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页
换作其他夏季住客,我一定会对此很不满。看到每个人都这么喜欢他,我却感到一种奇异、微小的慰藉,十分惬意。喜欢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人,怎么可能有错?人人倾心于他,包括我那些来过周末或逗留更久的远近亲戚。我爱挑人毛病是出了名的,因此,我会把对他的感情隐藏起来,藏在我通常会对家里地位高于我的人表现出的冷淡、敌意或刻意刁难之后,反而从中获得某种满足感。因为每个人都喜欢他,所以我也必须说我喜欢他。就像是要公开宣称一个人拥有无法抗拒的魅力,以便隐藏自己想要拥抱他的渴望那样。拒绝大家普遍认可的,只会让他们察觉到,我实则隐瞒了需要抗拒他的真实想法。喔,我很喜欢他啊——他到访的前十天,有一次,父亲问我对他有何看法,我是这么说的。用语刻意折中,因为我知道,谈到他时使用点障眼法,就没人会起疑心。在我这辈子认识的人当中,他是最好的一个,某个下午他和安喀斯开小船出海,到了晚上还没回来,晚上我们忙着找他父母在美国的电话号码,以备通报噩耗时派得上用场,我是这么说的。 那天我甚至要自己卸下防备,像其他人一样表现自己的悲痛。但我也不让任何人猜到我心里有远远更为隐秘和沉痛的哀伤,直到我几乎感到可耻地意识到,那部分的我其实并不那么在乎他的死活,一想到他浮肿的、紧闭双眼的遗体终于被冲回岸边,我甚至有近乎兴奋的感觉。 但我骗不了自己。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想要他的肉体,也没人像我一样愿意为他奉献那么多。没人仔细观察过他身上的每根骨头,他的脚踝、膝盖、手腕、手指和脚趾;没人渴求过抚摸他的寸寸肌肤;没人夜夜在床上想他,早晨看他躺在泳池畔那片“天堂”,对他微笑,看笑容浮现在他唇边,心思浮荡。 引自第35页
41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