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代的僧官制度
Philosophy (哲学家介于野兽和神灵之间。)
唐代的僧官制度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适应了佛教由外来宗教向本土宗教转变的大趋势,特别创建了许多新的僧官职位,形成了非常完整的僧官制度体系。由此僧官制度在隋唐时期得以完全确立,并得到法律的保障。唐代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僧官的地位,如《唐六典》卷四“祠部郎中”条规定:僧尼若“毁骂三纲,凌突长宿者,皆苦役也”。隋唐时期僧官制度的确立,为后世的僧官制度提供了完整的制度模式,此后历朝历代的僧官制度基本上都是在隋唐体制下加以局部的调整。 引自 二 唐代的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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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僧官制度的确立(隋唐)
隋唐时期,中国从分裂局面重新恢复到统一,儒家思想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基础,儒家的价值观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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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隋代的僧官制度
概括而言,隋朝建立了相当完整的僧官体系,增设了由世俗官员担任的僧官,这在僧官制度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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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唐代的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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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唐代的僧官制度
“宋代在佛教管理制度方面接续唐、五代的发展方向,继续强化世俗的权力而使得僧人自主管理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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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开垦荒地
开垦荒地是寺院获取土地的主要途径。从唐代开始,寺院僧人不再单单依靠世俗社会的布施,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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