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通奸的惩罚更重视辈分伦理,而非男女差别。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
有人以為「性」是古代男人的特權,女人犯通姦的懲罰比男人來得嚴厲。然而,從現存的資料看起來,秦漢魏晉時代的人似乎比較重視輩分倫理,而不是男女之別。也就是説,近親亂倫或是不同輩分之間的人通姦,處罰比較嚴重,男女的差別反而看不太出來。 話雖如此,古代男人有納妾的權力,可以將心儀的婚外情人,以妾的名義納入一妻多妾的婚姻正軌之中,而女人卻沒有類似的機制。因此,要以通姦罪來規範男人,相對而言,比懲罰女人來得困難。在這種不對等的情勢下,女人對自己丈夫的其他性生活,只好採取「防堵」的措施,以妒忌抵制。然而,即使這種作法,也曾經引起批評,認為妒婦會將丈夫逼上通姦之路!如此看來,通姦的罪與罰,單就法律而言,雖然沒有明顯的性別差異,但放在整個婚姻制度的脈絡中,確實是男女不平等的。 引自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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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通奸的惩罚更重视辈分伦理,而非男女差别。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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