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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公所:旧址在南市区人民路,清嘉庆二年(1797年)创建,是旅沪宁波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行会组织,北部为寄枢处和义冢。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开辟法租界后,公所被划入租界范围。 对于四明公所事件,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刚刚看到中国网站上的资料说是法租界觊觎这块地很久了,所以故意挑起了事端并且杀害了反抗的中国老百姓。 但是这本书的意思是说当时法国领事馆其实是和公所的租地人沟通过的,是租地人反悔并且煽动的群众。法国人包括一些其他外国人开枪是因为他们被中国人在家里无端的袭击。那是又很浓烈的欺负外国人的氛围。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天津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屠杀法国人的事件,造成了当时在上海的外国人的恐慌,所以会导致外国人一首袭击就开枪自卫。 不知道听哪方面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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