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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国家能力的巨变来看,我们发现了一条不同的国家建构道路,它的核心动力不是密集的战争或者发达的文官制,而是社会运动。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通过街头的、媒体的、工会的、校园里的声音改变了政府的角色,改变了联邦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乃至改变了美国社会的“国家观”。 当然,社会运动需要制度空间,它以自由为前提,以民主为传导机制,因此,社会运动的力量本质是政治权利的力量。在这个力量的驱动下,今天的美国政府,已经和200多年前那个只够凑一桌麻将的美国政府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它不再是那个为“是否要成立一个国家银行”而争吵半个世纪的美国,也不再是那个为“政府是否有权征收收入税”又争吵半个世纪的美国,更不是那个认为雇用童工等于市场自由的国家。总之,美国人不再简单地把国家视为洪水猛兽,而是视之为社会进步可能的盟友。人们对自由的理解,也不再仅仅是政府的缺失,也可以是政府的扶持。所以学者艾克曼(Bruce Ackerman)说,美国的宪法是一个“活的宪法”,它的作者不仅仅是开国之父们,而且是一代又一代修正社会契约的美国人。 引自 19. 美国:国家建构的另类道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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