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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的印第安人只有两条得救的出路:不是对白人开战,就是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他们本来可以联合起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大陆海岸的一小搅外来人心。他们曾不止一次地试图这样被过并接近成功,今天,力量的对比悬殊,以致他们都不能产生这种想法了。但在印第安人中间,仍有些杰出人士预见到查族的未来厄运,而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然而,他们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邻近白人的部落,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其他一些部落,则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对于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只等待厄运来临,而不采取对策。其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有的部落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想开始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使文明最难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换住地,但在迁徙的过程中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又回到原处。而狩猎部落的住处,则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场所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并任其保特漂泊流动的习性。耶稣会士在加拿大试图这样做过,清教徒试图在新英格兰这样做过D。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未能长期工作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了,但到森林里又括死了:这些在印第安人中间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不懂:要想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应当先让印第安人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不可缺少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猎人的到处游荡的冒险生活,就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有一种几乎不可克服的厌恶感。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文明人的社会;但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的习惯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引自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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