义。当国家直接进入产业经济阶段之后,国家资本集团就与民营资本集团构成了竞争之势,后者自然就遭到了打压。所以,轻视商人与重视工商,正是一体两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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