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 荀子
荀子把“名”分为两类:共名、别名。共名是人进行综合思考的产物,别名则是人进行分析思考的产物。 所有的名称都是人的创造。在为万物命名时,何以这样命名,其实都是强加给它们的。称之为“狗”的动物,本来也可以称之为“猫”。但等到一个名字被大众所接受之后,这个“名”和这个“实”的关系便约定俗成了。这便是荀子在《正名》篇所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 引自 第十三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 荀子
55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