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帝国以土地要素为自己的支撑点,其财政也应以土地为支撑点来获取主要的收入但是,由于历史的惯性和管理方面的困难,第一帝国虽然建立起以君主对土地的产权为前提的家财型财政,从而将自己支撑点建立在土地上,但财政上仍以“税人”为主要收入形式。这样的财政体系为帝国的稳定和版图的扩张提供了支持,但由于其内在的缺陷而成为豪强势力加速成长的诱因,豪强侵夺了君权所代表的公共权力,帝国制度因此而崩溃。 引自 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国富”是第二帝国的普遍特征。 引自 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隋富的原因主要源于南北朝时期在制度方面奠定的基础以及自身的制度创新,而这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打击了士族豪强势力,国家有效地控制了土地与人口;二是建立起有效的行政制度与财富的集中与分配体系,如三省六部制与运输仓储体系等。 引自 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汉代就有的仓廪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地健全完善。通过设置常平仓、义仓等,隋政府可以调剂粮食等物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均衡现象,以达到平抑物价、赈济灾荒及节约财政成本的目的。这种财富大规模运输与集中分配的能力,是中华帝国的重要特征,也是帝国得以长期存续的原因之一。 引自 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两税法在贯彻帝国“履亩而税”的理想、建立真正依田亩而征收的帝国财政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引自 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1、以田亩为财政收入的基础 “履亩而税”始终是帝国财政的理想,即以田地占有而不是人口(丁)为依据来获取财政收人,将常国财政建立在君主拥有产权的士地基础上。这一理想,到两税法改革后才在制度层面上大体实现。主体财政收人方式的这一改变,意味着从此国家不必再直接占有人口,力役负担逐渐转化为货币负担,民众与君主(国家)之间的关系,从人身依附关系变为简单的财政关系。从财政视角来看,在国家类型上中国此时才真正走出了城邦时代因此,两税法是帝国财政乃至帝国制度变迁的重要标志。内藤湖南对此评价说,两税法使人民摆脱了奴隶佃农地位,开启了新的时代。 2、以来自工商业的收入作为财政的弹性收入形式。 3、以漕运和仓储为财政分配手段。 4、以分税和会计账册为财政管理方式。 引自 第七讲 “税地”财政在第二帝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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